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23LL00100/2022-111258 | 主题分类: |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2022年04月25日 | |
标 题: | 吕梁市水利局关于建立农村饮水安全动态监测机制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吕水农水〔2022〕101号 | 发布日期: | 2022年04月25日 |
各县(市、区)水利(水务)局:
守住农村饮水安全达标底线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的基本要求,事关农村群众民生福祉。目前,受农村供水工程底子薄、基础差、运行管理不到位等因素影响,我市还存在不同程度农村饮水安全稳定率不高的问题。为进一步巩固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成果,及时发现风险隐患,快速响应扎实整改,确保问题动态清零,特制定如下动态监测机制。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
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大决策和省水利厅的安排部署,聚焦农村饮水安全重点区域和薄弱环节,坚持底线思维和问题导向,建立农村饮水安全动态监测机制,及时发现风险隐患,快速响应扎实整改,确保问题动态清零,坚决守住不发生颠覆性、规模性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底线。
二、工作要求
(一)压实动态监测责任
各县(市、区)要按照农村饮水安全“三个责任”相关要求,逐级压实农村饮水安全动态监测责任。县级人民政府是县域农村饮水安全动态监测责任主体,要组织协调各乡镇和相关部门做好农村饮水安全风险隐患监测和问题整改各项工作,落实好农村饮水安全保障资金;各乡(镇)政府是本辖区饮水安全动态监测责任主体,要组织区域内村庄开展饮水安全风险隐患常态化排查,及时核实上报问题,在县级水利部门指导下做好问题整改和应急供水保障工作;县级水利部门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动态监测的监管和技术指导工作,对于乡村两级反映的问题,要第一时间现场核实,分类提出解决办法或应对措施,督促指导做好问题整改;各村委会既是工程运行管理责任主体,也是动态监测责任主体,要落实安排工程管护人员,做好工程巡查、运行管理、水费计收和维修养护等工作,及时发现并逐级上报饮水安全隐患问题。
(二)构建动态监测体系
1.上下联动,建立风险隐患排查机制。各村要在村级水管员日常巡查的基础上,组织水管员、驻村帮扶人员每周至少开展一次饮水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主动向乡(镇)上报隐患问题;各乡镇要及时核实转报各村上报的隐患问题,同时每月至少要开展一次风险隐患排查,建立排查整改台账,责任到人扎实整改;各县(市、区)水利局要实行包片负责制,每季度开展一次全面排查工作,精准提出解决办法和应对措施,跟踪督导乡村两级做好问题整改,同时要开展村级水管员专业技能培训,提高水管员工程管护水平;市水利局采取“四不两直”抽查、重点问题跟踪督查等方式,每季度对农村饮水安全风险隐患动态监测工作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农村饮水安全风险隐患及时解决,问题动态清零。
2.动态跟踪,督办重点反馈问题整改。市县两级水利部门要对省市督导组、乡村振兴局、驻村办、信访、纪检等部门和上级水利部门反馈问题进行跟踪督办,建立整改台账,动态管理整改进度,确保整改措施到位、问题整改彻底。
3.广泛宣传,畅通群众反映问题渠道。各县(市、区)要通过电视、报刊、海报、手机短信或微信推送等方式,大力宣传水利部和省、市、县农村饮水安全监督举报电话,主动向村民公布乡镇水利员和村级水管员服务电话,畅通群众反馈问题渠道,确保群众反映问题及时有效解决。
4.技术支撑,利用数据分析及时预警。各县(市、区)要尽快完善村级智能水表安装联网工作,在农村饮水安全动态监测中充分利用市级农村饮水安全信息管理平台和村级智能水表上传数据,通过大数据智能分析预警,及时精准发现农村饮水安全风险隐患。
(三)建立快速响应制度
1.严格执行排查“135”制度。“1”:村干部或驻村干部落实首问负责制,一天内上门核查反映问题;“3”:乡(镇)干部三天内研究确定核查办理意见,对确需帮扶的,移交县级水利部门;对不符合政策的,进行说服劝导;“5”:县级水利部门五天内研究确定解决方案,明确责任人、解决方式方法和完成时限,建立工作台账。
2.严格执行解决“710”制度。“7”:一般性问题原则上7天内要落实解决;“1”:重大问题包括一些复杂问题要在1个月内落实解决,确需延长时限的,要经县级领导集体研究决定,拿出解决的时间节点和方案。每月25日,各乡(镇)将本月排查情况和问题解决进展情况上报县水利局,县水利局28日前将汇总情况报市水利局;“0”:所有事项都要跟踪到底、销号清零,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结果。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动态监测、守住农村饮水安全达标底线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基本要求,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各县(市、区)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落实农村饮水安全行政首长负责制,成立农村饮水安全动态监测领导机构,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协作配合、齐抓共管,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动态监测的细化落实。
(二)加大资金投入,加强工程管护。各县(市、区)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用足用好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政策,依法依规利用上级农村饮水安全专项资金,按要求落实县级维修养护补助、水表安装配套、水质检测经费、水价补贴等县级配套资金,为农村饮水安全动态监测和问题整改提供坚实的资金保障。同时,各县(市、区)要根据农村饮水安全动态监测结果认真分析风险隐患成因,既要整改点上存在的问题,也要举一反三解决面上的问题,要对照省、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相关要求,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工程运行管理、维修养护、水费收缴、水价补贴、水质检测等制度,保障工程良性运行,群众长久受益。
(三)加强督导检查,严格考核问责。巩固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成果是省、市两级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的重要考核内容,水利部和省水利厅也把12314和省厅监督举报电话反馈问题及解决情况纳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指标中,市水利局将定期组织专人采取“四不两直”抽查、问题跟踪督导等方式进行督导检查,同时对各县(市、区)动态监测和问题整改情况采取“一月一调度、一季一通报”制度,对动态监测不到位、问题整改不彻底的县(市、区)进行通报,对出现颠覆性、规模性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县(市、区)年度考核一票否决,取消评优资格,对玩忽职守、拒不整改、漠视损害群众利益的相关单位和个人移交相关部门问责。
吕梁市水利局
2022年4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