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财政信息 > 部门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 > 2018年财政预算和“三公”经费
索 引 号: | 111423LL00100/2018-01417 | 主题分类: | 财政 |
发文机关: | 中共吕梁市委组织部 | 成文日期: | 2018年05月08日 |
标 题: | 中共吕梁市委组织部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18年05月08日 | |
中共吕梁市委组织部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1、严格执行党的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制定或参与制定我市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意见、规定、制度,提出落实方案并组织实施。
2、负责对市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考察了解,并向市委提出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负责驻吕垂直管理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的相关协调工作。
3、负责全市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的规划、部署、组织实施和宏观管理工作。
4、负责全市党委、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及群团组织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务员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对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全市国家行政机关的宏观指导;协助省委组织部完成全市党群系统和法检“两院”公务员招录工作。
5、按照党章规定,负责协调、规划和指导全市各级党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
6、指导全市组织系统信息网络建设;负责全市干部信息、人事档案、党内统计、干部统计工作的宏观指导。
7、督促检查全市组织工作和干部人事工作,及时向市委和省委组织部反映有关情况并提出建议。受理全市党员、干部的来信来访。
8、负责对全市组织人事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的综合协调和宏观指导。
9、制定落实全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指导、检查县(市、区)、市直单位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10、负责全市人才队伍建设宏观管理工作,牵头实施重大人才工程。
11、负责指导、组织实施各县(市、区)、市直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负责各县(市、区)、市直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日常考核工作。
12、负责全市农村第一书记管理服务工作的整体规划和宏观指导。
13、负责管理中共吕梁市委老干部局。
14、完成市委和省委组织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作为一条红线贯彻始终,紧紧围绕脱贫攻坚、转型发展、法治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四件大事,以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为抓手向上提升干部八种能力,以“三基建设”为契机向下夯实基层基础工作,为全市整体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三、内设机构及所属事业单位
市委组织部设14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研究室、组织
一科、组织二科、组织三科、干部一科、干部二科、干部三科、干部监督科、干部教育科、市委人才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干部考核科、干部信息管理科、机关党办(人事科);所属事业单位:吕梁市委组织部举报中心、吕梁市党员教育中心(吕梁市党员干部远程教育工作办公室)、吕梁市农村第一书记管理服务办公室(吕梁市干部下派任职管理办公室)、吕梁市党建研究所。
四、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
(一)收入预算8318.023万元。
(二)支出预算8318.023万元。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项目类别划分:
1、基本支出735.62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21.09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6.50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023万元。
2、项目支出7582.4万元。
⑴经常性项目支出307.4万元。其中:各类会议费18万元;考核领导组工作经费11.2万元;各类年报经费9万元;远程教育运行建设费15万元;党建研究经费10万元;退休干部党支部经费0.3万元;完成省委组织部课件经费8万元;考录经费105.7万元;课题调研经费5万元;《吕梁组工》印刷费7万元;监督办案经费10万元;评选、验收、督查基层党委工作经费17万元;农村“领头雁”培训费14万元;干部考察经费10万元;大组工网、机关局域网、互联网系统运行维护经费16.6万元;吕梁信息印刷费6万元;专用电脑购置费0.6万元;党组书记、党务培训等经费16万元;主题教育经费28万元。
⑵重点项目支出7275万元,共10项。具体情况如下:
①“三基”建设经费:村级组织运转经费2705万元。政策依据:市委《关于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中加强“三基建设”的实施方案》(吕发〔2017〕10号)。测算办法: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强“三基建设”财政投入保障的实施意见》(晋财预[2017]25号)精神,要求提高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标准。村级组织运转经费平均标准不低于9万元/村,市本级按每村1万元给予配套。主要用于村干部基本报酬、村级组织办公经费、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支出、正常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村民小组长务工补贴等。绩效目标:为全市2705个行政村(不含孝义市)配套2705万元,为我市农村“三基建设”提供经济保障。
②“三基”建设经费:农村(社区)党员教育培训资金75万元。政策依据:市委办公厅印发《2014—2018年全市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实施办法》(吕办发〔2014〕30号),要求未纳入各级党委干部教育培训范围的农村(社区)党员教育培训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测算办法:按照每名党员40元的标准,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由省、市、县三级按50%、40%、10%的比例承担,其余县(市、区)由省、市、县三级按40%、30%、30%的比例承担,市、县(市、区)承担的经费由留存党费和财政各承担50%。市财政按全市农村(社区)党员数量测算,安排75万元。绩效目标:全面提高农村(社区)党员队伍素质能力。
