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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1423LL00100/2023-29777 |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2023年03月10日 |
发文机关:吕梁市财政局 | 关 键 字: |
标 题:关于吕梁市2022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3年03月10日 |
——2023年2月24日在吕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吕梁市财政局局长 樊小明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大会提出2022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2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事业取得全面进步。全市财政部门坚决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狠抓收支预算执行,全力保障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持续深化财政改革,不断加大民生投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为全市经济稳步向好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全市预算经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审查批准后,各县(市、区)人民代表大会相继批准了本级预算。经汇总,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为2493699万元,支出预算为5118451万元。预算执行中,受全市经济持续向好、上级转移支付增加等因素影响,市本级和部分县市调整了收支预算,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调整为2876297万元,支出预算调整为6211859万元。
(1)收入完成情况
2022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421819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18.97%(与汇总调整预算相比,下同),增长47.63%(与上年实际完成数相比,下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主要项目完成情况如下:
税收收入完成2934628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19.56%,增长66.17%。其中:增值税完成1125734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14.91%,增长50.22%;企业所得税完成783779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40.52%,增长137.01%;个人所得税完成39951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41.55%,增长86.78%;资源税完成567423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13.63%,增长70.99%。
非税收入完成487191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15.48%,下降11.69%。其中:专项收入完成18610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14.32%,增长5.89%;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完成3949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14.27%,下降54.10%;罚没收入完成74099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10.26%,下降39.86%;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9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完成17030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30.52%,增长18.19%;其他收入完成1710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63.73%,增长62.15%。
(2)支出执行情况
2022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5520219万元,为调整预算的88.87%,增长35.7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主要项目执行情况如下:
教育支出执行877348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3.91%,增长23.03%;卫生健康支出执行507033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1.62%,增长20.9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执行628833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3.08%,增长21.8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执行104251万元,为调整预算的89.23%,增长61.39%;住房保障支出执行220013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0.97%,增长50.27%;交通运输支出执行266444万元,为调整预算的88.76%,增长54.67%;农林水支出执行602568万元,为调整预算的76.79%,增长21.57%;城乡社区支出执行689008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4.05%,增长78.08%。
2.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为648928万元(包括吕梁经济技术开发区,下同)。支出预算为1046907万元。
(1)收入完成情况
2022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738857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13.86%,增长50.57%。主要收入项目完成情况如下:
税收收入完成662281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15.78%,增长82.33%。其中:增值税完成237501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14.94%,增长60.86%;企业所得税完成162574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16.32%,增长154.57%;个人所得税完成8138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74.54%,增长95.53%;资源税完成243046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16.31%,增长76.78%;环保税完成2091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43.42%,下降27.40%。
非税收入完成76576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9.54%,下降39.92%。其中:专项收入完成566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44.73%,下降25.4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完成2929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51.14%,下降62.22%;罚没收入完成27673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14.71%,下降55.39%;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完成31103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15.39%,增长4.14%;其他收入完成9209万元,为调整预算的46.05%,下降19.05%。
