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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1423LL00100/2026-50939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2026年09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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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关于2025年市本级决算和2026年上半年全市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2026年09月01日

关于2025年市本级决算和2026年上半年全市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026年8月28日在吕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上

吕梁市财政局局长 樊小明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25年市本级决算和2026年上半年全市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查。

一、2025年市本级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2025年,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预算,坚决落实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求,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保障全市财政平稳运行,为服务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财政支撑。

(一)2025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审查批准了《关于吕梁市2025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26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与报告执行数相比,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保持一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减少0.07亿元,主要是按照政策要求对部分项目支出进行调整。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2025年,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审查批准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8.55亿元。预算执行中,受债券转贷资金增加、预算收入不及预期等多重因素影响,根据《预算法》规定,经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市本级收入预算进行了调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为55.05亿元。

2025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4.65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9.29%,下降29.03%。具体来看,税收收入完成37.97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6.72%,下降17.98%,主要是受煤炭行业不景气等因素影响,税收收入不及预期。其中:增值税完成12.78亿元,下降15.73%;企业所得税完成8.77亿元,下降22.67%;个人所得税完成0.82亿元,下降30.68%;资源税完成14.86亿元,下降17.51%;环境保护税完成0.64亿元,增长45.55%,主要是部分县市补缴税款较多。非税收入完成16.68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5.67%,下降45.67%,其中:专项收入完成0.71亿元,下降45.83%,主要是2024年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较多;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完成0.77亿元,增长126.16%,主要是耕地开垦费收入增加;罚没收入完成3.27亿元,增长69.55%,主要是自然资源罚没收入较多;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0.37亿元,下降87.25%,主要是2024年国有企业缴纳经营收入较多;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完成8.9亿元,下降59.99%,主要是矿业权出让收益下降;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完成2.55亿元,增长29.02%,主要是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上缴管理费用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2025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94.46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6%,下降17.75%。其中:教育支出执行9.4亿元,下降8.16%,主要是2024一次性项目支出较多;科学技术支出执行0.63亿元,下降25.7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执行2.18亿元,下降12.33%;卫生健康支出执行23.39亿元,增长1.9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执行7.92亿元,增长4.94%;节能环保支出执行4.21亿元,增长0.38%;城乡社区支出执行14.32亿元,下降45.23%;农林水支出执行2.36亿元,下降51.18%,主要是2024增发国债项目支出较多;交通运输支出执行4.88亿元,下降14.17%,主要是2024公交首末站建设等一次性项目支出较多;住房保障支出1.85亿元,下降20.94%,主要是上级补助资金减少。

3.预算平衡情况。2025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181.27亿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4.65亿元,上级税收返还性收入0.7亿元,上级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5.79亿元,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7亿元,县市区上解收入26.38亿元,债务转贷收入59.05亿元,上年结余3.11亿元,调入资金0.57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3亿元。

2025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177.32亿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4.46亿元,对县级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13.05亿元,对县级专项转移支付支出2.66亿元,上解上级支出11.91亿元,债务还本支出23.92亿元,债务转贷支出27.16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95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3.95亿元,结转2026年使用。

2025年市本级预备费1.05亿元,当年未动用,年终全部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上年结转资金3.11亿元,实际使用1.9亿元,结余1.21亿元,全部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2025年年初市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7.34亿元,动用7.3亿元,年终补充3.95亿元,年末余额为3.99亿元。经市人代会审议批准,2025年调入市级预算3.2亿元后余额0.79亿元。

2025年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2255.79万元,为预算的64.45%,顺利实现“双控”目标(即当年预算不高于上年预算、当年执行不超当年预算)。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5.39万元,公务接待费705.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44.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1544.9万元)。

(二)2025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政府性基金收入情况。2025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2.78亿元,为调整预算的44.19%,下降58.6%,主要是市本级土地出让收入不及预期。加上级转移支付收入1.23亿元,县市区上解收入0.27亿元,上年结转收入3.17亿元,调入资金1.62亿元,债务转贷收入64.63亿元,收入合计73.7亿元。

2.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2025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执行13.47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1.09%,下降38.59%。加对下转移支付支出1.3亿元,上解上级支出0.2亿元,调出资金0.57亿元,债务还本支出6.7亿元,债务转贷支出50.14亿元,支出合计72.38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32亿元,结转2026年使用。

(三)2025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5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为零。上级补助收入0.06亿元,收入合计0.06亿元。

2025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为零。补助下级支出0.06亿元,支出合计0.06亿元。预算收支平衡,没有结余。

