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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1423LL00100/2024-31779 |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2024年04月17日 |
发文机关:吕梁市财政局 | 关 键 字: |
标 题:关于吕梁市2023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24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 | |
主题分类:财政 |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17日 |
关于吕梁市2023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24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4年3月27日在吕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吕梁市财政局局长 樊小明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大会提出2023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24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3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刚刚过去的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三年新冠疫情防控转段后经济恢复发展的一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各项决策部署,迎难而上、奋力攻坚,坚持稳中求进,吕梁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事业取得全面进步。与此同时,全市财政部门全面贯彻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市“两会”各项部署,按照“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要求,靠前发力、主动担当,狠抓各项收入组织,持续优化支出结构,进一步强化财政资源统筹,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为全市经济稳步向好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全市预算经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审查批准后,各县(市、区)人民代表大会相继批准了本级预算。经汇总,2023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364.57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663.57亿元。预算执行中,受全市财政收入下降、上级转移支付增加、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因素影响,市本级和部分县市调整了收支预算,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调整为327.63亿元,支出预算调整为694.15亿元。
2023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31.60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1.21%(与汇总调整预算相比,下同),下降3.09%(与2022年决算相比,下同)。税收收入完成257.65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4.37%,下降12.20%,其中:主体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分别增长-16.54%、-9.74%、11.96%、-17.70%。非税收入完成73.95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35.45%,增长51.80%,其中:专项收入完成18.49亿元,下降0.66%;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完成7.10亿元,增长79.88%,主要是耕地开垦费收入增加;罚没收入完成14.37亿元,增长93.94%;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1.59亿元,主要是盘活国有资产一次性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完成28.57亿元,增长67.78%,主要是矿业权出让收益收入增加和文峪河水库经营权转让收入增加。
2023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622.98亿元,为调整预算的89.75%,增长12.85%。其中:教育支出执行95.02亿元,增长8.30%;卫生健康支出执行55.44亿元,增长9.3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执行71.51亿元,增长13.7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执行10.50亿元,增长0.75%;住房保障支出执行24.58亿元,增长11.74%;交通运输支出执行25.49亿元,下降4.35%;农林水支出执行83.89亿元,增长39.22%,主要是上级转移支付增加;城乡社区支出执行83.42亿元,增长21.07%,主要是上级债务转贷收入增加,城乡建设投入增大。
2.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78.00亿元(包括吕梁经济技术开发区,下同),为预算的99.59%,增长5.57%。税收收入完成56.17亿元,为预算的80.89%,下降15.18%,主要是煤炭价格波动影响税收。其中:增值税完成18.84亿元,下降20.66%;企业所得税完成15.57亿元,下降4.22%;个人所得税完成0.91亿元,增长11.96%;资源税完成19.89亿元,下降18.15%;环保税完成0.15亿元,下降29.60%。非税收入完成21.83亿元,为预算的246.04%,增长185.03%,其中:专项收入完成0.90亿元,增长58.64%,主要是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增加;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完成0.59亿元,增长100.1%,主要是2023年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收入增加;罚没收入完成4.23亿元,增长52.89%;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完成12.78亿元,增长310.82%,主要是2023年文峪河水库经营权转让收入增加;其他收入完成3.33亿元,增长261.97%,主要是2023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一次性收入增加。
