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23LL00100/2023-97372 | 主题分类: | |
发文机关: | 吕梁市商务局 | 成文日期: | 2023年01月13日 |
标 题: | 吕梁市商务局 关于转发《山西省商务厅关于组织参加2023太原古县城年货节暨乡村e镇网红直播大赛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吕商务函〔2023〕4号 | 发布日期: | 2023年01月13日 |
吕梁市商务局关于转发
《山西省商务厅关于组织参加2023太原古县城年货节暨乡村e镇网红直播大赛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商务局(电商中心):
为进一步促进消费,省商务厅联合太原市政府拟于1月14日—2月14日在太原古县城举办“2023太原古县城年货节暨乡村e镇网红直播大赛”活动,现将相关文件转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市乡村e镇要积极参加展览展示,各县(市、区)商务局(电商中心)要广泛组织重点企业和名特优产品参与年货节促销,积极开展资源推介、品牌宣传等活动,确保本次活动取得成效。
二、各乡村e镇要尽快落实参展企业名单和参展主要产品,企业参展需备足货源,做好人员安排,参展企业及人员的吃住行等费用自理。一是将乡村e镇参展企业、产品、联系人信息于1月8日前报送市商务局市场体系建设科,老字号参展信息于1月8日前报送至市商务局商贸服务科;二是县区展馆市内装修、布展等工作要求在1月12日前完成,13日完成所有企业入驻及产品陈列等相关工作;三是要于1月12日12时前,完成网红直播大赛初赛选拔,在1月12日18:00前,向大赛承办单位推荐5名带货达人,代表本县(市、区)参加14日全省乡村e镇“创新创业网红直播总决赛”。
三、各县(市、区)商务局(电商中心)要与各类媒体资源对接,切实做好年货节暨乡村e镇网红直播大赛的宣传工作,安排参加活动企业做好销售数据统计,活动结束一周内,将总结报回市商务局(内容包括活动组织情况、参与企业和产品情况、活动成效(重点是销售的产品及数额)、典型案例、存在不足及建议)。
联系人:
市场体系科:李兴宇电话:8239039
附件:晋商电便〔2023〕2号 关于组织参加2023太原古县城年货节暨乡村e镇网红直播大赛活动的通知.pdf
吕梁市商务局
2023年1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