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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1423LL00100/2023-10655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2022年09月26日 |
发文机关:吕梁市交通运输局 | 关 键 字: |
标 题:吕梁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部门决算说明 | |
主题分类:财政 | 成文日期:2022年09月26日 |
吕梁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部门决算说明
第一部分 概况
一、部门概况
吕梁市交通运输局是吕梁市人民政府直属的行政单位。局属5个预算单位: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市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市城市公共客运发展中心、市农村公路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运行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
(一)吕梁市交通运输局概况
(1)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交通运输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的地方性规章和发展战略建议。
2、承担涉及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指导全市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3、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市公路、水路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参与拟订全市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4、承担全市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制定全市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管理;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与管理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承担市内水路运输及航道管理工作。
5、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航行保障、应急救助、通信导航、船舶与渡口设施保安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船员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市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理。指导市、县水上安全监管工作。
6、负责提出全市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及省、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国务院及省、市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拟订公路、水路有关规费政策并监督实施,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
7、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全市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公路、水路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组织全市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按规定负责渡口规划和岸线使用管理工作。负责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维护、运营、路政、监控、收费、治超等管理工作。
8、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承担国防动员交通战备有关工作。
9、指导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组织和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科技开发、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等工作。
10、指导交通运输行业职工队伍建设。主管全市交通运输系统职工教育培训工作;指导交通运输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负责交通运输行业涉外工作和引进外资工作,开展国际、省际、市际合作与交流。
11、承办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人事劳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按规定管理局属科级单位的领导干部;管理交通运输系统生产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
12 、承担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调整职责:
1.将市水利局承担的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市交通运输局。
2.将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处)、市城市客运管理办公室、市地方海事局、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市道路管理处、市公路技术室等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全部划归市交通运输局。
3.市交通运输局负责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政策标准制定、监督指导、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
4.职能转变。市交通运输局进一步简政放权,减少环节、优化流程、提高效率,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从制度安排上激发市场主体的活力。促进交通运输系统职能转变。加强综合运输体系建设组织协调,推进交通运输体制改革。
(2)内设机构
吕梁市交通运输局内设机构8个:办公室、人事科、政策法规科、财务审计科、综合规划科、建设管理科、综合运输科、安全监督科;保留挂牌机构1个: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3个党群团组织:机关党委办公室、女工组、工会委员会;局属单位6个中心和1大队: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市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市城市公共客运发展中心、市农村公路发展中心、市邮政业服务中心、市交通运输运行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市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中心
