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财政信息 > 部门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 > 2018年财政预算和“三公”经费
索 引 号: | 111423LL00100/2018-01392 | 主题分类: | 财政 |
发文机关: | 吕梁市国土资源局 | 成文日期: | 2018年05月08日 |
标 题: | 吕梁市国土资源局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18年05月08日 | |
吕梁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吕梁市国土资源局内设12个行政科室(办公室、宣传教育法规科、行政审批科、建设用地审批科、土地利用管理科、耕地保护地籍管理科、矿产开发管理科、地质勘查储量科、地质环境科、测绘科、不动产登记局)。机关行政编制为34名,工勤人员编制为5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检组长1名,总工程师1名,总规划师1名,科级领导职数14正(含纪检副组长或监察室主任科级职数1名,专职妇委主任、副主任或妇工组长、副组长科级职数1名)1副。我局实有行政在编人员30名,行政工勤3人。
我局下属事业单位共有9个(规划站、执法支队、不动产登记中心、国土资源储备中心、地环监测站、新城(离石区)土地储备中心、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国土地理信息中心、交易中心)。
(二)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和开发利用。
2、组织开展土地、矿产、测绘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组织全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进行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政策调研,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研究拟定全市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政策;负责有关行政复议。
3、组织编制和实施市级和市政区范围内的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测绘事业发展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参与报市人民政府和省人民政府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核;指导县、乡两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审核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分解并下达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组织编制全市地质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测规划、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矿山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遗迹保护规划;建立国土资源信息系统,提供相关服务。
4、监督检查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测绘法的贯彻执行情况以及国土资源规划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全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行政执法;依法保护土地资源、矿产资源基础测绘成果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查处重大违法案件。
5、拟定耕地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政策,负责实施农地用途管制,组织并实施基本农田保护;负责报市人民政府和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的各类建设用地审查(复核)、报批;指导县(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农地转用和非农建设用地审核工作;指导、监督和组织实施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补充等工作,确保全市耕地动态平衡。
6、负责全市及承办市规划区范围内(离石高速公路东口以东除外)土地地籍管理,组织开展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登记发证、土地使用证书检验和土地动态监测;调处重大土地权属纠纷,负责土地确权和土地登记工作。
7、负责国有土地资产管理,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或入股)、转让、抵押、交易和政府土地收购储备管理,建立和管理土地有形市场;负责乡(镇)、村非农建设用地管理,指导农民集体非农建设用地的流转管理。负责市规划区范围内(离石高速公路东口以东除外)范围内国有土地的供应,即组织实施国有土地的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或入股)、转让、抵押、交易和政府土地收购储备管理,建立和管理土地有形市场。
8、负责全市土地定级、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测,对土地评估机构进行业务监督管理,负责土地使用权价格的备案工作。负责市规划区范围内(离石高速公路东口以东除外)范围内土地定级、基准地价、标定地价测评、公布和管理工作。
9、负责全市矿产资源储量的综合管理,按规定管理矿产资源储量的评审和认定工作;管理地勘成果,负责地质资料汇交和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统计的管理,实施矿产资源储量动态监测,建立矿产资源储量帐户;组织开展矿产资源供求形势分析。
10、负责对矿产资源探矿权项目的初审报批;培育和规范探矿权市场;负责对勘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调处探矿权属纠纷;组织实施并监督管理市政府出资的地质勘查项目。
11、负责矿产资源采矿权的审(报)批、登记发证工作;对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进行监督管理;培育和规范采矿权市场;组织实施除规定不能出让矿种之外的矿产资源采矿权出让转让、抵押,组织开展对矿山企业矿产开发和利用的年度检查;按照规定负责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和使用管理。
12、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地质灾害调查,编制地质灾害年度防灾预案;组织协调重大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负责地质环境监测网、站的统一管理,依法审查批准地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认定具有重要价值的古生物化石产地等地质遗迹保护区,监督地下水的开采。
13、负责地下水勘查的监督管理和矿泉水、地热资源勘查、开发的监督管理。
14、负责组织协调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对外交流,参与审报中外合资、合作与外商独资在我市开展的国土资源勘察、开发项目;组织推广国土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先进科学技术。
15、依法行使测绘行政管理职能,主管本行政区域的测绘业务工作。
16、负责县(市)国土资源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任免、考核和管理。
17、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包括机关预算和下属单位预算。下属单位包括:二级预算单位吕梁市国土资源局离石分局、吕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四)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1、坚持耕地保护制度,严守耕地红线。
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及时分解全市671万亩耕地和566万亩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大力实施土地开发整理。督促各县(市、区)认真落实建设用地占补平衡政策,多方筹资,落实补充耕地任务。探索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规范有序参与开发造地。继续加大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力度。
2、围绕脱贫攻坚、开发区建设等重点工作做好用地服务保障。
一是认真落实国土资源部出台的扶贫用地、增减挂钩、光伏扶贫用地、支持深度贫困地区特殊政策,全力支持全市脱贫攻坚,坚决做好用地服务保障。建立转型项目用地保障机制,对重大转型项目、转型综改示范区、重点工程项目和重点开发区建设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在项目选址和预审阶段提供高效的规划指导服务,应保尽保用地计划指标。强化产业项目用地规划管控,认真配合做好开发区四至范围核定工作。