2023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115.16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2.87%,增长19.79%。其中:教育支出执行8.61亿元,增长7.14%;科学技术支出执行0.93亿元,增长30.5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执行2.45亿元,下降7.81%;卫生健康支出执行23.45亿元,增长12.3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执行5.13亿元,增长7.81%;节能环保支出执行3.57亿元,下降32.39%,主要是2022年煤层气增储项目支出较大,基数较高;农林水支出执行3.67亿元,增长135.56%,主要是林业生态扶贫PPP项目支出较大;交通运输支出执行4.74亿元,下降24.79%,主要是2022年汾石高速建设项目支出较大,基数较高。
2023年中央和省对我市转移支付275.61亿元,增长5.41%。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236.95亿元,增长3.50%;专项转移支付38.66亿元,增长19.15%。中央和省对我市的转移支付中分配市级25.19亿元,分配县(市、区)250.42亿元。市级财力对县(市、区)转移支付17.69亿元,增长9.54%,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15.33亿元,专项转移支付2.36亿元。
3.市本级预备费使用情况
2023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预备费1亿元。年度预算执行中未予动用,年终全部补充稳定调节基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27.13亿元,为调整预算的70.32%,下降40.45%,执行率较低主要是因为土地出让收入不及预期;政府性基金支出执行67.06亿元,为调整预算的85.26%,下降26.44%。
2023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7.67亿元,为调整预算的50.35%,下降46.79%,执行率较低主要是因为土地出让收入不及预期;政府性基金支出执行14.03亿元,为调整预算的85.17%,下降53.67%。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0.04亿元,上级补助收入0.06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2亿元,主要是“三供一业”移交补助支出和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支出。
2023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未实际发生收入支出。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12.87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10.72%,增长8.51%;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95.98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0.58%,增长1.42%。
2023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60.72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13.9%,增长11.7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49.73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6.64%,下降7.11%。
(五)债务情况
1.总体情况
2023年我市争取到各类政府债券规模85.97亿元,同口径增加12亿元,增长16.22%。其中:新增债券54.18亿元(一般债券16.66亿元,专项债券37.52亿元),增长4.82%;再融资债券31.79亿元,增长42.68%,用于偿还到期债务本金。
截至2023年底,全市政府债务余额500.28亿元,较2022年底增加49.35亿元。全市政府债务率为66.42%,低于全国地方政府债务警戒线120%,风险水平总体可控。
2.新增债务用途
我市2023年新增政府债务重点用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保、棚户区改造、教育、医疗卫生等重大项目和重点公益项目建设。全年新增政府债券中,市本级留用14.59亿元,占全市总限额的26.93%,其中:一般债券8.13亿元,专项债券6.46亿元;转贷县市区39.59亿元,占全市总限额的73.07%,其中:一般债券8.53亿元,专项债券31.06亿元。
(六)落实市人大预算决议和审议意见情况
1.主动作为综合施策,确保财政收支平稳运行。2023年以来,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和远超预期的减收压力,市县联动强化预算执行管理,积极组织财政收入,从7月份起收入降幅逐月明显收窄,下滑态势得到较好遏制,为全市经济运行总体平稳发挥了财政应有的支撑和保障作用。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331.60亿元,总量稳居全省第二。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规模首次突破600亿元大关,累计执行622.98亿元,同比增长12.85%,其中民生支出501.49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达80.50%,有力确保了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2.统筹资金集中财力,服务保障全市转型发展。投入人才建设经费、省市校合作产业科技引导资金、高层次人才引进专项资金及科技研发经费共计1.24亿元,吸引各类人才来吕留吕创新创业。下达市级配套资金1亿元,推动“黄河一号”旅游公路吕梁段主线全线贯通,支持沿黄文旅产业加快发展。投入氢能产业发展资金1亿元,支持我市全力打造北方氢能产业高地。安排专业镇专项资金2000万元,支持我市白酒产业高质量发展。安排市级技术改造专项资金2000万元,支持企业开展技术改造,提高竞争力。市融资担保公司全年完成融资担保业务24.57亿元,服务市场主体605户,开发“肉牛保”“汾酒快贷”等地域特色产品,切实为实体经济提供坚实支撑。