(3)人员、车辆、资产等基本情况
吕梁市交通运输局行政编制19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0名,实有行政人员16人;局机关公务用车1辆。固定资产原值5520153.64元。其中:房屋面积8743平方米,价值2475370.05元,汽车价值332700元。无形资产净值336128元。
(二)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概况
1、单位基本情况
吕梁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成立于2021年,是隶属于吕梁市交通运输局的事业单位。
职责:以市交通运输局名义,统一行使市本级和市辖区公路路政、道路运政、城市客运管理、交通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地方海事行政、水路交通管理、民航机场管理等执法门类的行政处罚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承担法律法规赋予市本级交通运输领域的执法职责;直接负责市辖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对交通运输市场主体及从业人员经营行为实施行政检查,纠正违法违规行为,维护交通运输市场秩序;负责组织相关执法人员开展源头、路面治超工作;指导监督县级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全市交通运输重大、复杂案件的查处和跨县(市、区)执法的组织实施;负责交通运输行业投诉举报案件的受理、查处工作,负责上级主管部门转办案件、相关机构移送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统一受理并回复市政府“12345便民热线和交通运输部门“12328”热线有关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的举报投诉;负责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信息资料的收集、统计、分析、传递与整理归档工作;负责对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的监督、指导、培训和考核工作;全面清理、优化和精简执法事项,实行执法事项清单管理制度,并依法及时动态调整;积极探索“互联网+执法”,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智慧执法手段,整合执法信息平台,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局扫黑除恶办公室设在综合行政执法队,且负责相应的日常事务工作;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职责;承办市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2、人员、车辆等基本情况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内设机构5个科室7个分队,分别为综合科、案件管理科、区域执法协调科、投诉举报科、执法保障科、城市客运执法分队、公路客运执法分队、道路运政执法分队、公路路政执法分队、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分队、地方海事和水路交通执法分队、离石执法分队。现有人员44人,公务用车8辆。
(三)吕梁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概况
1.单位基本情况
吕梁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成立于1979年,是隶属于吕梁市交通运输局的事业单位。
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交通运输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推动我市交通运输事业健康发展;承担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道路客货运站场、水路运输、货运物流业发展及汽车租赁行业管理的事务性工作。承担机动车维修、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行业的事务性管理工作;承担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研究、政策评估、引导与规范工作;承担交通运输市场运行监测的事务性工作;承担道路运输等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和服务质量监测评估的相关工作;协助开展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有关工作;承担道路运输等票证统筹、统计分析、信息化和数字化建设,以及智慧运输体系建设的相关工作。
2.人员、车辆等基本情况
吕梁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2008年11月,经市编委审定,报请省编办批复,同意由正科级单位升格为副县级规格,核定副县级领导职数1名。本单位内设机构有办公室、客货运输事业部、海事安全部、运输发展部。现中心有处长1名,副处长3名,事业编制16名,实有85人。单位公务用车7辆。车改后确定为2辆。
(四)市农村公路发展中心概况
1、单位基本情况
吕梁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中心成立于1995年, 隶属于吕梁市交通运输局的事业单位。
职责:宣传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农村公路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度;负责农村公路路况及相关设施维护、标志标线和服务区运行工作;承担全市县、乡、村等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的服务工作;承担全市农村公路的运营现状调查统计和发展研究等工作;协助市交通运输局为全市重点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国、省道建设项目的质量安全监督提供技术支撑服务工作;协助市交通运输局为公路、水路、民航机场及综合运输枢纽等工程建设的质量鉴定、定额造价、安全评价等提供技术支撑服务;承担全市农村公路信用体系建设和应用服务的保障工作;协助制定全市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的服务工作;负责农村公路养护技术、技能培训服务工作;负责农村公路路网运行信息化建设和维护;负责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过程中的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工作的研究,推广使用新材料、新工艺;协助市交通运输局开展乡村振兴、防汛抗旱、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等事务性工作;局“四好”农村公路办公室、乡村振兴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农村公路发展中心,且负责日常事务工作;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职责;承办市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2、人员、车辆等基本情况
吕梁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中心设置办公室、财务部、工程技术服务部。编制人数20人,实有73人。单位公务用车3辆。
