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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1423LL00100/2019-01728
发文字号吕政发〔2019〕2号 发布日期2019年04月17日
发文机关吕梁市人民政府 关  键  字
标  题关于做好2019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主题分类安全生产监管 成文日期2019年04月07日

   关于做好2019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市直企、事业单位:

  2019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市委四届六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部署,以全面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为主线,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和党政机构改革为动力,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健全应急管理体系、完善风险防控机制、推进依法治理、加强基层基础基本能力建设,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大以上事故,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现就做好2019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一)深化各级党政领导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实施细则,明确县、乡两级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各县(市、区)政府全部落实常务副职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全面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在机构改革中,要坚持高素质、专业化的用人原则,配齐配强应急管理部门领导班子,并根据职能划转,充实安全监管、应急管理人员,适应新时代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工作需要。

  (二)明确部门安全监管责任。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各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职责,将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落实到各有关部门“三定”规定。继续推进安全生产职责清单管理,建立健全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清单和班子成员年度安全生产重点监管任务清单“两个清单”,将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责任明确到各部门,并逐一进行责任挂牌,实施动态化监管。

  (三)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督导企业建立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生产经营全过程安全责任追溯制度,特别要抓住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总经理、厂矿长、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等这些关键少数,建立责任清单、年度安全生产任务清单,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安全费用提取使用等制度。督促企业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与职工工资严格挂勾的收入分配机制,有效化解安全与生产间的矛盾。落实安全承诺、安全举报奖励等制度,推动企业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安全发展的内生长效机制。

  (四)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完善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巡查、责任考核、约谈、领导挂牌督办、警示教育、“一票否决”、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等制度,严肃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督促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全面落实。 

  二、健全应急管理体系 

  (五)推进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结合机构改革,做好应急管理体制机制顶层设计,统筹应急资源,整合应急力量,优化组织结构,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管理体制。尽快健全完善应急管理制度,加强应急管理各环节的衔接和各部门间的协调配合,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长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机制。健全防范救援救灾“一体化”运作机制,密切关注灾情变化,及时启动救灾应急响应,迅速下拨救灾资金物资,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需要,帮助群众渡过灾期。 

  (六)健全完善应急预案体系。按照机构改革职能整合后的职责分工,尽快制定修订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市县两级要修订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洪灾旱灾等自然灾害类和煤矿、危化、道路交通等事故灾难类应急预案。坚持把管用好用作为检验和评估应急预案的根本标准,全面推进应急预案精编化、手册化,提升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操作性。 

  (七)强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统筹推进以消防、武警、解放军为骨干的突击力量,以防汛抗旱、抗震救灾、森林防火、危化救援、矿山救护等专业性队伍为基本力量,以企事业单位专兼职队伍、社会救援力量、应急志愿者为辅助力量的队伍体系建设。做好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工作,加强综合性应急队伍标准化建设,提高队伍应急综合救援能力,做到一专多能。优化专业队伍布局,积极推进行业领域专业救援基地和队伍建设。建立完善并严格落实应急救援专家技术支撑制度,建立应急救援专家库,组建一支多专业、跨部门的应急救援专业技术队伍,为应急管理和抢险救援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八)配齐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全面开展应急救援资源普查,健全完善信息库,配足配强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优化物资储备布局,健全政府储备与社会储备、实物储备与能力储备、集中储备与分散储备相结合的多层储备体系,形成完备的应急物资保障能力。按照全省统一要求,加强应急救援专业装备配备,配置一批技术先进、性能可靠、机动灵活、适应性强的专业救援装备,重点配备救援和指挥车辆以及个人防护等装备器材。 

  (九)加强实战化应急演练。大力开展应急演练和技术比武,市直相关部门要针对煤矿、道路交通、危化品、水库、尾矿库漫顶溃坝等事故灾难或防汛抗旱、地震、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至少组织一次重大事故或灾害综合应急演练,检验指挥系统的高效性、应急预案的科学性、装备配备的实用性和应急队伍的战斗力,确保应急救援队伍第一时间能够拉得出、上得去、打得赢,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十)时刻保持应急状态。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专人值班值守制度,切实做到应急制度、应急人员、应急车辆、应急装备、应急资金五到位。各应急队伍要建立完善应急处置和协调联动机制,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时刻保持枕戈待旦、快速反应的备战状态,对重大工程、重大活动、重点部位、重点时段要前置救援力量,现场布点、严盯死守,一旦发生险情迅速出动、冲锋在前、全力救援、科学施救,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三、完善风险防控机制

