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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1423LL00100/2023-12142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2022年10月09日 |
发文机关: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关 键 字: |
标 题: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单位决算 | |
主题分类:财政 | 成文日期:2022年10月09日 |
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单位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建制,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市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市市场综合监督管理。(二)负责拟定全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及稽查办案的制度措施。(三)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四)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五)负责全市宏观质量管理。(六)负责全市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七)负责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八)负责全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九)负责全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十)组织指导全市食盐生产经营质量安全监管和食盐专营工作。(十一)负责统一管理全市计量工作。(十二)负责统一管理全市标准化工作。推动全市新型标准体系建设。负责地方标准的立项、审查、编号、发布和复审工作。监督和指导辖区内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制(修)订。依法监督管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工作。推动和国际对标采标相关工作。管理全市商品条码工作。(十三)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协调全市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工作。(十四)负责全市知识产权工作。(十五)负责全市组织实施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监督检查,依职责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十六)负责全市医疗器械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十七)负责全市流通领域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十八)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十九)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二十)指导、协调全市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开展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二十一)负责建立和完善有关价格收费监督检查的制度措施。(二十二)扶持全市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建立完善全市小微企业名录工作。(二十三)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为行政单位。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说明: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十、单位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说明: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2975.46万元、支出总计3184.81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868.28万元,下降22.59%,支出总计增加273.09万元,增长7.9%。收入减少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在职人员调出、退休,人员经费减少;二是当年未完全支付资金财政于年底全部收回。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有上年未完成项目在本年继续进行,发生资金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2975.4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75.46万元,占比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3184.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73.40万元,占比58.82%;项目支出1311.41万元,占比41.1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975.46万元、支出总计3179.76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减少868.28万元,下降22.59%,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269.44万元,上升7.8%。收入减少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在职人员调出、退休,人员经费减少;二是当年未完全支付资金财政于年底全部收回。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有上年未完成项目在本年继续进行,发生资金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179.7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4%。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69.44万元,增长7.8%。主要原因是有上年未完成项目在本年继续进行,发生资金支出。其中,人员经费1857.23万元,占比58.41%,日常公用经费1322.53万元,占比41.59%。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179.7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144.18万元,占98.8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0.86万元,占0.97%;卫生健康(类)支出4.73万元,占0.1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73.4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96.76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644.7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52万元;公用经费176.64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176.36万元、资本性支出0.28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6.6万元,支出决算19.81万元,完成预算的74.47%,比2020年支出减少2.45万元,下降11%。主要是因为疫情原因减少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出行检查。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公务接待费预算0.2万元,支出决算0.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2020年减少0.07万元,减少25.93%,主要是因疫情原因公务接待减少。全年国内公务接待5批,共13人次。
因公出国(境)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26.4万元,支出决算19.61万元,完成预算的74.28%,比2020年减少2.38万元,下降10.82%,主要是因为疫情原因减少公务用车出行检查。
2021年未购置公务用车,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6辆,主是用于机要通信、应急保障、执法执勤用车。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6.64万元,比2020年减少15.41万元,降低8.02%。主要原因是本着节约原则,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24.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21.95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21.8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6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7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66%.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6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5辆、执法执勤用车9辆;我单位没有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和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 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预算项目支出中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年中进行绩效监控,年末全面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5个,共涉及资金1512.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 100%。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我单位今年未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2) 单位决算中重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食品安全抽检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00万元,执行数为573.98 万元,完成预算的95.67%。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食品安全抽检次数5886批次,完成率100% ;二是食品安全达标率97.55%,超年度指标值完成;三是食品安全抽检费用865元/批次,低于年度指标值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85%。二是节点的抽检任务时间上会跨到下一年初。下一步改进措施:扩大宣传,提高抽检工作能力,尽量缩短抽检时间(项目自评表见附件 2)。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00万元,执行数为365.28 万元,完成预算的91.3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 是食品相关产品抽检批次40批次,危险化学品抽检批次55批次均超年度指标值完成;二是食品安全达标率97.55%,超年度指标值完成;三是车用汽柴油抽检费用0.19万元/批次、车用尿素抽检费用0.20万元/批次、食品相关产品抽检费用0.20万元/批次、危险化学品抽检费用0.15万元/批次,低于年度指标值完成。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产品监督抽查项目的招标工作开展较迟,导致2021年汽柴油105批次未能有效实施,影响了年度目标的完成。下一步改进措施:提前规划,积极推进工作进度,按时完成目标任务(项目自评表见附件3)。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1:2021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附件2:2021年食品抽检项目自评表
附件3:2021年产品质量抽检项目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