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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山西省应急管理厅网站 更新时间:2021-03-22
晋汛办〔2021〕3号
各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省防指各成员单位: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做好防汛抗旱工作意义重大。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汛期全省降水时空分布不均,各地可能出现局地暴雨洪涝或阶段性干旱。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有效防范和化解重特大洪涝灾害风险,根据国家防总办《关于切实做好汛前准备工作的通知》(国汛办电〔2021〕4号)要求,现就做好2021年防汛备汛工作通知如下:
一、健全完善防汛抗旱工作体制机制。要按照“上下基本对应”的原则,进一步理顺防汛抗旱指挥机制,积极推动未完成转隶的县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转隶工作,构建上下贯通、衔接有序的防汛抗旱工作体系。要抓紧制定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工作规则及办公室工作细则,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工作衔接机制,厘清相关部门责任,健全会议、会商研判、信息共享、协调调度、督导检查等各项制度,确保防汛抗旱工作有序有力有效开展。
二、强化防汛抗旱责任落实。严格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抗旱工作责任。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要严格落实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防总印发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防汛抗旱工作职责》,切实担负起本地区防汛抗旱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水库(水电站)、河流堤防、淤地坝等防洪工程和城市内涝、山洪灾害等洪灾风险区以及矿山尾矿库等重要安全设施防洪行政责任人,并按规定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监督。把责任细化到监测预警、信息报送、隐患排查、指挥调度、巡查防守、抢险救援、转移安置等各个环节,压实相关企业、单位的防汛主体责任和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各级各类责任人公示于4月10日前完成。
三、加强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突出抓好重点工程、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的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要针对铁路、公路、水利、电力、通信、教育、矿山等重要基础设施,旅游景区、在建工地、高陡边坡等重点部位以及农村、城乡结合部、城镇低洼易涝区、山洪灾害易发区、地质灾害隐患点等薄弱环节开展全面细致摸排,建立隐患排查整改清单和台帐,逐条逐项限时完成整改。要加快水利工程水毁修复进度,确保在汛前恢复防洪功能。要按照防洪规划和河道行洪安全要求开展清淤行动,确保汛期行洪畅通。在建涉水工程要加快施工进度,力争在主汛期前完成主体工程建设,确需跨汛施工的要编制安全度汛方案,并按规定报备,落实各项防护措施,确保工程度汛安全和人员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务于5月20日前完成。
四、及时修订完善各类方案预案。要认真总结去年防汛救灾中暴露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修订完善防汛抗旱等各类方案预案,严格履行方案预案报批报备程序。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突出重点区域、关键环节和重要目标,进一步细化完善险情应急处置、人员转移避险、水上船只避险、力量投送等方案预案,落实监测预警发布、转移避险、力量集结、物资保障等各项应急措施,切实增强针对性、实战性和可操作性。
五、落实抢险队伍精心组织演练。各地在落实好常规抢险队伍的基础上,要注重加强同在本区域组织施工的中央企业、省属企业和大型水工程专业队伍进行对接,及时沟通协调,建立联动机制。充分考虑可能发生的暴雨、洪水及次生衍生灾害,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和行业特点,科学设定演练内容,精心策划演练方案,以桌面推演、实战演练等形式开展演练,提高会商研判、科学决策、部门协同、组织指挥、队伍调度、应急救援、抢险技能和后勤保障等能力。在备汛期间,各市县防指及有关部门至少组织一次防汛抢险应急演练。受山洪灾害威胁的重点县,要把提高基层干部群众主动防灾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为目的,把人员转移避险作为关键举措,组织乡镇、村组对照防汛应急预案全流程全要素进行演练,确保各类组织人员熟悉工作职责、清楚响应流程,确保群众知晓预警信号与避险路线、掌握自救知识。
六、落实好防汛抢险物资装备。要立足于防大汛、抢大险,抓紧清点防汛抗旱应急物资,认真组织防汛抗旱物资物料汛前储备和更新补充,特别是去年汛情险情重、物资物料消耗大的地区,要积极争取财政支持,统筹做好实物储备、产能储备、仓储储备、工程储备,切实保障防汛抢险需求。要强化防汛抗旱物资调运保障,完善物资轮换和调运预案,确保关键时刻调得出、运得快、用得上。
七、强化监测预警和避险转移能力。要进一步明确洪涝灾害预警职责,健全预警手段,细化转移避险方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要全面掌握工程险工险段、病险水库下游、尾矿库威胁区、城市低洼易涝区、山洪灾害易发区等区域基本情况,在危险区域设立警示标牌,标明危险区域类型、范围、危害性和区域内居住人数、企事业单位名称及安全转移条件、线路、避灾安置场所和责任人。特别要加强对工矿企业、施工单位、旅游景区等薄弱环节和外来务工人员、旅游观光人员、农村留守人员等重点群体的组织管理,落实责任人员、应急预案和避险措施。要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培训和业务交流,提升防汛抗旱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要积极推进社会共治,广泛开展防汛知识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抓好宣传和培训,筑牢防灾减灾救灾的人民防线。
八、组织开展防汛备汛工作督导检查。防汛备汛工作督导检查采取县级检查、市级抽查、省级督查的方式进行。重点检查责任落实、方案预案修订、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落实抢险队伍和防汛物资装备等内容。县级检查于4月20日前完成,市级抽查于4月30日前完成。省防指有关成员单位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组织开展行业内督导检查,于5月10日前完成,省市县三级可同步实施检查督导工作。
请各市防指、省防指有关成员单位于4月25日前,报送本级、本部门防汛抢险演练工作开展或计划情况(附件1);5月20日前报送防汛备汛工作总结及相关统计表格(附件2、3、4、5)。并将纸质材料(盖章)发传真,电子版发邮箱。
联系人:张自亮;联系电话及传真:0351-6819570
邮箱:yjtfxkh@163.com
附件1:2021年防汛抢险演练开展或计划情况统计表.docx
附件3:2021年 市辖区内(行业部门)防洪重点及薄弱环节风险登记表.docx
附件5:2021年市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人员信息登记表.docx
山西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