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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1423LL00100/2023-11650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2年10月09日
发文机关吕梁市应急管理局 关  键  字
标  题吕梁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单位决算
主题分类财政 成文日期2022年10月09日

吕梁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单位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单位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概况

1、本单位职责

吕梁市应急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应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市直各部们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贯彻执行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订相关政策、地方标准,组织编制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监督实施。

3.组织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市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件的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吕梁市应对较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驻吕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统筹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管理市级应急救援队伍,指导各县(市,区)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组织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9.组织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省级划拨和市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有关单位、单位和各县(市,区)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负责监督管理工矿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工矿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洗(选)煤厂、配煤、型煤加工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牵头拟订有关安全监督管理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

13.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4.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国内、省际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省际救援工作和市级之间应急救援合作。

15.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单位建立健全全市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6.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7.负责防震减灾工作,相关工作接受省地震局业务指导,与有关单位建立健全防震减灾、抗震救灾联动机制,与有关单位共同做好因地震灾害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做好防震知识宣传和防震救灾演练工作。

18.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的安全监督管理及民用爆炸物品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单位局机关包括15个科室,10名县处级干部,11名科级干部、11名科员。属于行政单位。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单位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说明:吕梁市应急管理局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1573.72万元、支出总计2500.38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99.3万元,减少5.94%,支出总计增加534.37万元,增长27.18%。主要原因是2021年增加“12.15”盗采资源案件抢险救援队伍奖励230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1573.7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73.72万元,占比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2500.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0.43万元,占比25.21%,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约12.4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约29.22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约588.77万元。

项目支出1869.96万元,占比74.79%。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约88.87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约1781.08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573.72万元、支出总计2500.38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减少99.3万元,减少5.94%,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534.37万元,增长27.18%。主要原因是2021年增加“12.15”盗采资源案件抢险救援队伍奖励23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500.3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34.37万元,增长27.18%。其中,人员经费406.11万元,占比16.24%,日常公用经费2094.27万元,占比83.76%。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500.3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8.87万元,占3.5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43万元,占0.50%;住房保障(类)支出29.22万元,占1.1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2369.85万元,占94.78%。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30.4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06.1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 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公用经费224.3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租赁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6万元,支出决算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2020年减少6万元,减少50%,主要原因是:新增了人员。

2021我局无因公出国(境)团组和人员,无国内公务接待费用。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4.32万元,比2020年增加166.69万元,增长289.24%。主要原因是2021年增加了人员。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6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6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3辆,无新购车辆。其中其他用车3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初预算批复的两个重点项目,退伍军人慰问金0.4万元和救灾专项经费200万元,展开了绩效自评。总共涉及金额200.40万元,评价结果均为优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单位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

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市直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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