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市审批局关于《吕梁市市直部门权责清单》的解读

来源:市审批局 更新时间:2021-07-27

  文件链接: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吕梁市市直部门权责清单的通知

  一、背景依据

  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提高政府服务效率和透明度,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吕梁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权责清单进行了调整,并经市司法局、市委编办审核,制定了《关于公布吕梁市市直部门权责清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二、主要内容

  调整后的行政职权。市直部门共保留行政职权3197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441项,行政处罚2124项,行政强制16项,行政征收9项,行政给付17项,行政检查155项,行政确认54项,行政奖励29项,行政裁决2项,其他权力250项。

  三、工作要求

  (一)市直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权责清单履职尽责,不得在权责清单外设定和实施其他行政职权,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主动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监督。

  (二)权责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市直有关部门要根据政策变化及时调整完善,确保清单合法性、时效性。

  (三)市直有关部门要进一步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加大公开透明力度,加强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建立有效的权力运行监督机制,推进依法履职规范履职阳光行政。

  

    政策咨询:市审批局 审批运行监管科 8487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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