(四)2025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5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64.47亿元,为预算的101.06%,增长4.83%。主要是社会保险费收入40.51亿元,财政补贴收入22.16亿元,利息收入1.11亿元,转移收入0.24亿元,其他收入0.46亿元。

2025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56.05亿元,为预算的101.38%,增长6.86%。主要是社会保险待遇支出49.62亿元,转移支出0.12亿元,其他支出0.79亿元。年末滚存结余为73.65亿元。

(五)2025年经开区决算情况

1.经开区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5年吕梁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经开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2亿元,为预算的68.94%,下降29.68%,其中:税收收入完成2.82亿元,为预算的66.07%,下降31.75%,主要是受煤炭行业不景气等因素影响,税收收入不及预期。非税收入完成0.38亿元,为预算的101.19%,下降9.59%。

2025年经开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3.05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9.94%,下降16.82%。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5亿元,下降14.77%,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07亿元,下降47.81%。

2025年经开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6.32亿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2亿元,上级补助2.8亿元,上年结余0.25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07亿元。

2025年经开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6.32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5亿元,上解上级支出2.71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56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8万元,结转2026年使用。

2.经开区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2025年经开区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0.25亿元,为预算的49.58%,下降68.11%,主要是经开区土地出让收入不及预期。加上年结余收入0.23亿元,调入资金0.07亿元,债务转贷收入0.08亿元,收入总计0.63亿元。

政府性基金支出执行0.61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7.37%,下降66.76%。加上解上级支出2万元,支出合计0.61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0.02亿元,结转2026年使用。

经开区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为0,未单独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六)政府债务情况

2025年上级下达我市新增债务额度61.7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7.61亿元,专项债务44.16亿元。截至2025年底,全市政府债务余额642.0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290.97亿元,专项债务351.04亿元。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196.8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13.73亿元,专项债务83.15亿元。

2025年全市到期政府债券本息58.77亿元,其中:本金41.09亿元,通过预算资金偿还5.06亿元、再融资债券偿还36.03亿元,利息17.68亿元全部通过自有资金偿还。市本级到期政府债券本息29.91亿元,其中:本金24.51亿元,通过预算资金偿还2.45亿元、再融资债券偿还22.06亿元,利息5.4亿元全部通过自有资金偿还。

2025年专项债券支持重大战略、重点项目情况主要是:从项目建设专项债券安排投向领域统计来看,市政建设11.46亿元、科教文卫社会事业8.45亿元、保障性安居工程及老旧小区改造3.4亿元、农林水利2.05亿元、生态建设环保等其他领域1.8亿元。

专项债券项目实施绩效情况主要是:一是保障重点。2025年新增专项债券用于项目建设部分,支持项目78个,重点保障全市重大战略、重点项目落地实施;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部分保障全市年度化债重点任务按期完成。二是早发快用。2025年全市专项债券总体支出进度99%,结余5490万元,已督促项目单位尽快支出或调整用于其他亟需资金项目;三是高效利用。我市每年组织一次对以前年度发行项目的绩效评价,2025年对已发行的48个项目共计26.01亿元展开评价,评价结果均为良以上,已发行项目整体使用情况较好,资金效益得到较好发挥。

以上决算具体情况详见《2025年市本级决算(草案)》。

(七)2025年重点财政政策实施及绩效情况

1.聚焦收支管理,确保财政运行平稳。强化财政收入征管。坚持以工作靠前发力对冲收入组织压力,充分发挥全市组织财政收入工作专班的作用,加强与税务、自然资源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收入共治,全力夯实收入基础,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78.26亿元,收入总量全省第2。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制定《吕梁市争取上级资金工作方案》《吕梁市争取上级资金奖励办法》,激发各县市和市直部门争取上级资金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编印《吕梁市争取上级资金政策汇编》,组织吕梁市争取上级资金专项培训,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争取上级资金政策指引和项目谋划。全年共争取上级资金404.89亿元,增长10.7%。持续优化支出结构。202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83.45亿元,支出总量全省第2,其中民生支出475.07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持续稳定在八成以上,省、市确定的民生实事全部兑现,确保各项民生政策落地和民生福祉改善。强化资金调度管理。资金调度遵循“常规与应急、及时与均衡”的原则,积极落实市对县级库款帮扶责任,按月对库款保障水平偏低的县市进行支持,优先保障“三保”等重点领域支出需求,确保县级支出及时兑付。

