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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1423LL00100/2023-12143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2022年10月09日 |
发文机关:吕梁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 关 键 字: |
标 题:吕梁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 |
主题分类:财政 | 成文日期:2022年10月09日 |
吕梁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单位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吕梁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为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公益一类,正处级建制。承担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质量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依据有关规定实施检验检测工作,为推进质量强市提供决策支持、技术支持、服务支持。
(二)发挥区域综合检验检测机构公益服务职能,承担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农(畜、水)产品、工业产品等相关产(商)品的监督检验、风险检验等检验检测任务,为加强质量安全监管提供技术支撑。
(三)围绕产业发展提供全产业链、供应链、全寿命周期技术服务,服务社会、服务企业。
(四)开展标准、计量、检验检测等理论技术研究及推广、应用;开展有关标准、规范、技术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
(五)负责建立、保存及维护全市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承担授权范围内的量值传递工作,执行强制检定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检定、校准、测试工作;承担计量考核、型式评价、能效标识、产业计量等计量技术服务工作。
(六)承担中央、省、市安排下达的各类产(商)品抽检任务及法定检验检测检定任务;承担相关抽样采样工作。
(七)开展工业产品、特种设备、纺织品、食品、药品、化妆品、农(畜、水)产品、粮食物资、医疗器械等相关产(商)品的检验检测工作:承担相关产品的发证检验、注册(备案)检验、周期检验、型式试验、监督检验、仲裁检验、委托检验、应急检验、风险监测、安全评估等相关工作。
(八)承担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
监测。
(九)承担全市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部件(附件、介质)的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工作,开展特种设备科学研究及安全风险评估、事故分析鉴定等公共服务,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等提供技术支撑。
(十)为市委、市政府及其部门下达的考核、鉴定、认证、评审、评价、监测、监督检查、技术比对、能力验证、司法鉴定、事故调查等任务提供技术支撑。
(十一)指导县(市、区)综合检验检测机构的业务工作,推动建立有效的检验检测体系和工作机制。
(十二)承担市委、市政府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吕梁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由原吕梁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吕梁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所、吕梁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吕梁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和吕梁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吕梁市畜牧兽医质量安全检验中心6个单位组建成立的新单位,中心下设内设机构22个科,为独立核算的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2116.84元、支出总计2299.74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124.93万元,减少5.57%,支出总计增加57.97万元,增加25.86%。主要原因:2021年机构整合由原吕梁市不良监测反应中心、原吕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原吕梁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原吕梁市质量检验测试所共4单位外加原吕梁市农产品畜产品检验中心部分人员整合形成的吕梁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所有拨款经费都是由原单位剩余经费划转过来的作为本年的收入。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2299.5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92.42万元,占比86.64%;年初结转结余收入307.16万元,占比13.3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2299.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69.99万元,占比55.23%;项目支出1029.59万元,占比44.7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299.58万元、支出总计2299.58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58.24万元,上升2.6%,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58.24万元,上升2.6%。主要原因:2021年机构整合由原吕梁市不良监测反应中心、原吕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原吕梁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原吕梁市质量检验测试所共4单位外加原吕梁市农产品畜产品检验中心部分人员整合形成的吕梁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所有拨款经费都是由原单位剩余经费划转过来的作为本年的收入。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299.5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8.24万元,增长2.6%。主要原因:2021年机构整合由原吕梁市不良监测反应中心、原吕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原吕梁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原吕梁市质量检验测试所共4单位外加原吕梁市农产品畜产品检验中心部分人员整合形成的吕梁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整合后由于经费欠缺重新调整经费。其中,人员经费1194.95万元,占比51.96%,日常公用经费1104.63万元,占比48.04%。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299.5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202.12万元,占95.7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74万元,占0.12%;住房保障(类)支出94.71万元,占4.12%。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69.9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93.9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60.53万元、津贴补贴61.34万元、奖金81.27万元、绩效工资275.6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8.52万元、职业年金缴费9.2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5.2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83万元、住房公积金98.8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1.17万元、退休费11.67万元、抚恤金6.7万元、生活补助0.96万元、奖励金0.02万元;公用经费7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8.62万元、水费0.02万元、电费6.5万元、邮电费2.79万元、取暖费17.08万元、维修(护)费1.01万元、租赁费1.5万元、委托业务费0.99万元、福利费29.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8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13.86万元,支出决算113.8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2020年增加82.27万元,增长72.26%,主要原因是:2021年机构改革单位整合,新购买1辆公务用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无公务接待费预算和因公出国(境)预算,无相关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13.86万元,支出决算113.8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2020年增长82.27万元,增长72.26%,主要原因:2021年机构改革单位整合,新购一辆四轴检衡车用于检验业务,价值为80.55万元。2021年购置公务用车1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2辆。所有车辆主要是用于检验业务用车。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39.1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73.2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5.84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39.1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39.1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2辆。其中,其他用车2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检验业务。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2021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支出中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 0 个,二级项目 5个,共涉及资金 61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我单位不涉及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2) 我单位无重点项目,不涉及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2021年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1: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