索 引 号: | 111423LL00100/2025-33242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2025年04月11日 | |
标 题: | 关于转发《关于申报2025年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吕人社函﹝2025﹞141号 | 发布日期: | 2025年04月11日 |
吕人社函﹝2025﹞141号
关于转发《关于申报2025年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市直有关单位,各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
现将《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25年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25〕25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择优推荐。并于2025年5月15日前将材料报送市人社局就业培训科。按要求市人社局将会同市财政局对2021年-2024年被省确定的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进行阶段性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评估时间
2025年5月中旬
二、验收评估对象
2021年
贺志伟山西新龙重工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
李光 汾阳市鑫隆酒店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贺翠平 方山县贺翠平指尖艺术钩编工作室
赵军连 岚县赵军连面塑专业合作社
2022年
解爱英 交城县旺英堆绫艺术制作有限公司
2023年
樊连枝 吕梁高级技工学校
王宏俊 吕梁艺德传统工艺文华发展有限公司
2024年
刘 振 吕梁市葫芦文化博物馆
三、验收评估内容
培训场所、培训设备设施、阶段目标建设完成情况,培训体系、培训课程开发、师资队伍建设情况,风险管理制度、财政资金及配套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项目产出情况等。
四、验收评估人员
市人社局、市财政局抽调有关科室人员。
五、验收评估结果应用
对不符合建设要求、运行停滞、不能达到产出绩效目标的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能满足要求的,取消项目称号。
六、相关要求
1.请各省级技能大师室于5月10日前准备好相应资料。
2.验收评估人员工作期间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吕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吕梁市财政局
2025年4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