2.赋能转型发展,激发经营主体活力。加力实施“两新”政策。下达商务、交通领域资金和促消费资金6.19亿元,重点支持汽车报废更新、汽车置换更新、家电产品以旧换新等。在全市开展成品油、餐饮、汽车促消费活动,带动消费约16亿元。加快产业转型发展。下达市级转型发展资金1.28亿元,支持数字经济发展,加快超算中心、云计算平台建设。支持晋创谷·吕梁创新平台建设,保障平台初期高效运转。支持白酒品牌建设,推动白酒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科技创新活动开展,扶持科技项目的研发、推广和成果转化。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下达各类中小企业奖励资金0.94亿元,壮大服务业市场主体。优化政府采购政策,预留中小企业采购份额,定向支持中小企业发展。2025年全市政府采购合同金额中75.51%由中小企业承接,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3.强化服务意识,持续增进民生福祉。支持教育文体发展。持续加大教育投入,全市教育支出95.36亿元,增长0.18%,顺利实现教育支出只增不减目标。下达办好人民满意教育资金等2.73亿元,推动构建更高质量教育体系,确保学前教育资助、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等各项教育补助政策落实到位。安排市级文旅补助资金2.35亿元,支持文物保护修缮,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农村文化建设、古树名木保护等项目,助力打造吕梁旅游高地。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强化结婚登记奖励经费保障,为1.7万余对新婚夫妇发放结婚奖励0.25亿元。下达育儿补贴资金1.3亿元,落实各级生育补贴政策。下达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8.29亿元,惠及全市12.79万名城乡低保对象和1.72万名城乡特困对象。健全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兜底保障水平,落实基本公共卫生财政补助提标政策,人均补助标准由94元提高到99元。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提标政策,人均财政补助标准由670元提高到700元。优化医疗资源布局,安排4.7亿元支持市中医院改迁扩建项目、第三人民医院建设项目、医疗园区建设项目。安排0.13亿元落实二甲以上公立医院免收门诊诊查费政策。推动人居环境改善。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全力支持主城区到新区快速路项目、凤山等老旧片区改造项目。集中财力支持新区建设,加快实施档案馆、博物馆、地方文化展示馆、体育中心等重点项目。投入各级财政资金72.46亿元,保障吕梁山西麓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一泓清水入黄河”生态保护项目顺利推进,持续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保障乡村振兴需求。大力支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按照过渡期内衔接资金投入不低于上年规模的总体要求,全年共投入各级衔接补助资金28.64亿元,年终支出进度达100%,投入规模及支出进度均排名全省第1。持续改善乡村人居环境,下达市级资金1.04亿元,支持乡村旅游重点示范村和“老兵村长”建设项目,持续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

4.深化财政改革,系统提升管理效能。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打破支出固化格局,所有预算“从零编制”,经常性项目、延续性项目的上年预算数不再作为当年预算安排的依据,项目资金根据政策要求、轻重缓急、实际需求等因素重新测算、择优安排。建立项目分级分类管理体系,支出预算实行政策——项目——资金三层穿透式管理,按照保障类支出——发展类支出——其他类支出实行三级排序,前序支出未足额保障的,不安排后序支出。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出台《市级公用经费定额保障标准(试行)》,分类定档确定市级部门公用经费标准,涵盖32项基本公务开支,严控公用经费追加事项,规范公用经费管理。出台《关于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十条措施(试行)》,重点关注培训费、会议费、印刷费等公务支出重点领域,硬化支出标准约束,持续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加强“三公”经费支出监控,顺利实现“三公”经费双控目标。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印发《吕梁市进一步推进市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聚焦合理划分财政收入、规范共同财政事权支出责任、完善转移支付制度等方面,厘清了市以下政府间财政关系,实现财力下沉,为全面深化改革,推动基层高质量发展提供财力支撑。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对新增500万元以上的重大项目和政策开展事前绩效评估,严格审核绩效目标,从源头上把好财政资金“第一道”关口。组织市直部门开展绩效自评,同时围绕市委“二十件大事要事”抽选30个项目进行重点抽评,将绩效自评结果作为预算安排、政策调整的重要依据。创新建立主评人管理制度,构建“报告质量负责、过程现场核查、责任追究到人”的全流程责任约束机制,推动绩效评价质效全面提升。