  (十一)持续深化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建立完善安全风险评估和论证机制,加强源头管控,实行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建立区域安全风险数据库、重大危险源数据库,绘制区域安全风险四色电子分布图,实行差异化动态监管。重点突出煤矿、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含烟花爆竹储存)、城镇燃气、交通运输、民用爆炸物品生产储存、涉氨制冷和粉尘涉爆及涉及有限空间作业工业企业等八大高危行业领域,研究制订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具体办法、标准规范,组织企业开展对标活动。企业要开展危险有害因素辩识评估,加强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高危行业企业今年要全部完成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十二)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重点行业企业要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活动,矿山企业要巩固深化“三位一体”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引导企业实施岗位作业流程标准化,推动岗位达标和动态达标,年内,生产煤矿和地下非煤矿山必须达到二级及以上标准,对于因发生事故取消标准化等级的矿山一律停产整顿;其他高危行业企业要达到三级及以上标准;鼓励其他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 

  (十三)全面提高城市安全保障水平。加强城市运行和公共区域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预警,全面排查安全风险,实施重点管控。加强城市交通、供水、排水防涝、供热、供气和污水、污泥、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运营过程中的安全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落实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制度,加强城市应急救援基础设施和能力建设,全面提高城市安全保障水平。 

  (十四)深化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继续实行“政府购买服务、专家会诊指导、企业排查治理、部门执法监督”的方式,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等行业重点企业开展体检式诊断,帮助企业破解安全生产技术难题、排查治理重大隐患、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参照全市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责任险的实施办法,在非煤矿山、危化行业企业全面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的实施,强化保险机构事故预防功能,健全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鼓励小微企业全面实施订单式、协作式、托管式购买安全管理和技术服务,解决企业专业力量薄弱的问题,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十五)制定实施重点工程建设规划。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制定落实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修复、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地质灾害治理和避险移民搬迁等九项重点工程建设三年规划。稳步推进自然灾害救助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市级减灾中心建设、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防灾减灾科普等五大工程建设,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 

  (十六)抓好风险排查和危险性评估。以县级为单位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重点加强对市内河流、水库、地质灾害及易受自然灾害危害的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排查,进行危险性评估,建档造册,落实整治、监控、防范等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十七)加强监测监控预警预报。建立应急管理、气象、水文、地震、地质、林业等防灾减灾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开展自然灾害联合会商和综合研判,做好监测监控和预警预报,强化自然灾害危险区联防联控。按照我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要求的时间节点,推进气象观测站、洪水预报站、地震监测站、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点、林火远程监控点建设工作。建立多灾种预警和信息发布平台,充分利用各类传播渠道及时发布自然灾害预警信息,提高信息发布的准确性、时效性和公众覆盖率。 

  四、推进依法治理 

  (十八)落实行政执法法律法规。严格落实执法行为审议、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执法情况统计分析、执法纠错和执法信息公开等制度,推行执法全过程管理。依法落实安全准入制度,有关部门在安全许可、审批项目、规划布局、从业资格等方面要严格安全条件。建立完善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和国家监察衔接制度,加强相关部门与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监察委员会等协调配合,完善安全生产违法线索通报、案件移送与协查机制,实现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对接。严格落实部门内部执法监督机制,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年内至少集中组织一次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 

  (十九)全面推行计划执法。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科学编制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检查方式、检查对象、检查时段、检查频次、检查内容等,报同级政府批准后严格按照计划实施。要推进实施分类监管,对安全管理基础条件好的企业实行安全承诺,减少执法检查频次;对基础条件一般的,要科学确定检查频次和检查方式;对条件差、问题多、风险高以及发生事故的,要作为重点对象,增加执法检查频次。 