(2)支出执行情况
2022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961294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1.82%,同比增长16.15%。主要支出项目执行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执行110074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3.09%,增长36.98%;公共安全支出执行37306万元,为调整预算的88.42%,下降3%;科学技术支出执行7091万元,为调整预算的67.53%,增长42.1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执行26546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0.77%,增长27.94%;教育支出执行80376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2.86%,增长44.11%;卫生健康支出执行208699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5.37%,增长9.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执行47578万元,为调整预算的89.72%,增长163.90%;节能环保支出执行52856万元,为调整预算的83.82%,增长34.65%;城乡社区支出执行189193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6.89%,增长66.43%;农林水支出执行15564万元,为调整预算的55.88%,下降67.06%,主要原因是2021年安排润农公司注册资本金和东川河蓄水工程等一次性支出较多;交通运输支出执行63028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5.35%,下降32.66%,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减少。
3.中央和省对我市、市对县(市、区)转移支付执行情况
2022年中央和省对我市转移支付2629098万元,增长14.66%。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2304628万元,增长17.26%;专项转移支付324470万元,下降0.96%。中央和省对我市的转移支付中分配市级291470万元,分配县(市、区)2337628万元。
2022年市级财力对县(市、区)转移支付164560万元,增长48.84%,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131635万元,专项转移支付32925万元。
4.市本级预备费使用情况
2022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预备费7200万元。年度预算执行中动用7000万元,其余部分年终全部补充稳定调节基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45556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88.74%,增长21.60%;政府性基金支出执行911628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1.80%,增长56.20%。
2022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44208万元,为调整预算的53.45%,增长22.69%;政府性基金支出执行302781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7.56%,增长69.19%。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626万元,全部为上级补助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7567万元,主要是“三供一业”移交补助支出和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支出。
2022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无收入支出。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04019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8.97%,增长7.85%;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94633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4.22%,增长11.15%。
2022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543443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4.5%,下降0.01%;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535319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3.91%,增长12.23%。
(五)债务情况
1.总体情况
2022年我市争取到各类政府债券规模739700万元,同口径减少113800万元,下降13.33%。其中:新增债券516900万元(一般债券151000万元,专项债券365900万元),增长5.56%;再融资债券222800万元,下降37.2%,用于偿还到期债务本金。
2022年全市政府债务限额4509317万元,2022年全市政府债务余额4509317万元,较2021年底增加482994万元,其中:发行新增政府债券516900万元,自有财力和项目收益偿还政府债务33906万元。截至2022年底,全市政府债务未突破政府债务限额,全市政府债务率为61%,远低于全国地方政府债务警戒线120%,风险水平总体可控。
2.新增债务用途
我市2022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主要依据市县两级债务空间、债券需求、上年基数、上级审核通过的专项债券项目情况等进行分配,重点用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保、棚户区改造、教育、医疗卫生等重大项目和重点公益项目建设。全年新增政府债券中,市本级留用198400万元,占全市总限额的38.38%,其中:一般债券58000万元,专项债券140400万元;转贷县市区318500万元,占全市总限额的61.62%,其中:一般债券93000万元,专项债券225500万元。
(六)落实市人大预算决议和审议意见情况
1.聚焦收支管理,护稳经济大盘。2022年以来,我市经济持续向好,煤焦价格高位运行,市县财政部门密切与税收、非税征管部门协调联动,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再创历史新高,累计完成342.18亿元,同比增长47.63%,增收110.41亿元,总量稳居全省第二,增速位居全省第一。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规模首次突破500亿元大关,累计执行552.02亿元,同比增长35.73%,增支145.32亿元,有力保障了“防疫情、稳经济、保安全”等各项重点领域支出需求。
2.聚焦风险防控,守牢安全底线。树牢底线意识,防范化解财政风险,建立县级“三保”预算编制事前审核机制,按月对基层财政“三保”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测;加强库款调度,对“三保”支付保障压力大的县启动应急调度机制,切实兜牢“三保”底线。科学合理分配政府债务限额,新增政府债务限额重点倾斜举债空间较大、项目储备较好的县市区,债务分配更加科学合理,全市债务风险水平总体可控。