5.严守风险底线,增强财政可持续性。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坚决将“三保”工作摆在优先位置,严格落实“县级为主、市级帮扶(兜底)、省级兜底”的分级保障责任。完善“三保”保障制度,推动建立“三保”范围清晰、保障标准合理、责任落实到位、应急处置有效的工作体系。严格执行县级“三保”预算预审制度,确保“三保”预算做严做实。强化“三保”运行监测,确保全市“三保”运行平稳。强化政府债务管理。加强债券资金全生命周期管理,切实履行债券到期偿还责任,稳妥有序化解存量隐性债务。优化专项债券管理,完善限额分配机制,加强支出进度督导,引导限额向项目准备充分、资金支出进度快的县市倾斜,降低资金闲置和偿还风险。平稳推动融资平台转型,顺利实现融资平台年度退出计划。加强财会监督体系建设。推动构建“1+5+N”财会监督体系,为财政系统规范、高效开展监督提供制度支撑。强化协同联动,建立省、市会商协调机制,监督互动,切实强化财会监督闭环管理。围绕预算收支管理、财经纪律执行、资产管理等六个领域开展重点监督,确保财政资金依法合规、安全高效使用。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结果,是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市政协监督支持的结果,也是各级各部门团结一心、共同努力的结果。与此同时,在预算执行和管理中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解决,主要表现在:全市税收以煤焦为主的结构特征仍没有根本改变,财政收入受煤炭价格波动影响较大;一些部门单位存在重资金争取、轻执行管理的问题,导致资金支出进度较慢;个别县市债务风险不容忽视,化解难度依然很大等。我们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将认真按照市人大有关决议要求,积极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二、2026年上半年全市预算执行情况

(一)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6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144.46亿元,为年初预算(市、县两级人代会审批预算汇总,下同)的48.1%,同比增长8.41%。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06.69亿元,同比下降0.65%,非税收入完成37.77亿元,同比增长45.99%,主要是矿业权出让收益增加。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3.22亿元,为年初预算的59.11%,同比增长22.96%,主要是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增加。

1-6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执行256.26亿元,为调整预算数(市、县两级人代会审议批准汇总数加上半年追加的上级补助收入等)的42.45%,支出总量全省第2。其中教育支出43.86亿元,科学技术支出0.68亿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48亿元,卫生健康支出36.29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48亿元,节能环保支出11.25亿元,农林水支出19.53亿元,交通运输支出9.48亿元,住房保障支出8.24亿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9.84亿元,为调整预算的47.03%。

(二)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6月,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8.35亿元,为年初预算的23.28%,同比下降17.16%,主要是土地出让收入不及预期。其中市本级收入完成0.37亿元,为年初预算的4.38%,同比下降82.52%。

1-6月,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执行18.05亿元,为调整预算的22.85%,同比下降40.34%,主要是根据上级要求,严格按照以收控支安排支出。其中市本级支出执行1.99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2.55%,同比下降38.74%。

(三)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6月,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为0,与上年持平。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执行17万元(全部为上级补助资金),同比下降87.41%。

(四)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6月,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72.05亿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执行57.91亿元,当期收支结余14.13亿元,滚存结余174.78亿元。

三、落实四届人大六次会议决议情况

今年以来,全市财政部门认真落实市人大有关决议要求,聚焦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靠前发力、主动作为,加力优化财政管理,切实增进民生福祉,为有序推进经济转型发展,有效防范各领域安全风险,推动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贡献财政力量。

(一)坚持增收优支,确保财政运行平稳

加强收入组织,财政收入转正企稳。积极发挥组织收入专班作用,强化部门间协同配合,坚持依法依规组织收入,重点关注大额非税收入项目,合理释放资产资源增收潜力。加强县市收入组织调度,明确增收目标,制定工作举措,3月份起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连续4个月正增长,总量稳居全省第2,财政收入实现企稳上行。抢抓政策机遇,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市县准确把握上级政策导向、资金投向,加强优质项目谋划储备。紧抓省级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机遇,上半年成功争取特优农业项目、清洁取暖示范项目等6个项目2.53亿元。同时根据《吕梁市争取上级资金工作方案》全面抓实工作举措,上半年争取中央、省各类资金320.16亿元,增加19.63亿元,增长6.53%,重点用于农业农村、生态保护、污染防治等领域。优化支出结构,民生支出力度不减。坚持统筹财力惠及民生,上半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6.26亿元,支出总量全省第2。其中民生支出209.82亿元,占到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1.87%,与上年基本持平,保障力度不减。

