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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1423LL00100/2023-12091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2022年10月09日 |
发文机关:吕梁市审计局 | 关 键 字: |
标 题:吕梁市审计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 | |
主题分类:财政 | 成文日期:2022年10月09日 |
吕梁市审计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吕梁市审计局是市政府的工作部门,正处级。主要职责是:
(一)主管全市审计工作。负责对市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市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贯彻执行审计法律法规,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市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的审计报告。向市长提出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市委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包括国家、省和市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市委和市政府机关各部门(含所属事业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县(市、区)人民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市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市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市投资和以市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市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市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市政府规定的市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市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省审计厅授权审计的其他审计事项;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市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承担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市属国有企业监事会职责。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与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共同领导县(市、区)审计机关。依法领导和监督下级审计机关的业务,组织下级审计机关实施特定项目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纠正或责成纠正下级审计机关违反国家规定作出的审计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管县(市、区)审计机关负责人。
(十)组织开展审计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
(十一)组织开展对重大建设项目的稽查,跟踪检查相关行业和县(市、区)贯彻执行国家投资政策和规定情况;组织开展对中央、省、市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规问题,按国家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
(十二)将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全部划归市审计局。
(十三)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进一步完善审计管理体制,加强全市审计工作统筹,明晰各级审计机关职能定位,理顺内部职责关系,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充实加强一线审计力量,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坚持科技强审,完善业务流程,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监督合力。
二、机构设置情况
吕梁市审计局机关内设16个科室,所属市审计技术保障中心1个财务不独立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1,431.3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1,311.44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19.88万元。2021年度支出总计1,431.3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367.7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63.58万元。
与2020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3.84万元、增长0.27%,支出总计增加3.84万元、增长0.2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办公场所搬迁、审计项目支出等预算安排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1,561.3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36.93万元,占比94.32%,较上年增加15.40万元、增长1.2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办公场所搬迁、审计项目支出等预算安排增加;其他收入74.50万元,占比5.68%,较上年增加34.48万元,增长86.16%,主要原因是省厅补助统一组织审计项目收入增加。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1,367.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2.26万元,占比57.19%,主要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人员支出、公用支出;项目支出585.48万元,占比42.81%,主要为重大政策落实情况审计、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政府投资项目审计、重大民生资金与项目审计、金融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及其他专项审计等审计项目支出,以及办公场所搬迁、审计机关信息系统建设及日常运行、审计人员培训、办公设备购置等费用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295.75万元,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1,295.75万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58.82万元;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295.75万元,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295.75万元、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1.79万元、增长0.14%,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1.79万元、增长0.1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办公场所搬迁、审计项目支出等预算安排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295.7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74%。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7.71万元,增长7.2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办公场所搬迁、审计项目等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782.24万元、占比66.12%,较上年增加17.68万元,增长2.3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人员经费支出增加;项目支出513.52万元,占比33.88%,较上年增加70.03万元,增长 15.79%,主要原因是办公场所搬迁、审计项目等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95.7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30.11万元,占比94.9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80万元,占比0.76%;住房保障(类)支出55.85万元,占比4.3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811.36万元,调整预算1295.75万元,支出决算1295.7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较2020年决算数增加87.71万元,增长7.26%。其中: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年初预算746.30万元,调整预算1230.11万元,支出决算1230.1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本部门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完成各项审计工作任务发生的项目支出,较2020年决算数增加91.64万元,增长8.0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办公场所搬迁、审计项目支出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年初预算9.8万元,调整预算9.8万元,支出决算9.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本部门负担的退休人员取暖费支出,较2020年决算数增加0.9万元,增长10.11%,主要原因是本年退休人员增加;住房保障(类)支出年初预算55.26万元,调整预算55.85万元,支出决算55.8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按规定缴纳的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支出,较2020年决算数减少0.8万元,下降1.41%,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导致缴费下降。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21.9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86.85万元(工资福利支出863.5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3.3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及退休人员取暖补贴、遗属生活补助及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等;公用经费135.05万元(均为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劳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机关正常运行经费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7.75万元、支出决算6.45万元,完成预算的83.23%,较上年减少1.04万元,降低13.94%,主要原因为单位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全年国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2.公务接待费预算0.25万元、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全年国内公务接待0批,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7.50万元、支出6.4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45万元,为用于保留公务用车的燃油、过路过桥、维修保养、保险等支出,较上年减少1.04万元,降低13.94%。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是用于机要通信、应急保障等公务活动。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1.50万元,比2020年减少2.09万元,降低2.84%。减少原因为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坚持厉行节约,压减一般性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2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0.9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13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2.3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2.3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吕梁市审计局机关共有车辆3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无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组织对2021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支出中审计业务工作经费等其他运转类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 224.44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43.71%。
从评价结果看,上述项目申请设立均符合相关要求,所设定的绩效目标依据充分,切合实际,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会计核算符合会计法、政府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资金管理安全、运行规范。项目绩效目标总体执行情况良好,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审计业务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 224.44万元,执行数为224.4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聚焦主责主业,依法忠诚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全年完成项目85个,提出审计建议218条,较好发挥了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大审计整改督查力度,对查出问题实行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三清单”管理,全部建立审计工作台账,开展了专项督查,全市审计整改工作质量有了新提升。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