3.聚焦市场主体,全力助企纾困。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省出台的大规模、阶段性、组合式减税降费政策,全年累计退税减税降费57.18亿元。市本级设立氢能、白酒、商贸、文旅、大数据产业发展专项资金4.5亿元。全市投入8000余万元设立个体工商户创业补助资金。安排应急周转保障资金5000万元,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3000万元,新入库四上企业奖励资金1000万元。统筹财政资金累计投入2.37亿元,带动消费14.1亿元。整合市县资源组建吕梁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完成融资担保业务5.36亿元,为实体企业接续贷款25.83亿元。优化政府采购实施流程,上线政府采购平台,坚持采购意向公开,确保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享受各项优惠政策。
4.聚焦民生关切,办好惠民实事。全面落实各项民生政策,保障民生支出,全年民生支出433.75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8.58%,同比增长35.5%。下达“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专项资金3.69亿元,支持我市构建更高质量教育体系。下达1.55亿元支持我市加快文旅产业融合发展,市图书馆全面开放,全市各行政村开展文体活动,公共图书馆、艺术馆、美术馆等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投入疫情防控资金1.04亿元,支持保障疫苗接种、患者救治、医务人员临时补助。安排全民技能提升培训奖励资金2000万元,护工培训2500万元,推动“人人持证、技能社会”建设提质增效,提升壮大“吕梁山护工”品牌。优化财政支农,全市安排巩固脱贫攻坚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资金23.47亿元,下达惠农补贴资金2.1亿元,投入农村综合改革资金2.04亿元,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乡村振兴。投入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及运行维护资金39.34亿元,支持市区集中供热、长输管网项目、污水垃圾处理、园林绿化等民生实事。
5.聚焦治理效能,深化财政改革。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实现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全覆盖,全面实施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管理,积极拓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范围,切实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出台《吕梁市财政局内部控制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发挥内部控制考核的激励和导向作用。出台《吕梁市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财政业务管理。上线政府采购电子卖场,设立中小企业线上服务专区,提出“两减免、两加快、一提高、一试行”等优惠政策,提高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积极性。
总的来看,2022年财政工作稳步推进,开拓创新,取得了新的进展。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亲切关怀的结果,是市人大、市政协监督指导、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各级各部门和全市人民团结一致、奋斗拼搏取得的结果。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认识到全市财政工作还存在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面临较大压力,部分基层财政运行困难;预算编制有待进一步细化,一些领域资金沉淀和使用碎片化问题仍需解决;支出进度不快、资金闲置浪费的情况仍然不同程度存在,财政绩效管理需要加力提效;个别市县债务风险特别是隐性债务风险不可小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还面临诸多困难等等。我们将高度重视存在的问题,积极采取有力措施予以解决,也恳请各位代表、委员一如既往地给予指导和支持。
二、2023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
(一)2023年全市财政预算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更加注重可持续的积极财政政策,更好地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根据全国、全省财政工作会议和市委五届五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精神,2023年预算编制按照“统筹兼顾、勤俭节约、增强保障、防范风险,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总体思路安排。遵循的基本原则是:
一是坚持稳中求进,做大财政总量。综合考虑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在进一步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的基础上,按照财政收入高质量发展要求,科学合理制定收入计划,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同时,统筹跟进中央、省政策资金支持的重点方向,最大限度争取上级政策、转移支付和债券资金,为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提供坚强财力保障。
二是厉行勤俭节约,优化支出结构。市级带头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坚持“小钱小气”,严控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预算,不增加非刚性运转类支出,“三公”经费预算压减1%;统筹财力,坚持“大钱大方”,突出保民生、保重点,按照优先保障“三保”支出、债务风险化解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精准预算安排,全力落实市委五届五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十个方面的重点任务,集中财力办大事。
三是坚持底线思维,防范化解风险。积极筹集资金,足额落实到期政府债务还本付息;健全政府依法适度举债机制,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大力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增强财政可持续性。
四是坚持绩效管理,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实施全方位、全覆盖、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管理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加强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二)2023年预算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
根据市委五届五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考虑,2023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3627128万元,增长6%。这样安排既考虑了当前我市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情况和高质量发展良好势头等因素,也考虑了煤炭价格波动等影响,是较为稳妥的,有利于我们集中精力提高收入质量、优化支出结构、提升管理水平。
2023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6819502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长31.82%。主要项目安排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70908万元,同比增长35.31%;公共安全支出231248万元,同比增长13.32%;科技支出30089万元,同比增长11.01%;教育支出1067725万元,同比增长21.6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6074万元,同比增长33.73%;卫生健康支出635756万元,同比增长23.07%;节能环保支出395735万元,同比增长32.83%;农林水支出843572万元,同比增长17.49%;交通运输支出308832万元,同比增长46.04%。