(五)吕梁市城市公共客运发展中心概况
1、单位基本情况
吕梁市城市公共客运发展中心成立于2010年2月, 隶属于吕梁市交通运输局的事业单位。
职责: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城市客运行业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培训等的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全市城市客运行业现状调研、信息统计、经济运行监测、发展水平评价和综合分析工作;承担全市城市客运行业数据采集、资源共享、应用服务和保障工作;承担全市城市客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和应用服务的保障工作;承担全市城市客运行业课题研究、地方标准编制和技术服务支撑工作;承担全市城市客运行业行政辅助性工作;承担全市城市客运行业信息化工作的技术服务保障工作;开展全市城市客运行业节能环保、安全应急、平安建设、交通战备等工作;协助市交通运输局开展全市城市客运行业重大专项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职业技能竞赛及专项业务申报材料的审核;协助市交通运输局开展城市客运行业发展规划和发展战略的编制工作;承担城市客运行业文明建设相关服务工作;承担城市客运行业燃油补贴、运营补贴、价格调整等相关服务工作;承担市区城市公交客运站场等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改造、维护等服务保障;负责“交通一卡通”推广使用及协调服务;承担市区巡游出租车、网约出租车及从业人员、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的服务保障工作;局文明城市创建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城市公共客运发展中心,且负责日常事务工作;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职责;承办市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2、人员、车辆等基本情况
吕梁市城市公共客运发展中心属于公益一类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本单位内设机构有办公室、财务统计科、公交科、出租科、安全办、法制办等6个科室。事业编制10人,实有15人,单位公务用车1辆。
(六)市交通运输运行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
1、单位基本情况
吕梁市交通运输运行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成立于2020年底, 隶属于吕梁市交通运输局的事业单位。
职责:为全市公路、水路、民航、轨道交通等多种交通运输方式的运行监测、重大突发事件的预测预警、路况信息发布、应急抢修保通提供服务;为全市战略物资、紧急指令计划物资、抢险救灾物资以及生产生活必需物资提供道路运输应急保障服务;负责全市道路运输安全综合数字监管平台的运行、监测、维护等工作;局应急领导组办公室设在交通运输运行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且负责相应的日常事务工作;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职责;承办市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2、人员、车辆等基本情况
吕梁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中心设置综合办公室、应急处置室、运行监测室。编制人数18人,实有21人。单位无公务用车。
2021年度本部门决算包括机关决算和下属预算单位决算。下属预算单位包括: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市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市城市公共客运发展中心、市农村公路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运行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表格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收入决算76184.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6184.3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26327.96万元,增加52.81%,增加的原因是本年度下达的重点项目增多。
2021年支出决算105739.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50.4万元,项目支出104389.19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比上年增加83717.28万元,增加380.15%,增加的原因是有一笔2020结转的年辆购置税中央补助资金29246万元、国道209线吕梁新城区(方山县城至中阳金罗镇)改线工程60000万元,本年度及时支付。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76184.3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6184.34万元,占比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比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105739.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50.4万元,占比1.28%;项目支出 104389.19万元,占比98.72%;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占比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76184.34万元、支出总计105739.59万元。与 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26327.96万元,增加52.81%,增加的原因是本年度下达的重点项目增多。财政拨款支出总计比上年增加83717.28万元,增加380.15%,增加的原因是有一笔2020结转的年辆购置税中央补助资金29246万元、国道209线吕梁新城区(方山县城至中阳金罗镇)改线工程60000万元,本年度及时支付。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5739.5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 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5217.28万元,增加415.25%,主要原因是:是有一笔2020结转的年辆购置税中央补助资金29246万元、国道209线吕梁新城区(方山县城至中阳金罗镇)改线工程60000万元,本年度及时支付。其中:人员经费2865.31万元,占比2.71 %,日常公用经费102874.28万元,占比97.29%。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105739.5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2.16万元,占0.