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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1423LL00100/2023-12049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2年10月09日
发文机关吕梁市公安局 关  键  字
标  题吕梁市公安局(本级)2021年度决算
主题分类财政 成文日期2022年10月09日

吕梁市公安局(本级)2021年度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在市委、市政府和公安部、省厅的领导下,吕梁市公安局主要承担以下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市公安工作工作政策,指导、监督全市公安工作;

2.掌握全市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制定有关对策并负责组织实施;

3.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开展侦察工作,直接参与全市重特大刑事案件、危害国家安全案件的侦查工作,组织协调处理重大事件和处置突发事件;

4.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集会、流行、示威活动,依法进行治安、户口、居民身份证、特种行业和危险物品管理;

5.组织实施全市公安消防工作;

6.组织指导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我市境内居留和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7.组织实施来吕梁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警卫工作;

8.组织实施对全市看守所、拘役所、治安拘留所等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

9.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10.组织实施对全市公安队伍的监督管理工作,开展警备督察和审计工作,查处和督办公安队伍的重大违法违纪案件;

11.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公安部、省厅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我单位包含财务不独立的事业单位4个(培训中心、后勤中心、戒毒所、巡防协警管理中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在职实有人数605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我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我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14804.93万元、支出总计16554.38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1978.37万元,同比减少11.79%;支出总计减少76.6万元,同比减少0.46%。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年末执行完的项目经费全部由财政统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14804.9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788.41万元,占比99.8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16.52万元,占比0.1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16554.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32.95万元,占比53.96%;项目支出7621.44万元,占比46.0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比0%,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比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4788.41万元、支出总计16426.68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减少1812.40万元,同比减少10.92%,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31.49万元,同比增加0.19%。主要原因我单本年度新招辅警运行经费和人员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6426.6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23%。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1.49万元,同比增加0.19%。主要原因:一是因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费用增加,二是由于工程、项目增加,导致项目经费增加。其中,人员经费7841.51万元,占比47.74%,日常公用经费963.74万元,占比5.87%。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6426.6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5.69万元,占0.34%;公共安全(类)支出16356.68万元,占99.57%;卫生健康(类)支出2.4万元,占0.01%;住房保障(类)支出6.91万元,占0.0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5万元,占0.03%。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805.2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841.5万元,主要包括公务员、事业人员基本工资、津补贴、公积金、社保、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人员工资、退休人员取暖补贴及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963.7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公务交通补贴、福利费、车辆燃油、维修、过路等保障公安正常运行的日常开支。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729.77万元,支出决算696.27万元,完成预算的95.4%,比2020年增加603.64万元,增长651.65%,主要原因是:为用于执法勤务、办案等业务开展购置了一批公务用车,解决我局执法办案缺乏用车的困难,为建设“平安吕梁”贡献力量。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696.27万元,完成预算的95.4%,比上年增加603.64万元,原因是:为用于执法勤务、办案等业务开展购置了一批公务用车,解决我局执法办案缺乏用车的困难,为建设“平安吕梁”贡献力量。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比0%,比上年减少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696.27万元,占比100%,比上年增加603.64万元,增长651.65%;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比0%,比上年减少0万元。

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费0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696.27万元,年初预算729.77万元,完成预算的95.4%,未超年初预算。主要用于:一是,公务外出出差、办案用燃油、过路、维修等支出。二是我局本年为用于执法勤务、办案等业务开展购置了一批公务用车,解决我局执法办案缺乏用车的困难,为建设“平安吕梁”贡献力量。2021年购置公务用车14辆,年末公车保有量83辆。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63.74万元,比2020年增加181.61 万元,增长23.22%。主要原因是因我单位新招录、调入人员增加,导致人员经费、社保、公积金、福利费、一般公务费等费用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576.4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12.4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56.4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07.4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固定资产总量为39442.03万元。共有车辆83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21辆、执法执勤用车6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19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13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中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运转类项目3个,特定目标类项目2个,共涉及资金389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51.12%。我单位不涉及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

我部门未组织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2)部门决算中重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公安移动警务建设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为140万元,执行数为14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用于为了满足民警移动执法办案、现场业务办理、远程异地办公等移动化业务需求,增强我市警务云大数据采集、应用的能力,加快“智慧公安”推进步伐,进一步提升公安机关应急指挥、快速反应、高效服务的水平,特别是黑恶线索实时核查、嫌疑人信息实时比对的工作质效。发现的主要问题是绩效评价体系不够完善。下一步改进措施:1.强化绩效,进一步完善绩效指标体系建设;2.进一步完善内控管理体系建设;3.加强监督,进一步提升内控管理执行力度。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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