2023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783188万元(包括吕梁经济技术开发区,下同),比上年完成数增长6%。其中:税收收入694477万元,增长4.86%;非税收入88711万元,增长15.85%。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1260451万元,资金构成为: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83188万元,加上省补助和县市区上解397219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1883万元,上年结转85613万元,一般债券转贷收入65300万元,减去上解省、补助县市和债务还本支出132752万元。
市本级主要支出项目安排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2540万元,同比增长37.93%;公共安全支出44849万元,同比增长22.04%;教育支出108869万元,同比增长52.42%;科学技术支出20159万元,同比增长22.5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5724万元,同比增长5.0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5688万元,同比增长69.67%;卫生健康支出207731万元,同比增长17.69%;节能环保支出42324万元,同比下降44.20%,主要是上级转移支付减少;城乡社区支出240622万元,同比增长86.38%,主要是债券资金增加;农林水支出70918万元,同比增长99.10%,主要是上级转移支付增加。
经汇总,2023年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3517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35万元,同比下降1%。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10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接待费798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619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35万元,同比下降1.3%。
2.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3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434518万元,下降4.62%,上级补助收入16147万元,债务转贷收入2378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81675万元,收入合计770140万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756422万元,下降12.93%(主要是本级收入和上年结余减少)。
2023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80412万元(包括吕梁经济技术开发区,下同),较上年增长25.11%,上级补助收入和上年结转收入23751万元,收入总计204163万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77059万元,同比下降35.61%。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3年我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626万元,全部为上级补助收入;2023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2050万元,其中上级补助626万元,上年结余1424万元,用于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
因市本级国有企业数量少,收支规模小,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文件精神,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纳入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23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019376万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954213万元,预算收支结余65163万元,滚存结余1017135万元。
2023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533100万元,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514553万元,预算收支结余18547万元,滚存结余441724万元。
三、完成2023年预算任务的主要措施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全市财政部门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强化财政政策措施,优化财政资金安排,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高质量推动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落地生效。
(一)强化收支管理,确保财政持续平稳运行
依法组织财政收入。按照“依法征收、应收尽收”的原则,完善财税、金融、国土、统计等职能部门联动机制,依法依规加强税收征管,挖掘非税收入潜力,严格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严防“跑冒滴漏”,足额征收应征的预算收入,提高收入质量。
精打细算过“紧日子”。坚持勤俭节约、量入为出,积极运用零基预算理念,打破支出固化僵化格局,合理安排支出预算规模,严控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稳步推进市级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建设,提升财政资金效益,确保财政可持续。
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坚持有保有压原则,突出保民生、保重点,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集中资金支持重点领域重点项目。清理收回长期沉淀资金,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完善结余资金收回使用机制,加快财政支出进度。
防范化解财政风险。健全“三保”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处置工作机制,推动“三保”相关转移支付纳入直达资金范围,加强库款调度管理,坚决兜住“三保”底线。严格落实隐性债务化债方案,大力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积极清理消化暂付款,积极配合防范化解重要领域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二)发挥财政职能,服务保障全市高质量发展
全力支持“两个转型”。产业转型方面,持续落实《吕梁市能源革命行动方案》,设立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支持我市煤炭、钢铁、电力、焦化等传统产业改造升级。积极争取中央、省预算内投资,结合实际统筹设立氢能、白酒、医药等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培育九个工业经济重点产业链,助力新兴产业发展壮大。数字转型方面,积极向省争取数字经济发展专项资金,设立市级配套专项资金,支持我市建设信息基础设施,培育数字产业体系,拓展数据应用范围,持续打造“数谷吕梁”,引进“天河三号”,升级改造省级超算中心,扩建华为山西(吕梁)大数据中心。
持续加力助企纾困。按照中央、省统一安排部署,继续实施制度性减税降费、退税缓税政策,确保该减的税减到位,该降的费降到位。尽快出台支持工业企业加快复工复产和促进服务业复苏财税支持若干措施。用好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规范化股改、上规升级。用好直达资金确保惠企利民。加强政银企常态化对接,强化金融信贷支撑,让更多企业发展好。