③ “三基”建设经费:干部教育经费300万元。政策依据:中共中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第五十条和市委《关于印发〈2014-2017年全市干部教育培训实施意见〉的通知》(吕发[2014]3号) ,要求各级政府要将干部教育培训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测算办法:拟安排300万元,用于市委组织部开展的干部教育和培训活动。绩效目标:推动干部教育培训事业高质量发展,培养造就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④“三基”建设经费:社区服务群众专项经费430万元。政策依据:市委《关于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中加强“三基建设”的实施方案》(吕发[2017]10号),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强“三基建设”财政投入保障的实施意见》(晋财预[2017]25号),市县财政要将社区服务群众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予以足额保障。测算办法:市级对全市每个城市社区每年给予3万元补助,对每个乡镇社区每年给予2万元补助。绩效目标:解决好社区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各类实事好事,提高社区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⑤“三基”建设经费:大学生村干部生活补助9万元。政策依据:按照省委组织部和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高校毕业生村干部工资福利等待遇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晋财预〔2008〕31号),要求建立大学生村干部生活待遇分担机制。测算办法:4个国定贫困县方山、岚县、中阳、石楼每人每年补助2600元;6个非国定贫困县交城、文水、汾阳、交口、柳林、离石每人每年补助1600元。共42名。绩效目标:解决大学生村干部生活待遇,调动工作积极性,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⑥“三基”建设经费: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联合党组织工作经费54万元。政策依据:市委《关于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中加强“三基建设”的实施方案》(吕发[2017]10号),建立稳定的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工作经费保障制度。测算办法: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强“三基建设”财政投入保障的实施意见》(晋财预[2017]25号)精神,对联合组建的党组织按照每个党组织每年3200元的标准给予工作经费支持,省、市、县三级财政按3:3:4的比例分别负担。绩效目标:保障562个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联合党组织工作经费。
⑦“三基”建设经费:人才工作专项经费300万元。政策依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意见》(吕发〔2004〕16号),设立人才工作专项经费。测算办法:定额补助,用于人才的培养、引进、奖励、优秀人才津贴和项目资助等。绩效目标:贯彻落实人才强市发展战略,加大各类人才的引进、培养和使用力度,促进吕梁经济社会发展。
⑧“三基”建设经费:乡镇街道运转经费1450万元。政策依据:市委《关于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中加强“三基建设”的实施方案》(吕发〔2017〕10号)。测算办法:对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强“三基建设”财政投入保障的实施意见》(晋财预[2017]25号)精神,每个乡镇运转经费不低于60万元,省级补助40万元,市级配套10万元,县级不低于10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费、水电费、取暖费、会议费等维持乡镇(街道)机关运行的支出。全市除孝义外,共有145个乡镇,应配套1450万元。绩效目标:保障145个乡镇运转经费,改善乡镇干部的办公条件,为乡镇各项工作提供保障。
⑨“三基”建设经费:“五个好”乡镇党委和“五个好”村党组织奖励314万元。政策依据:市委《关于开展“一带三创”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吕办发〔2016〕27号),深入开展创建“五个好”村党组织、“五个好”乡镇党委、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先进县(市、区) “三级联创”活动。测算办法:对受市级以上命名表彰的“五个好”乡镇党委当年给予10万元奖励,预计按照乡镇党委总数10%的比例表彰16个乡镇党委;对受市级以上命名表彰的“五个好”村党组织,当年给予5000元奖励,预计按照农村党组织总数5%的比例表彰160个。绩效目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不断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较好地完成各项任务。
⑩“三基”建设经费:贫困村帮扶工作队及农村第一书记经费1638万元。政策依据: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明确农村第一书记各项保障措施的通知》(吕组通字〔2016〕99号),进一步提高农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和生活、交通补助,确保第一书记基本生活和工作所需。测算办法:按照市派农村第一书记每人每年0.5万元的标准安排农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按每人每年2万元的标准安排农村第一书记生活、交通、通讯补贴,按驻村期间实际在岗天数计算每天80元发放。在此基础上,根据《吕梁市2018年脱贫攻坚行动计划》(吕发〔2018〕2号),为177个市直单位帮扶贫困村每村拨付5万元,为5个驻村工作队为市派但第一书记非市派的贫困村每村拨付3万元,为66个第一书记为市派但工作队非市派的贫困村每村拨付2万元。绩效目标:进一步提高182个驻村工作队、243名农村第一书记的工作积极性,重点解决帮扶干部吃饭、住宿、办公问题,以及慰问贫困户和开展公益活动等。其中:村级组织运转经费2705万元;农村(社区)党员教育培训资金75万元;干部教育经费300万元;社区服务群众专项经费430万元;大学生村干部生活补助9万元;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联合党组织工作经费54万元;人才工作专项经费300万元;乡镇街道运转经费1450万元;“五个好”乡镇党委和“五个好”村党组织奖励314万元;贫困村帮扶工作队及农村第一书记经费1638万元。
(三)“三公”经费及会议费预算
1、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中,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
2、2018年会议费安排27万元。
(四)预算增减情况
1、工资福利和商品服务支出较上年增加的原因是新遴选人员19人,调入人员5人;
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减少的原因是退休人员薪资全部移交养老机构;
3、重点项目支出增加的原因是:第一,2017年农村第一书记246人,按每人2.5万元的补助标准,只发放个人补助。2018年除了继续对个人发放补助外,增加了对177个市直单位帮扶贫困村每村拨付5万元,为5个驻村工作队为市派但第一书记非市派的贫困村每村拨付3万元,为66个第一书记为市派但工作队非市派的贫困村每村拨付2万元;第二,加大了对干部教育培训力度,增加了较上年一倍的支出。
五、2018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国有资产共计1634.36282万元,其中:
(一)房屋,325万元(2012年上缴市政府,开发商已开发,因手续不全,一直未能作账处理);
(二)车辆,93.522万元;
(三)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332.78204万元;
(四)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497.981763万元。
六、三公经费增减情况
三公经费没有增减,2018年要求公开了会议费,2017年没有要求。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表
2018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