3.全力以赴加大投入,切实保障改善民生。围绕群众急难愁盼,全面落实各项民生政策,保障民生支出。投入3.57亿元支持“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构建更高质量教育体系。投入1.93亿元支持我市加快文旅产业融合发展、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市图书馆全面开放和全市公共图书馆、艺术馆、美术馆等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投入全民技能提升培训奖励资金4000万元,吕梁山护工培训2500万元,推动“人人持证、技能社会”建设提质增效,提升壮大“吕梁山护工”品牌。全市投入巩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资金26.78亿元,向上争取农村综合改革资金1.64亿元,促进农村产业强起来、农民富起来,巩固衔接乡村振兴扎实推进。成功申报黄河重点生态区吕梁山西麓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获24亿元中央、省财政资金支持,这是自建市以来我市争取到规模最大的上级资金补助项目。成功申报山西省黄河流域中游(吕梁段)高质量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获2亿元中央财政支持。这两个项目实施后,将有力保障黄河中下游水生态安全,推动水土涵养能力得到明显提升,再现黄河吕梁段生态保护修复沧桑巨变,有力推动实现“一泓清水入黄河”,早日建成美丽幸福宜居吕梁。积极筹措资金,支持大气、水污染防治和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治理,市区空气质量保持全省前列,PM2.5平均浓度连续三年全省最低,市域内9条河流15个国考断面全部达到优良水质。
4.严守底线化解风险,有效增强财政可持续性。严格落实《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分配管理办法》,立足保障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部署,综合考虑财力规模、项目储备、债务风险、管理绩效等因素,合理控制各级政府债务规模,持续引导县市做好促发展和防风险两方面工作。建立完善隐性债务化解制度,制定出台《吕梁市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实施方案》,分类施策推动重点领域风险化解。统筹资金化解债务,动态监控全市债务变动情况,严禁各种违法违规担保和变相举债,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落实“三保”预算审核制度,完善“定期报告+重点关注”的财政运行监测机制,2023年全市县级“三保”实际支出183.7亿元,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全力做好清理拖欠企业账款专项行动相关工作,制定清偿计划,建立调度工作机制,指导县级财政部门和市直有关部门统筹用好专项债券清欠政策窗口多渠道筹措还款资金。
5.守正创新深化改革,显著提升财政治理效能。强化支出标准建设应用,按照“成熟一项、出台一项”的原则,累计制定出台印刷费、办公家具和通用办公设备等10余项支出标准,建立健全内容完整、结构优化、定额科学、程序规范、修订及时的财政项目支出定额标准体系。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为载体,将支出标准、控制规则等深度嵌入信息系统,全面提高预算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和自动化水平,实现资金从预算安排源头到使用末端全过程穿透式监管。扎实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强化预算约束,逐步建立“部门自评—财政抽评—财政重点评价”“政策和项目—部门整体—成本绩效分析”的多层次绩效评价体系,做好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后半篇文章。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认真落实中央、省关于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制定出台《吕梁市财会监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聚焦财税监督、会计监督、内部监督等方面开展重点监督,共发现问题资金8.32亿元。开展财经纪律重点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印发《关于做好财经纪律重点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有关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加力推动问题整改。持续推进分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新出台公共文化、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累计已出台8个分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有效构建起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市县财政关系。加快推进非税收入电子化改革,实现非税收入业务办理“一张网”,操作系统“一平台”,收缴流程“一模式”,收缴、票据、资金、信息“一体化”。深入推进新型采购人制度改革,持续夯实采购人主体责任。
总的来看,2023年财政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显著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亲切关怀的结果,是市人大、市政协监督指导、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各级各部门和全市人民团结一致、奋斗拼搏取得的结果。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认识到全市财政工作还存在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财政收入下降,部分县市财政运行较为困难;预算编制有待进一步细化,一些领域资金沉淀和使用碎片化问题仍然突出;支出进度不快、资金闲置浪费的情况仍然不同程度存在,财政绩效管理需要加力提效;个别县市债务风险特别是隐性债务风险不可小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还面临诸多困难等等。我们将高度重视存在的问题,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也恳请各位代表、委员一如既往地给予指导和支持。
二、2024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
(一)2024年全市财政预算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做好财政经济工作意义重大。全市财政部门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五届七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部署,2024年预算编制按照“厉行节约、增强保障、防范风险,集中财力保重点”的总体思路安排。遵循的基本原则是:
