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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1423LL00100/2022-84521
发文字号吕水党组〔2022〕191号 发布日期2022年0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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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中共吕梁市水利局党组 关于印发《吕梁市水利局清廉水利建设 工作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成文日期2022年09月16日

各县(市、区)水利(水务)局、市水控集团,局属各科室、单位:

现将《吕梁市水利局清廉水利建设工作方案》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吕梁市水利局党组

                                 2022年6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吕梁市水利局清廉水利建设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工作总要求和市委全面建设清廉吕梁安排部署,根据市委《全面建设清廉吕梁的行动方案》(吕发〔2022〕5号)《全面建设清廉吕梁2022年工作要点》(吕办字〔2022〕10号)以及市直工委《关于开展清廉机关建设的实施方案》(吕直工发〔2022〕22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自觉运用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吕梁精神,坚持政治统领、党建引领,引导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坚决捍卫“两个确立”,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践行“两个维护”。坚持和加强党对水利工作的全面领导,扎实开展清廉水利建设,推动全市水利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奋力谱写清廉吕梁建设的水利新篇章。

二、工作目标

清廉水利建设是全面建设清廉吕梁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清廉水利建设,培养廉洁干部队伍,营造清廉水利氛围,建设清朗水利生态。到“十四五”末,清廉水利大格局基本成型,市、县两水利部门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机制更加健全,党员干部遵纪守法更加自觉,权力运行更加公开规范高效,政治生态政治生态更加清明

三、主要内容

(一)全面强化党的政治建设

1.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组会议的第一内容,把研究落实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作为第一议题,持续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精心组织开展迎接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大工作,各党支部要积极开展“喜迎二十大 做合格共产党员”主题党日活动

2.坚持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聚焦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引导党员干部学深悟透党的创新理论,推动全会精神学习走深走实,引导党员干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要求上来,把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继续前进的勇气,转化为做好工作的动力。

3.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规范基层党组织政治生活,抓好“三会一课”日常工作,创新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大力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

(二)聚焦重点工作任务

4.加大对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抽查力度,禁止设置与业务能力无关的规模门槛或明显超过招标项目要求的业绩资质门槛。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意见,加大工程建设项目稽查、检查力度。

5.开展全市“治水监管百日行动”,贯彻落实全省“治水监管百日行动”动员会议精神。围绕13个专业领域中高风险项目、重点工程、重点工作等监管对象,包括:水利工程前期监管,水旱灾害防御监管,水利工程建设监管,水利工程运行监管,水资源监管,河湖监管,水土保持监管,农村供水、大中型灌区监管,水利资金监管,水库移民工作监管,工程质量及安全生产监管,节约用水监管,水行政执法监管。

6. 持续巩固提升水安全保障水平。要强化农村供水管理,加强工程运行管护,持续巩固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要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大节水型机关建设。要加快水库除险加固、汾河流域防洪能力提升和建设,提高水寒灾害防御能力。要以实施淤地坝、坡耕地整治、小流域综合治理为重点,推进水土流失治理。

(三)全力打造清廉队伍

7.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新时代干部标准,加强对水利干部的教育和培训,教育全水利系统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和服务人民理念,提高推进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8.加强对水利干部的关爱与激励,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加强对水利系统干部的管理与激励,加强对年轻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引导年轻干部坚定理想信念,正确对待权力,严守纪法规矩。

9.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落实拟提拔任用干部事先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的规定,及时调整不适宜、不胜任现职干部,大力选拔使用讲政治、敢担当、善作为、重实干的优秀干部。

(四)深入推进廉政建设

10.一体推进“三不”机制,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紧盯“关键少数”和重点项目,严格工作程序,严肃财经纪律,严控资金管理,确保项目实施过程干净、透明、廉洁、高效。

11.全面深化党员干部廉政教育,通过线上观看警示片与线下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日常活动相结合,引导水利系统干部消除享乐贪腐之念,增强拒腐防变的思想自觉。

12.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加强作风建设,防范“四风”问题反弹,遏制“新四风”问题抬头,市、区)水利系统干部要自觉改进工作作风,坚决反对和纠正“四风”,反对特权、不搞特权,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的种种表现。

14.全面落实《关于推进移风易俗的意见》,大力推进婚事新办、丧事简办、余事不办,把广大干部群众从过重的人情消费、人情负担中解放出来。

(五)全面加强各类监督

15.坚持加强对水利系统“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利用巡察、专项督导等手段,健全和完善中央、省、市水利决策部署,落实责任机制指导督促市(县、区)水利系统既扛起责任政策、工作落实主责,又同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责。

16.加强日常监督,利用派驻纪检组日常监督职能,推动工作过程中履行好廉政建设职责,部署好党风廉政工作,制定好工作方案,抓好重要时间节点谈话提醒,落实好“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保证各项工作在监督下规范运行。

17.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审计监督、媒体监督等多种监督手段,综合运用效果,以监督促进问题整改,以监督补足工作短板,保障各方责任、政策、工作落实到位。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水利局成立领导组及工作专班,党组书记是清廉水利建设第一责任人,要亲自谋划部署,加强督促指导,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落实好分管领域内工作任务。各)水利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扛起清廉水利建设属地管理责任,压实水利系统主体责任,全面建立清廉水利建设工作体系,确立牵头部门,成立领导组及工作专班,形成重点推进、全面共进的工作格局。

(二)大力宣传引导。要精心策划、科学安排,对清廉水利建设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先进经验、成熟做法,要充分利用互联网、报刊、电视、广播等媒体,线上线下全方位宣传清廉水利建设工作。

(三)强化督促指导。要加强对清廉水利建设工作的督促指导,把清廉水利建设作为全面建设清廉吕梁的重要内容,对重视不够、推进不力的,及时督促整改,确保清廉水利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吕水党组[2022]1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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