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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1423LL00100/2019-00529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19年04月03日
发文机关吕梁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关  键  字
标  题中共吕梁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19年度部门预算
主题分类财政 成文日期2019年04月03日

  中共吕梁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2019年度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二、“三公”经费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绩效管理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七、其他说明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中共吕梁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19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中共吕梁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19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中共吕梁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19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中共吕梁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表

  五、中共吕梁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中共吕梁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中共吕梁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表

  八、中共吕梁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中共吕梁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统计表

  十、中共吕梁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情况统计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三、三公经费

  四、机关运行经费

  五、政府购买服务

  

  中共吕梁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2019年度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一)贯彻落实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要求,发挥市委在统战工作方面的参谋机构、组织协调机构、具体执行机构、督促检查机构作用,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组织和落实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巩固壮大最广泛的统一战线。

  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统战部。

  (二)研究拟订全市统一战线工作的理论,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向市委报告统一战线工作情况并提出建议,统筹协调和指导各部门各单位统一战线工作。

  (三)负责发现、培养党外代表人士,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等领导职务的工作,协助民主党派市委会、市工商联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反映和协调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四)贯彻落实党的宣传工作方针,统筹推进统一战线宣传工作,拟订统一战线宣传工作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研判涉及统一战线的舆情并协调有关部门应对处置。

  (五)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通报情况、反映意见,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选拔培养新一代代表人物,做好支持民主党派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工作。

  (六)贯彻执行民族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关于民族工作的政策建议。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工作相关职责,协调处理民族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根据分工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工作,依法管理民族事务,全面促进民族事业发展。牵头指导和协调全市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市清真食品的监督管理工作。

  (七)统一管理全市宗教工作,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政策,研究拟订宗教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并督促落实,依法管理宗教行政事务,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引导各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

  (八)负责联系、培养无党派代表人士,支持、帮助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发挥作用。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培养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指导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等有关单位和社会组织开展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

  (九)参与制定、推动落实鼓励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调查研究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了解和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意见,团结、服务、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十)统一领导全市海外统战工作,牵头开展港澳统战工作,开展对台统战工作。拟订海外统战工作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落实,会同有关部门对香港、澳门地区统一战线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联系香港、澳门、台湾有关党派、团体及代表人士,联系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做好台胞、台属有关工作。做好统一战线外事管理工作。

  (十一)统一管理全市侨务工作。贯彻落实党的侨务工作方针政策,拟订侨务工作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落实,调查研究侨情和侨务工作情况,管理侨务行政事务,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工作,联系海外有关侨团和代表人士,开展对海外侨胞及社团的宣传联络和团结友好工作。保护华侨和归侨侨眷在市内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十二)协助管理县级党委统战部部长。受市委委托,领导市工商联党组,指导市工商联工作。做好统一战线有关单位和团体的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加强市委统战部的统一归口协调管理职能,加强对民族、宗教、海外统战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将民族、宗教、侨务行政职能与统战职能有效整合,优化职责配置,提高工作效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办公室。负责内外联系及日常协调工作,承担检查督查工作。承担公文处理、有关文稿起草。负责部机关编制、干部人事、会务、党建、信访、档案、财务、接待、国有资产管理、审计、保密、社会服务等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统战系统信息化建设。

  (二)宣传调研科。负责拟订统一战线宣传工作政策和口径,组织开展统一战线宣传工作,协调开展统一战线舆情分析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舆情引导和应急处置。管理部机关微信公众号。协调指导各民主党派市委会和统战系统单位宣传工作。协调开展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的综合性研究,组织起草统战工作重要文稿。负责拟订全市统一战线重点课题调研计划,组织、协调、指导全市统战部门综合性课题调研。

  (三)干部科。负责党外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和担任政府等领导职务的党外人士的培养、选拔、考察、推荐等工作。做好党外代表人士和优秀年轻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做好协助管理县级党委统战部部长工作。收集、管理党外代表人士档案资料。负责部机关法律顾问遴选和管理。

  (四)一科(民主党派工作科)。联系各民主党派市委会及民主党派代表人士,反映意见建议。对坚持、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及民主党派工作进行调研并提出建议。贯彻落实党对民主党派工作的方针政策,协调做好民主党派市委会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职能的相关工作。协助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

  (五)二科(民族工作科)。贯彻实施民族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办民族统计、民族成份管理有关工作。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项。依法保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参与协调民族领域的社会稳定工作。提出促进少数民族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建议,参与少数民族聚居地方的扶贫工作,提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使用计划并监督资金使用情况,牵头指导和协调全市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市清真食品的监督管理工作,牵头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联系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工作。