二是结合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推进全市易地扶贫整村搬迁复垦工作。
3、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法治化,提高矿政管理水平。
一是继续做好煤矿兼并重组工作换领长期采矿许可证的资料上报。督促企业加快进度,对具备换发长期采矿许可证条件的及时上报。
二是加大煤矿欠缴价款征收力度,督促各县(市、区)4月底前完成价款清缴。
三是认真做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的公示,按照部、省工作要求,督促矿山企业抓紧填报,按时上报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年度信息,并向社会公示。
四是积极与省国土厅沟通,配合做好我市41座陶瓷土、铁矾土矿涉嫌违法开采铝土矿等历史遗留问题。
五是积极配合做好兴县肖家洼、斜沟和临县庞庞塔等3户国有煤矿的采矿证登记手续办理。
4、开展批而未供土地清理,提高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开展批而未用土地清理专项行动,对批而未供土地分类研究处置意见,积极协调规划、住建等部门以及项目单位加快供地,提高供地率。同时,积极引导新建项目优先从批而未供土地库或存量土地中安排使用,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土地资源,尽量减少新增建设用地,建立节约集约用地机制。
5、做好地质灾害防治。
一是3月底前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督促教育、交通、铁路、旅游等主管部门,做好辖区内学校、公路沿线、铁路沿线和旅游区(点)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编制工作,并纳入同级人民政府地质灾害防灾方案。
二是进一步落实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加大对冰雪消融期、汛期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6月底前督促各县市区全面完成“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核发,检查完善危险点、隐患点的警示标志牌设立。
三是落实440户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搬迁任务。4月底前争取将市、县配套资金落实到位;5月底前全面开工建设;年底前50%的完成竣工。
6、强化环保主体责任,配合做好环保督察问题整改。
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加快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恢复治理后的土地做到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建则建。严查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在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中发现有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等行为时,及时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通报信息。
7、扎实推进国土领域重大改革。
一是完善矿业权出让制度。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出台的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全面推行竞争性出让,改革收益管理制度,实施出让合同管理,建立出让基准价制度,创新矿业权经济调节机制,强化矿业权审批事前事中事后监管。
二是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积极探索“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工作模式,逐步推出一站式办理、分点办理、延时办理、限时办理、绿色通道办理等多种服务举措。
三是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根据国土资源部、省级国土资源部门安排部署,积极参与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推进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和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改革,支撑国家自然生态监管体制改革。按照河长制工作方案,筹划推进市属河流等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的产权制度。
8、夯实国土资源管理基础工作。
一是高质量抓好第三次全市土地调查。根据省厅安排,争取按期保质完成调查任务,特别是严格调查队伍筛选,严格调查过程检查、成果验收,在调查数据的精准程度上下功夫,争取提交能够经得起历史检验的调查成果。二是启动市级“十三五”基础测绘规划的编制。三是完成土地整治项目耕地质量等别评定。四是完成我市新一轮城镇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更新工作。
二、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总表包含吕梁市国土资源局和下属二级单位吕梁市国土资源局离石分局、吕梁市不动产中心的收支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18年收入预算3407.6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407.655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18年支出预算3407.6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407.655万元。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1、基本支出1665.15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97.316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45.02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2.816万元。
2、项目支出1553.42万元,其中: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搬迁市配套1063万元,数字吕梁地理空间框架建设275万元,以及经常性项目支出主要是不动产登记业务经费240.50万元,法律顾问费20万元,以及土地执法及办案经费、全市国土工作会议经费、国土资源信息管理经费、打击私开矿经费、地籍变更经费、土地地巡回检查经费、法国土所办公用房租赁、国土工作业务经费。
(三)“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预算11.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8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和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一致,没有发生变化。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8年市国土资源局基本支出828.51万元,2017年基本支出754.27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增加福利费16.01万元,增加退休费12.09万元。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安排一般公务费18.76万元,项目支出148.70万元。
(六)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我局没有安排采购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8年我局没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八)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数字吕梁地理空间框架建设275万元。1、完成吕梁市区200km2数码航空摄影,获取0.07米地面分辨率的数码航摄资料,进行城区1:500、1:1000基础测绘数字地形图数据更新、数字正射影像图生产。2、覆盖吕梁市辖区21141万平方千米1:10000地形图数据更新。3、以吕梁市主城区和新城1:500比例尺、1:1000比例尺、1:2000比例尺地形图数据,完成覆盖全市域辖区1:10000比例尺数字线划图数据。4、基于所构建的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开发矿产资源管理、土地利用规划管理、林业资源管理、城建规划管理和地理信息公众服务典型应用示范系统。
(2)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搬迁配套有1063万元。全额拨付县(市),绩效目标全部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