推进市场主体倍增。深入开展市场主体提升年活动,继续支持十大平台建设,重点支持建设乡村e镇、文旅康养集聚区、高水平双创平台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四大平台建设。支持建立涉企政策“一站式”平台,推动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奖补资金“一键直达”。优化营商环境,在财政补助、税费优惠、政府采购等方面,向小微企业倾斜,激发市场活力。继续支持发放电子消费券和爱心消费券,促进消费回暖升级。
大力支持科技创新。用好科技成果转化引导资金,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加速推动重点科技成果落地转化。深化科研经费“包干制”改革,加大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科技攻关力度。支持加快引进高层次人才队伍,切实提高人才待遇。支持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办好吕梁职业技能大赛和青年创新创业大赛。
积极扩大有效投资。大力争取中央和省基建投资、政府专项债券、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支持我市加快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建设。规范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吸引民间资本参与重大工程和补短板项目建设。
(三)强化财政保障,推动民生福祉持续改善
支持保健康防重症。强化“转段”意识,支持做好疫苗接种、药物供应、重症救治等工作。支持提升医疗资源保障能力,加快医保结算和财政补助资金拨付。及时发放一线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核增一次性绩效工资。支持市第三人民医院加快建设,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中心等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支持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智慧助医”全覆盖,建设“健康吕梁”。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保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规模总体稳定,重点向乡村振兴底子差的地区倾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提升“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水平,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支持农业“特”“优”产业发展,打造八个特色农业重点产业链。加大资金投入继续推进农业保险全覆盖。支持加快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深化拓展农村集体资产“清化收”,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加强资金保障,持续推动市委市政府《关于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行动方案》落地见效,支持吕梁三中尽快投用,开工建设吕梁一小。
扎实抓好就业增收。完善高校毕业生、农村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财政支持政策。支持零工市场建设。全面落实最低工资标准动态调整政策。推动落地促进脱贫人口增收各项政策措施。支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支持发展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持续推进生态保护。支持推进吕梁山生态保护和修复等重大生态建设项目,持续推动国土绿化。用足用好上级转移支付政策,深化重点河流流域综合治理。完善污染防治投入机制,推动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等重点工程建设。支持抓好空气综合治理,平川四县空气应急联防联控。安排专项资金,全域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推动市垃圾焚烧发电厂稳定运行,加快现有生活垃圾收运设施升级改造。
支持提升城市品质。支持加快推进老旧片区和老旧小区改造,推进老旧供水供气供热管网改造,建设一批街头游园绿地。支持新区体育中心等在建项目完工,市档案馆等城市场馆开工建设,双创中心建成投用。支持开工建设新安大道、市区快速路,文丰路拓宽改造通车,启动实施滨河南路、兴隆街改造更新,加快实施离石到柳林、中阳、方山快速通道,提升城市通行能力。
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支持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健全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生活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参加社会保险制度。认真落实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开展个人养老金试点。全面实施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做好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有效衔接。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制度,保障好因疫因灾遇困群众和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基本生活。
推进文旅产业发展。支持加强文化建设,推动市群艺馆投用,推进市县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等项目建设,做好非遗保护活化、宣传推广。支持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启动碛口、杏花村5A景区创建,抓好吕梁航天科技城等10个亿元以上牵引性文旅项目,推动黄河一号旅游公路吕梁段全线贯通,加快补齐旅游景区基础设施短板,高标准打造配套设施。
(四)深化财政改革,健全完善现代财政制度
统筹四本预算管理。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加强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四本预算统筹,加快建立标准科学、规范透明、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
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严格落实《预算法》,牢固树立“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意识,硬化预算约束。完善预算执行进度考核机制,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科学分类编制预算,进一步完善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增强国家重大战略和省、市转型发展任务财力保障,增强中期财政规划对年度预算编制的指导性和约束性。
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按照中央、省财税体制改革要求,完善市县财政体制和转移支付制度,进一步厘清一般性转移支付、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功能边界,规范项目设置,强化协调配合,增强基层公共服务保障能力。推进国防等分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促进市县两级政府更好履职尽责、更加有效提供基本公共服务。
各位代表,2023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自觉接受市人大的监督,虚心听取市政协的意见和建议,坚定信心,奋勇前行,扎实做好财政预算各项工作,以实际行动为我市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大力量!
附件: 1.2023预算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