一是坚持稳中求进,做大财政总量。综合考虑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在进一步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的基础上,按照财政收入高质量发展要求,确定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为3%。同时,统筹跟进中央、省政策资金支持的重点方向,最大限度争取上级政策、转移支付和债券资金,为市委重大决策提供坚强财力保障。
二是强化过紧日子,优化支出结构。2024年市本级“三公”经费预算在连续10年压减的基础上,压减0.3%。剔除一次性支出、合同类支出外,非刚性运转类支出压减5%,对部门预算执行进度全年排名后十位的部门再压减5%。突出保民生、保重点,优先保障“三保”支出、债务风险化解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精准预算安排,全力落实市委五届七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六位一体”和“20件大事要事”,集中财力办大事。
三是坚持底线思维,防范化解风险。积极筹集资金,足额落实到期政府债务还本付息。健全政府依法适度举债机制,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大力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增强财政可持续性。
四是强化绩效管理,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实施全方位、全覆盖、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管理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加强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二)2024年预算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
根据市委五届七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考虑,2024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按3%的增幅安排341.55亿元。这样安排既考虑了煤炭等大宗商品价格波动等影响,也综合考虑了经济发展中的积极向好因素,总体是较为稳妥的,有利于我们集中精力提高收入质量、优化支出结构、提升管理水平。
2024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32.19亿元,增长0.48%(同口径,下同)。主要项目安排情况是:教育支出99.45亿元,增长3.8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1.56亿元,增长5.4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97亿元,增长3.16%;卫生健康支出62.93亿元,增长3.89%;节能环保支出33.23亿元,增长5.25%;农林水支出85.89亿元,同比增长3.04%;交通运输支出26.97亿元,增长4.2%。
2024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1.31亿元(包括吕梁经济技术开发区,下同),较2023年执行数增加4.24%。其中:税收收入63.56亿元,增长13.15%;非税收入17.75亿元,下降18.68%,主要是受2023年文峪河水库经营权转让一次性收入影响,基数较高。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126.39亿元,增加0.27%。资金来源为: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1.31亿元,加上省补助和县市区上解39.96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20亿元,上年结转8.84亿元,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0亿元,减去上解省、补助县市和债务还本支出13.92亿元。主要支出项目安排情况是:教育支出10.05亿元,下降7.65%,主要是2023年安排贺昌中学搬迁项目等一次性项目较多;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97亿元,增长11.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5亿元,增长7.65%;卫生健康支出21.96亿元,增长5.71%;节能环保支出6.51亿元,增长53.73%;城乡社区支出19.85亿元,下降17.49%;农林水支出7.46亿元,增长5.23%;交通运输支出6.32亿元,增长4.5%。
经汇总,2024年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3506万元,较2023年预算减少11万元,下降0.3%。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100万元,公务接待费79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608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4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9.83亿元,增长83.67%。加上级补助收入1.67亿元,债券转贷收入10.09亿元,上年结转收入12.98亿元,收入合计74.57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1.55亿元,下降5.41%(主要是上级债券转贷收入减少),加上债务还本支出3.02亿元,支出总计74.57亿元。
2024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8.28亿元(包括吕梁经济技术开发区,下同),加上上级补助收入、下级上解收入、上年结转收入和调入资金5.59亿元,收入总计23.87亿元。市级收入主要安排项目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7.54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安排0.54亿元,污水处理费收入0.2亿元。按照专款专用原则,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23.87亿元,其中市本级支出21.79亿元,补助下级支出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付息支出2.08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4年我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上级补助收入0.06亿元,上年结转收入0.06亿元,收入总计0.12亿元;2024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12亿元,主要用于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
