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更新时间:2026-02-09
各县(市、区)住建局、交口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石楼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吕梁经开区建设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住建厅《关于实施招标代理机构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晋建市函〔2025〕1058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文件要求,认真执行。
附件:省住建厅《关于实施招标代理机构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晋建市函〔2025〕1058号)
关于转发《关于实施招标代理机构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的函.pdf
吕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