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市城管局关于《吕梁市管道燃气居民用户自有设施升级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解读

来源:市城管局 更新时间:2021-08-06

  文件链接: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吕梁市管道燃气居民用户自有设施升级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起草背景

  根据《山西省城乡燃气使用安全管理规定》和省住建设厅 《关于开展燃气使用百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 按照“政府主导、社区组织、企业实施、用户自愿”思路,对 燃气居民用户自有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变被动处置为主动治理、 变事后补救为事前预防,特别是湖北十堰“6.13”燃气爆炸事 故后,对燃气用户自有设施改造工作已迫在眉睫,为弥补燃气 行业管理短板,确保燃气行业安全稳定发展,我局起草了《吕 梁市管道燃气居民用户自有设施升级改造工作实施方案》(以下 简称《方案》)

  二、政策解读

  《方案》主要包括指导思想、改造内容、改造范围、改造原则、工作任务、资金保障、实施方式、保障措施、职责分工、工作要求等十部分,重点为:

  (一)改造内容。将燃气居民用户自有部分现状灶具连接管 (橡胶管或塑料管)更换为燃气用具连接用不锈钢波纹软管,将灶前阀(单气嘴)更换为管道燃气自闭阀门,用户将自行更换不带熄火保护装置灶具或使用届满灶具。

  (二)改造范围。区域及用户范围:市区2021年4月1日前接入天然气的燃气居民用户;设施范围:燃气计量表后灶前阀至灶具之间居民用户自有设施部分。

  (三)改造原则。坚持“先重后轻、先急后缓”“用户自愿、消除隐患”“资金到位、先到先改”原则。

  (四)工作任务。市本级:市区既有8.3万户管道燃气居民用户自有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年内完成。各县(市):按实际既有户数力争2021年底全部完成改造任务。

  (五)资金保障。市本级:吕梁市区主城区升级改造费用约 1660万元,由政府筹集补助,市、区两级财政按5: 5比例分担。 市、区两级财政补助资金统筹到项目主管部门统一调配使用。 安装费用由市区燃气企业承担。各县(市):燃气设施升级改造 项目材料费所需资金由县(市)政府承担;安装费用由当地燃 气企业承担。

  (六)实施方式。市本级:由市城市管理局牵头,吕梁东义天然气有限公司和山西国兴煤层气输配有限公司离石分公司按经营区域分别组织实施。各县(市):参照市本级模式,由各县(市)政府负责筹措资金,结合实际安排组织实施。


     政策咨询:市城管局 公用事务服务中心 8251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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