因市本级国有企业数量少,收支规模小,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文件精神,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纳入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24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14.66亿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06.12亿元,预算收支结余8.54亿元,滚存结余113.01亿元。
2024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59.28亿元,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56.21亿元,预算收支结余3.07亿元,滚存结余51.94亿元。
三、完成2024年预算任务的主要措施
2024年,全市财政部门将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各项决策部署,聚焦市委五届七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六位一体”和“20件大事要事”,多措并举抓收入、精准施策促发展、倾心尽力保民生、守正创新强管理、未雨绸缪防风险,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要适度加力,提质增效”要求,更好地发挥财政的基础性、支撑性作用,全力以赴服务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聚焦中心大局,支持全市经济稳定运行
强化财政收入组织。按照“依法征收、应收尽收”的原则,健全完善上下联动、横向互动、多方协作的收入共治机制,继续发挥组织财政收入工作专班作用,强化财政、税务、能源、自然资源部门协同机制,依法依规加强税收征管,挖掘非税收入潜力,严防“跑冒滴漏”,坚持“抓大不放小”,足额征收应征的预算收入,提高收入质量。
积极稳定拓展财源。进一步推动国家延续实施的各项减税降费政策落地见效,确保各项税费优惠精准直达、效应充分释放,实现“放水养鱼”“水深鱼归”的良性循环。动态掌握经济税源底数、税源结构分布情况,及时关注重点税源和新增税源企业经营状况,帮助解决发展问题,保持税源稳中有增。大力支持新兴产业发展,减少收入对煤炭的过度依赖,逐步改善税收结构,提升收入质量。
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将过紧日子的要求长期坚持下去。当好“铁公鸡”,打好“铁算盘”,把严把紧预算关口,加强预算执行监控,完善支出审核机制,不该开支、不必开支的一律不开支。强化过紧日子监督,与审计监督等结合起来,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堵塞漏洞、改进管理。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下大力气盘活、调整存量,集中财力办大事,全力保障市委安排部署的大事要事。
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将“三保”作为政治任务来抓,摆在财政工作的最优先位置,优先使用稳定可靠的经常性财力安排“三保”支出,完善“三保”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处置工作机制,前移预警关口、动态监测“三保”支出、库款保障水平等关键指标,按要求严格落实到位。
(二)强化财政支撑,服务保障全市高质量发展
全力支持转型发展。安排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支持加快释放煤炭先进产能。安排专项资金支持“985”重点产业链建设,确保重点项目及早开工、尽快投产达效。继续安排1亿元氢能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着力解决氢能产业发展瓶颈问题,支持我市全力打造北方氢能产业高地。
着力服务市场主体。健全完善全链条减税降费政策执行机制,进一步加强宣传解读,不断提升公众对税费支持政策的知晓度、参与度。发挥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引导扶持作用,综合运用奖励、补助、贴息等方式,支持中小企业上规升级、规范化股份制改造和“专精特新”发展。用好直达资金确保惠企利民。做大做强市融资担保公司,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科技创新等领域的支持力度。
支持稳投资促消费。积极对接研究国家重大战略、宏观政策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大力争取中央和省基建投资、政府专项债券、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支持我市加快推进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管好用好专项债券,加强与发展改革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的协同配合,推动抓紧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确保债券资金到位项目即可启动。发挥好政府投资撬动作用,认真落实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常态化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项目建设。支持加快改造离石乔家沟吕梁砖厂,支持举办文化活动,打造有品质、有格调、有烟火气的城市夜间经济。
加强科技人才支撑。优化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科技成果转化等体制机制,用好科技成果转化引导资金,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推动今年新增3个市级及以上创新平台,实现科技成果落地转化20项以上。用心用情落实人才待遇,支持加快引进高层次人才队伍,做好人才住房、医疗、子女教育、配偶就业等服务保障。构建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支持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办好吕梁职业技能大赛和青年创新创业大赛,培育产业工人、用好本土人才。
(三)发挥财政职能,推动民生福祉持续改善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坚决落实“四个不摘”“一个不变”要求,切实加大衔接资金投入力度,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落实脱贫人口增收若干政策,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坚持落实种粮农民补贴政策,支持稳定粮食播种面积。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单产提升工程。支持农业“特”“优”产业发展,打造八个特色农业重点产业链。加大资金投入继续推进农业保险全覆盖。支持建设粮食物流仓储园区。支持统筹推进以县城为主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推动城乡融合发展。