  (二十)改进监管执法方式。加大联合执法力度,有效减少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降低执法频次,减轻企业迎检负担。积极开展“执法先送法”,做到执法先普法、监察先服务,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法律意识。全面推行考试考核式执法检查,促进从业人员的能力素质提升。坚持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在接受检查几率、行政处罚的尺度上平等对待。 

  (二十一)规范执法检查行为。要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执法全过程记录、执法公示三项制度,执法人员现场监督检查时,必须编制现场检查方案、必须制作现场检查记录、必须依法下达行政执法文书、必须向社会公开执法结果,并积极推行使用执法记录仪和执法终端,做到执法工作全程留痕,促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合法规范。   

  (二十二)加强执法检查力度。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组织开展严厉打击“三非”专项行动,在各行业领域全面开展反“三违”、治“三超”活动,特别是对煤矿超能力生产等非法违法行为,要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从严从重处罚,形成震慑。坚持联合执法、专项执法、集中执法相结合,采取随机抽查、突查暗查、巡查督查等方式,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时段、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执法监管频次和力度,严肃查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等行为;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拒不执行监管监察指令、发生事故的企业,采取高压态势和铁腕措施,发现一起、严惩一起。

  (二十三)要严肃事故查处。凡发生事故的企业要严格按四不放过的原则,除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按上限处罚外,还要责令停产整顿。发生1人事故停产整顿两个月,发生2人事故停产整顿半年,发生3人及以上事故停产整顿一年。同时,发生事故的企业要设立事故警示日,要建立事故内部反思、教育和整改制度,制作播放警示教育片,以事故教训推动制度完善和管理水平提升。

  (二十四)深化改革发展。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我市《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吕发〔2018〕30号),分解下达的改革发展任务,对标对表倒排工期,确保年内完成改革任务总量的80%。

  (二十五)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1.开展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对煤与瓦斯突出、冲击地压、高瓦斯、水文地质类型复杂和极复杂、采深超800米、单班下井人数多等6类高风险煤矿进行安全“体检”。持续推进“三区联动立体式”瓦斯抽采,严格落实规划区“先抽后建”、准备区“先抽后掘”、生产区“先抽后采”措施;继续深化防治水“可采区”“缓采区”“禁采区”三区隔离管理,严格落实“三专两探一撤”措施。开展露天煤矿集中整治推动企业严格落实边坡、排土场、防汛等安全管理制度措施,严格落实露天煤矿生态修复责任。

  2.开展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落实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管理五条规定,继续深化地下矿山安全基础管理、通风管理、防坠罐跑车、防中毒窒息、防冒顶片帮等专项整治;开展露天矿山边坡、排土场专项整治;规范尾矿库排尾方式,完成尾矿库在线监测省市县企四级联网,大力推广尾矿库湿排改干排。今后新建矿山尾矿库必须采用干排技术,彻底消除尾矿库安全隐患。

  3.开展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引深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加强化工园区和涉及危险化学品重大风险功能区及危险化学品罐区的风险管控,继续推动人员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对全市危化企业进行装卸车系统治理,实现密闭装卸、流量控制、自动化管理。推进化工企业车辆排队装卸中停放场所建设。继续推进化工及危险化学品企业自动化控制系统及安全仪表系统技术改造工作,推广应用智能巡检系统。全面实施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源长责任制,强化安全风险防控,有效防范事故。 

  4.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对公交车驾驶区域安装安全防护隔离设施,对桥梁防撞护栏排查加固。继续推进“两客一危”车辆加装智能视频监控报警系统,安装率达到70%。加大对桥梁、隧道、涵洞以及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风险较高和事故多发路段的隐患排查治理力度。继续开展“货车靠右行”“大车贴壁进洞”“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等专项整治。 

  5.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深入开展模板支撑、深基坑、脚手架等重点施工部位安全专项整治,严格落实建筑起重机械、弃渣弃土堆放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建筑工地安全“三宝”落实到位,即现场施工必须安装安全网,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安全带。强化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管理,严格施工方案的编审、交底、实施、验收等关键环节管控,防范坍塌和高空坠落事故。 