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28万元,占0.04%;卫生健康支出16.32万元,占0.015%;节能环保支出1492.15万元,占1.42%;交通运输支出104040.79万元,占98.4%;住房保障支出61.99万元,占0.0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9.9万元,占0.0009%;其他支出20万元,占0.0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19375.91万元,支出决算105739.5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7.73%。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188.87万元,支出决算62.16万元,用于市直党政机关办公设备的更新。较2020年决算增加 32.5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36.28万元,支出决算36.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用于离休人员的工资及退休人员的取暖补贴。较2020年决算增加10.32万元,增加39.76%,主要原因是离休费和退休人员费用的增加;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16.32万元,支出决算16.32万元,用于退休人员独生子女一次性奖励。较2020年决算增加 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47万元,支出决算1492.15万元,用于新能源车运营补贴。较2020年决算增加262.63万元,增加21.36%;交通运输支出年初预算42674.34万元,支出决算104040.79万元,较2020年决算增加85392.32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车辆购置税用于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57.56万元,支出决算61.99万元,用于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缴纳;较2020年决算增加36.33万元,增加141.59%,主要原因是下属3个中心住房公积金科目合并到其他公路水路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年初预算4.9万元,支出决算9.9万元,用于安全科的应急管理支出;较2020年决算增加9.8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开展此项工作需要的费用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50.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02.78万元,主要包括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社会保障费、公积金缴费;公用经费447.62万元,主要包括职工福利费、公务交通补贴及日常公用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70.6万元,支出决算为68.81万元,完成预算的97.46%,比2020增加52.23万元,增加315.02%,原因是: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增加了执法用车。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比0%,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68.81万元,占比100 %,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及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车辆的购置费。比上年增加52.23万元,增加315.02%,原因是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增加了执法用车;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比0%,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费0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未超年初预算)。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未超年初预算)。公出国(境)团数0个,人数0人;公车保有量21辆;国内接待批次0个,接待人数0人。
八、其他主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9.75万元,比 2020年增加236.32万元,增加706.91%,主要原因是由于公务员的新增,经费支出加大。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9.9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9.9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1台。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台、主要领导用车0台、机要通信用车0台、应急保障用车0台、执勤执法用车0台、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台、离退休干部用车0台、其他用车21台,无其他车;单价 50 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 100 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为加强财政支出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源配置和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吕梁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吕财绩〔2020〕6号)中“谁支出,谁自评”基本原则,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预算批复的重点项目和500万元以上的经常性项目共5个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预算资金161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83.36%。
具体项目包括:2021年城市公共交通财政补贴支出5615万元;国道209线吕梁新城区(方山县城至中阳金罗镇)段公路改线工程资本金支出5000万元;2021年度“四好农村路”建设资金支出2000万元;2021年度沿黄旅游公路财政补贴资金支出2000万元;2021年度乡村公路养护市级配套资金1536万元。
1、城市公共交通财政补贴是根据《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吕梁市区公交财政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吕政办发〔2017〕48号)、《吕梁市中心城区IC卡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吕政办发〔2017〕86号)设定年初目标,2021年度公交运营补贴及场站建设资金预算5615万元,全部拨付吕梁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分为二项:其中:运营补贴为3000.00万元,场站建设资金为2615.00万元。运营补贴资金用于车辆燃料、维修、保养、保险、人工成本、办公场所、停车场租赁等支出。场站建设资金2615万元,用于建设下楼桥公交首末站,主要用于项目前期建设费用手续资料费、土地补偿费用、施工围挡、青苗补偿、拆迁补偿、三通一平及开工预付款。公交车运营公共交通是城市的重要基础设施,线路覆盖面积广,承载力强,在解决城市道路承载能力不足、实现资源的充分利用方面起到重要的作用。是政府“惠民生,暖民心”的民生工程,2021年全年运送乘客1364万人次,运营里程1792万公里。降低了人们出行成本,提高了人们的出行率。特别是新能源公交车辆长期投入运营,节约能源,减低废弃排放,实现了尾气零排放,有效的降低噪音,改善了城市人居环境。