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加大投入力度,确保落实“两个只增不减”要求,持续推动市委市政府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35条具体措施落地见效。继续推动学前教育普惠发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高中教育多样化发展,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加快构建。落实好学生资助政策,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扎实抓好就业增收。统筹运用税费减免、社保补贴、贷款贴息等政策,多渠道支持企业稳岗扩岗,个人创业就业。完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财政支持政策,支持国有企业扩大高校毕业生招聘规模,稳定扩大基层服务项目招募规模。支持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广泛开展订单式、菜单式培训和“初级—中级—高级”梯次技能培训,不断提高技能人才比重。支持扩大以工代赈吸纳困难群众就业规模,做好对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人等困难人员就业的兜底帮扶。
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调整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水平,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标准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标。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完善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足额保障财政承担的公办养老机构和农村日间照料中心的运转经费,大力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适度提高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加大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低保和困难家庭保障扶持力度。坚持把支持办好民生实事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做好资金保障,不折不扣落实好本级支出责任,推动民生实事落地见效。
推进文旅产业发展。安排文旅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旅游事业宣传与发展经费1.12亿元,提升我市旅游公共服务能力,带动我市文旅产业长期繁荣发展。支持打造百里黄河精品旅游带,推动完成“黄河一号”旅游公路剩余80公里支线建设,完善驿站、充电桩等配套设施,加强主线、支线周边可视山体绿化,支持举办自行车、马拉松等相关赛事,用体育扮靓沿黄旅游。安排1亿元支持建成100个乡村旅游重点村,主动对接相关部门,确保资金尽快到位。全力支持我市办好山西省第十届旅发大会。
持续推进生态保护。加大财政资金统筹整合力度,继续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和吸收社会资本参与,为吕梁山西麓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顺利实施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同时加强资金监管,完善绩效考评,提高使用效益。将“一泓清水入黄河”列入市财政重点保障范畴,全力实施“一泓清水入黄河”工程。用足用好上级转移支付政策,提速推进中部县域小水网工程。完善污染防治投入机制,推动污水处理厂扩建改造等重点工程建设。支持抓好空气综合治理,加强区域联防联控,确保平川四县空气质量得到有效改善。
支持提升城市品质。支持加快城市老旧小区片区改造。积极争取国家专项资金和专项债,支持加快推进货源街、凤山、广场旧城区、袁家庄等老旧片区改造工程。支持实施老旧管网改造,为解决群众冬季取暖问题提供财力保障。支持继续开展违法建设治理专项行动,控增量、减存量、管源头,全面清查处理违法建设行为,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支持吕梁新区主要场馆建设,推动老城区人口疏解。
(四)坚持对标对表,推动财政改革提质增效
深化市县财政体制改革。深入推进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完善“综合定额+单项定额”的公用经费定额标准体系,建立“财政标准+部门标准”的项目支出标准体系,更好发挥支出标准在预算编审中的基础支撑作用。坚持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加强重点绩效评价和评价结果应用,持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扎实推进暂付款管理,建立健全监测机制,对余额居高不下或新增暂付款规模较大的市县及时督导,加快推动暂付款消存遏增。坚持预算法定原则,严禁无预算、超预算支出,严禁违规新增暂付款。着力推进市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制定出台吕梁市财政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完善市与县(市、区)财政收入划分体系,增强基层保障能力,进一步下沉财力,加快建立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具有吕梁特色的现代财税体制。
坚守债务风险底线。要把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作为必须完成的硬任务,统筹各类资金资产和支持性政策措施,坚决贯彻习近平经济思想,千方百计筹措资金保障化债需求。健全政府法定债务管理制度体系,将法定债务本息全部纳入政府预算管理。规范政府投资行为,严禁任何形式变相举债,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探索开展地方债务全口径监测,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底线。
完善财政金融联动机制。建立财政金融联动项目清单,将财政支持的项目中有融资需求的项目推介给银行、基金等金融机构,形成大项目、好项目要素集聚效应。积极推动各大银行金融机构与项目主管单位、财政部门建立融资信息反馈机制,打通信息“堵点”,推进优质项目信息实时共享、资源共用。
各位代表,2024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的决策部署,自觉接受市人大的监督,虚心听取市政协的意见和建议,坚定信心,奋勇前行,不断开创财政工作新局面,以实际行动为我市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贡献财政力量!
附件:1.吕梁市2024年政府预算草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