  6.开展消防及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整治。深化大型商业综合体、电动自行车、电气火灾、博物馆和文物建筑等专项治理。加大对宾馆饭店、歌舞娱乐、商场影院、景点景区、养老院、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城中村”“三合一”“多合一”等高风险场所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督促加强防火和燃气安全巡查检查,坚决纠治堵塞通道出口、违章用火用电、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等安全隐患,严防发生火灾事故。督促指导先天不足、隐患较多的养老机构进行整治,提高养老机构安全保障。严格大型活动审批,加强重要节假日期间大型文娱、集会、庙会、游园以及其他群众自发活动的安全管理,加强人流动态监控,严防拥挤、踩踏等伤亡事故,确保安全稳定。 

  7.开展油气管道安全专项整治。落实人员密集区域高后果区域企地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高后果区域管道设施结构完整符合标准规范要求。强化途经人员密集场所等高后果区的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排查,加强管道沿线地质灾害防治与监测,落实管道企业日常巡护措施,严格审批监督管道周边施工作业,严防乱挖乱钻引发管道泄漏着火爆炸等事故。 

  8.开展冶金工贸企业安全专项整治。深化冶金煤气、高温熔融金属、粉尘涉爆、涉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等领域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 

  9.开展其他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特种设备、旅游、教育、农业农村、电力、民爆、水利、文化、食药、邮政等其他重点行业领域也要针对本行业领域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内容、时限、措施、目标,深化安全专项整治,提升安全水平。 

  四、加强基层基础基本能力建设

  (二十六)大力推动基层建设。按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保障制度,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与财政收入保持同步增长,保障重大事故隐患和灾害治理、应急救援和安全监管设施装备配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和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保障监管执法必须的人员、经费和车辆等装备。乡村要加强基层网格化监管力量,配齐网格员。加强基层消防站、消防队建设,尽快弥补历史欠账,满足综合性应急救援需要。企事业单位要根据新情况新变化,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人员。企业要加强班组建设,提高班组应急管理能力。 

  (二十七)不断强化基础工作。大力开展安全文化建设:所有国有大中型企业和基础好的民营企业,都要开展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打造观念文化、管理文化、物态文化和行为文化,激发企业安全生产的内生动力。深入开展科技强安专项行动:在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领域持续开展“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作业”科技强安专项行动,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根据国家《应急管理信息化发展战略规划框架(2018-2022年)》和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要求,制定我市应急管理信息化实施办法,加快现代信息技术与应急管理业务深度融合,有序推进我市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发展。2019年完成转隶单位网络互联和信息系统互通,积极推进应急指挥信息网上下贯通,建设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具备应急指挥调度能力。加强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月”、“5.12防灾减灾日”等活动。各县(市、区)都要建成一批安全生产和应急救援主题公园、体验馆、教育基地;要利用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影视等主流媒体和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宣传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普及安全和应急避险常识,强化警示教育。各部门要提供政策支持和经费保障,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源广泛参与,拓宽社会资源进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途径,营造浓厚氛围,凝聚安全发展共识。 

  (二十八)着力提高基本技能。坚持各级党委政府理论中心组学习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制度,依托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高等院校,继续举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专题培训班,提高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安全意识和推进安全发展的能力;采取封闭教学、脱产培训、外出学习、集中轮训、网络培训等多种形式,科学设计班次、灵活培训方式、注重培训效果,切实提高监管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加强对各类救援人员的知识更新培训和技能体能训练,特别要抓好新录用消防员为期一年的入职培训;完善中小学安全教育制度,指导和督促各级学校开展应急逃生演练,在大中小学校和驾驶员培训学校全面开展心肺复苏、止血包扎等基本的救援技能培训;推进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等“七进”活动,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灾害预防、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督促指导企业开展突出安全知识、岗位技能和自救互救等内容的培训,保证培训时间和质量;坚持“逢训必考”与日常测验相结合,无论部门监管人员还是企业从业人员,每次集中学习培训后,必须组织学习效果测验,不合格者需重新补考,特别是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试不合格,一律不得上岗作业;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也要结合各自实际,经常性、针对性组织开展能力素质测试,全面提升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能力素质。真正锻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能打胜仗的队伍。

 (此件公开发布)  

  

  吕梁市人民政府

  2019年4月7日

 

解读链接:市应急局关于《吕梁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9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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