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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1423LL00100/2023-11872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2年10月09日
发文机关吕梁市劳动保障监察综合行政执法队 关  键  字
标  题吕梁市劳动保障监察综合行政执法队2021年度单位决算
主题分类财政 成文日期2022年10月09日

吕梁市劳动保障监察综合行政执法队

2021年度单位

第一部分概况

一、单位职责

以市人社局的名义,统一行使市本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行政处罚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设队长1名(副处级),副队长2名(正科级);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4正1副。

内设机构:综合科、工资保障科(举报受理科)、案件管理科(法制科)、执法检查科。

第二部分2021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附件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412.92万元、支出总计412.92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3.71万元,下降0.99%,支出总计减少3.71万元,下降0.99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412.9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2.92万元,占比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412.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2.92万元,占比1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12.92万元、支出总计412.92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减少3.71万元,下降0.99%,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减少3.71万元,下降0.99%。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12.9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71万元,下降0.99%。其中,人员经费332.41万元,占比80.5%,日常公用经费80.51万元,占比19.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12.9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32.41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80.5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用车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5.8万元,支出决算7.96万元,完成预算的22%,比2020年减少0.86万元,下降9%。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35.8万元,支出决算7.96万元,完成预算的22%,比2020年减少0.86万元,减少9%。2021年未购置公务用车,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是用于公务用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1年度无因公出国事务,未发生公务接待,未购置公务用车,无相关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4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4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6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支出中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全面开展绩效自评二级项目6个,共涉及资金52.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2.72%。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应当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要求,对本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吕梁市劳动保障监察综合行政执法队

2022年9月20日       


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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