  (六)三科(港澳台侨务统战工作科)。调查研究香港、澳门地区统一战线工作并提出政策建议,联系香港、澳门有关团体及代表人士。按照分工联系台湾有关政党、团体及人士。加强对海外反“独”促统工作的指导。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台胞、台属工作。联系、指导、协调各民主党派市委会、市工商联和统战系统有关团体的对台统战工作。负责拟订统战系统外事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部机关及统战系统单位外事管理工作。负责侨情和侨务工作调查研究,起草侨务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检查贯彻执行情况。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工作。联系海外有关侨团及代表人士,联系、培养新生代代表人士,联系归侨侨眷代表人士。统筹协调有关部门保护华侨和归侨侨眷的合法权利和利益。承担管理侨务行政事务。开展引进智力、人才、资金、技术工作,管理华侨、华人有关捐赠工作,做好侨务对台、华文教育、侨务外宣等工作。联系市归国华侨联合会。

  (七)四科(非公有制经济工作科)。参与制定、推动落实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了解贯彻落实情况并提出工作建议。开展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统战工作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培养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了解、反映意见建议,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联系港澳工商社团及相关人士。组织推动工商联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投身公益慈善事业,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开展光彩事业。联系市工商联。

  (八)五科(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科)。负责联系、培养无党派代表人士和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调查研究无党派人士工作并提出政策建议,支持无党派人士发挥作用、加强自身建设。调查了解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动态。拟订党外知识分子政策并推动落实。联系吕梁市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开展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的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培养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了解思想状况,反映意见建议。指导、联系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建设。协调、指导有关单位和人民团体、统战团体、社会组织等开展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

  (九)六科(宗教科)。调查研究宗教工作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宗教工作重要文稿的起草。承担宗教事务行政许可事项审核,承办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其他法律事务。负责综合性宗教事务及专项工作。组织协调网络宗教事务管理,规范网络宗教信息服务。负责佛教、道教、天主教、基督教事务管理工作,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性建议。负责佛教、道教、天主教、基督教活动场所登记和管理工作。指导佛教、道教、天主教、基督教全市性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工作,加强自身建设。依法治理佛教、道教、天主教、基督教领域的突出问题,做好抵御渗透和防范极端主义工作。联系培养佛教、道教、天主教、基督教代表人士,做好代表人士在宗教团体的安排工作。承担民间信仰事务管理工作。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1.市委统战部2019年预算收入549.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549.8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2.市委统战部2019年预算支出549.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7.25万元,项目支出152.62万元。较2018年相比,增加248.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与2018年相比增加152.42万元,变动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与民宗局合并,经费也相应合并。项目支出与2018年相比增加96万元,变动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与民宗局合并,经费也相应合并,以及增加60万的行政运行经费用于培训等。

  3.市委统战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49.87 万元,支出549.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7.25万元,项目支出152.62万元。较2018年相比增加248.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与2018年相比增加152.42万元,变动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与民宗局合并,经费支出也相应合并增加。项目支出与2018年相比增加96万元,变动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与民宗局合并,经费支出也相应合并,以及增加60万的行政运行经费用于培训等。

  4.市委统战部不涉及政府性基金和重点项目预算资金。

  二、“三公”经费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11.32万元,比2018年增加(或减少)6.6万元,原因是:机构改革,与民宗局合并,公务用车增加。

  1、2019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18年增加无变化。

  2、2019年公务接待费4.1万元,于2018年无变化。

  3、2019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72.2万元,比2018年增加6.97万元,原因是:机关改革,与民宗局合并,公务用车增加。

  4、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8年无变化。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9年市委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53.49万元,包括市委统战部1个行政单位。较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1.46万元,原因是:机构改革与民宗局合并,经费也相应合并。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市委统战部政府采购总额6.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较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8万元,原因是:机构改革与民宗局合并,经费也相应合并。

  五、绩效管理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绩效管理的项目。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车辆情况:公车改革后车辆编制数为2辆,其中行政单位2辆;车辆实有数2辆,其中行政单位2辆。

  2、房屋情况:市委统战部单位办公用房面积400平方米,房屋所有权为吕梁市事务管理局。

  3、其他属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的说明

  截止2018年12月底固定资产101.13万元(与民宗局合并后固定资产总额)。固定资产包括公务用车2辆,价值30.36万元;其他固定资产70.77万元。

  七、其他说明

  无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预算是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基本支出预算包括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日常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项目支出分为经常性项目支出和重点项目支出。经常性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履行职能,在日常公用经费定额以外、维持单位运转和完成其他工作任务所必需的支出。重点项目支出:是指中央、省规定的政策性项目支出,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经费,国家、省要求的配套资金,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市直预算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数量和质量等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政府购买服务是一种契约化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具有权责清晰、结果导向、灵活高效等特点。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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