2、国道209线吕梁新城区(方山县城至中阳金罗镇)段公路改线工程为省级重点项目,本项目采用“PPP”模式组织实施。吕梁市交通运输局作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吕梁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作为项目政府方出资代表。建设里程74.65公里,建设内容主要为路基44公里、桥梁50座、隧道10座、涵洞140道、路面74.65公里及机电、交安、房建等工程,建设工期3年,于2019年10月开工建设,计划于2022年9月交工。项目总投资71.84亿元,按照PPP合同,其中政府方资本金43104.11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6.0%。按照2021年工程进度及出资比例,到位政府方资本金5000万元,该资金主要用于项目路基、路面工程建设。该项目建成后可有效分流过境交通,极大缓解交通拥堵,降低扬尘污染,改善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同时可使城区上游横泉水库饮用水资源得到有效保护,确保居民用水安全。
3、2021年度“四好农村路”建设市级财政补助资金共2000万元。
(1)柳林2021年市级财政补助项目2021年“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建设项目共11个,总里程45公里,投资27848万元。 市级补助资金50万元全部到位,到位率为100%,截止目前已全部支出,预算执行率100%。
(2)方山县2021年市级财政补助项目2021年“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建设项目共13个,总里程55公里,投资3854万元。市级补助资金50万元全部到位,到位率为100%,截止目前已全部支出,预算执行率100%。
(3)离石区2021年市级财政补助项目“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共16个,总里程97公里,投资12981万元。市级补助资金500万元全部到位,到位率为100%,截止目前已全部支出,预算执行率100%。
(4)兴县2021年市级财政补助项目2021年“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共9个,总里程40公里,投资9675万元。市级补助资金200万元全部到位,到位率为100%;截止目前已全部支出,预算执行率100%。
(5)石楼县2020年市级财政补助项目“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共39个,总里程77公里,投资10332万元。市级补助资金50万元全部到位,到位率为100%;截止目前已全部支出,预算执行率100%。
(6)交口县2021年市级财政补助项目“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共14个,总里程28公里,投资3131万元。市级补助资金400万元全部到位,到位率为100%;截止目前已全部支出,预算执行率100%。
(7)临县2021年市级财政补助项目2021年“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共15个,总里程78公里,投资19631万元。市级补助资金500万元全部到位,到位率为100%;截止目前已全部支出,预算执行率100%。
(8)汾阳市2021市级财政补助“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共4个,总里程11公里,投资4680万元。市级补助资金200万元,全部到位,到位率为100%;截止目前已全部支出,预算执行率100%。
(9)交城2021市级财政补助“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共1个,总里程5公里,投资1500万元。市级补助资金50万元,全部到位,到位率为100%;截止目前已全部支出,预算执行率100%。
4、 2021年度“黄河一号”旅游公路市级财政补助资金共2000万元。
(1)2021年离石区“黄河一号”旅游公路建设项目2个,马家村至御林山至霜雾都旅游公路,建设里程26.7公里,总投资9788万元。吴城镇下三交区域研学旅游道路建设里程25.24公里,总投资6886万元。2021年市级补助300万元全部到位,到位率为100%;截止目前已全部支出,预算执行率100%。
(2)2021年方山县“黄河一号”旅游公路建设项目2个,方山县圪洞至梅洞沟旅游公路工程,建设里程10.75公里,总投资11079万元。2021年市级补助资金200万元全部到位,到位率为100%;截止目前已全部支出,预算执行率100%。
(3)临县沿黄旅游公路主线续建项目2021年市级补助200万元全部到位,到位率为100%;截止目前已全部支出,预算执行率100%。
(4)兴县沿黄旅游公路主线续建项目2021年市级补助资金200万元全部到位,到位率为100%;截止目前已全部支出,预算执行率100%。
(5)柳林县沿黄旅游公路续建项目2021年市级补助资金100万元全部到位,到位率为100%;截止目前已全部支出,预算执行率100%。
(6)石楼县沿黄旅游公路续建项目2021年市级补助资金800万元全部到位,到位率为100%;截止目前已全部支出,预算执行率100%。
(7)交城县沿黄旅游公路支线续建项目2021年市级补助资金200万元全部到位,到位率为100%;截止目前已全部支出,预算执行率100%。
5、2021年度乡村公路养护市级配套资金1536万元,涉及的13个县(市、区)全部到位,到位率为100%;截止目前已全部支出,预算执行率100%。
(2)部门评价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吕梁市委办公室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吕办函〔2020〕22号)文件精神,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晋交财函[2021]3号文件关于开展2021年度市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的通知要求,我局立即成立绩效自评小组对相关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由财务审计科、规划科、建设管理科等相关科室人员组成,对市本级和所属预算单位2021年年初部门预算批复的重点项目和2021年度追加预算500万元以上的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绩效自评(不含补充人员和公用经费项目以及涉密项目)。
本次绩效自评的原则及依据,遵循科学公正、统筹兼顾、激励约束、公开透明的基本原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部门职责相关规定、相关行业标准及预算管理制度办法、年度决算(结算)报告、验收报告等资料等进行评价。
绩效评价工作过程中,根据绩效评价的工作要求,属于市本级直接支付的项目由市本级进行绩效自评、属于转移支付到各县的项目,由各县开展自评,自评工作过程严格按照有关工作程序进行。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按照公开规定,其他需要向社会公开的相关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 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