(二)坚持靶向施策,全力保障重点支出

加力实施“两新”政策。累计下达商务、交通领域补助资金及促消费资金2.52亿元,重点支持汽车置换更新、家电产品以旧换新,以及开展成品油、餐饮、汽车促消费活动。支持扩大有效投资。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带动作用,积极争取中央、省基建投资4亿元,安排债券资金32.5亿元,支持全市重大项目建设,持续扩大基础设施投资。促进产业转型发展。下达专项资金0.8亿元,支持氢能产业发展。下达0.7亿元支持晋创谷·吕梁创新平台建设,培育转型发展新引擎。下达惠企政策奖励资金1.57亿元,提升中小企业发展水平,促进设备更新、工艺优化和智能化改造,不断壮大服务业市场主体。强化科技人才支撑。下达0.31亿元,支持45个校地合作项目和3个“揭榜挂帅”项目,奖励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创新平台,支持科技项目的研发、推广和成果转化。支持建设美丽吕梁。统筹各级财政资金8.09亿元,用于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清洁能源发展等项目,坚定不移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下达1.42亿元支持吕梁山西麓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三北”工程吕梁山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等生态工程,持续夯实美丽吕梁建设基础。

(三)坚持为民造福,持续强化民生保障

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全力保障常态化帮扶资金投入规模,累计下达中央、省市常态化帮扶资金16.82亿元,投入规模保持总体稳定,为推进乡村振兴各项工作奠定了有力基础。下达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1.2亿元用于农村公益事业建设,全面提升农民整体生活质量。下达1.05亿元用于农村供水工程建设项目、农村供水水质提升项目,提升农村饮水安全水平。下达1亿元支持乡村旅游重点村建设发展。全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积极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下达学前教育发展补助资金1.3亿元,落实学前一年免保育教育费政策、幼儿家庭经济困难资助、公办幼儿园新建、改扩建等。下达义务教育经费3.95亿元,保障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等,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下达普通高中各类补助0.72亿元,支持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持续补齐县域普通高中短板,有力促进教育公平发展。加快推进吕梁新区建设。牢牢把握城市“双品质”建设最大逻辑,统筹安排3.6亿元加快新区重点项目建设,全力创造城市美好生活。支持主城至新城快速路、新安大道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确保按计划实现通车,有效缩短新老城通勤时间。支持文化地标集群建设,加快新城体育中心和档案馆、博物馆、地方文化展示馆项目进度,补齐高端文化场馆短板。持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下达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12.39亿元,坚决兜牢了城乡居民基本生活底线。下达0.29亿元发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补助。下达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7.78亿元,继续提高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兜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下达残疾人“两补”资金0.91亿元,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至每人每月122元。支持卫生和人口高质量发展。着力优化医疗资源布局,下达1.25亿元支持市三院建设项目、市中医院改迁扩建项目。加强医疗惠民政策保障,下达市直公立医院免收门诊费补贴0.12亿元,落实二甲以上公立医院向患者免收门诊诊查费政策。下达公立医院改革药品零差率财政补贴资金0.09亿元,保障市级公立医院保障医院有效运转。加强生育政策资金支持,下达2.9亿元落实结婚登记奖励、生育与育儿补贴、普惠托育政策。

(四)坚持深化改革,加强财政科学管理

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控部门单位一般性支出,修订《吕梁市本级过紧日子评估机制》,选取“三公”经费、行政运行经费、强化预算执行3个方面13项指标进行评估,动态掌握部门预算执行情况,为预算经费安排提供依据。持续深化零基预算改革。规范市级专项资金管理,出台《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保障专项资金的设立、使用安全合规。规范政府预采购指标使用,严禁无预算、超预算采购,2026年除资金明确有来源且需跨年采购的项目等条件外,一律不得使用预采购指标。规范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评审,提请市政府印发《关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和监督补充事项的通知》,加强项目总预算控制,严肃项目预算评审,节约财政资金。推动政府付费项目降本增效。规范PPP项目管理。对全市PPP存量项目基本情况及政府付费欠付情况进行摸底清查,印发《吕梁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存量项目处理方案》,进一步规范PPP存量项目建设运营。针对政府付费项目存在的历史核算利率过高、现有付费机制不规范等问题,组织相关单位及金融机构对利率调整及付费机制开展磋商谈判,推动利率“随行就市”,实现市本级PPP存量项目降本增效,切实减轻财政负担。建立市县财政承受能力评估体系。明确财政承受能力评级、评估工作的适用范围、工作程序、结果应用,市县在出台涉及增加财政支出的重大政策或新上重大项目前开展财政承受能力评估,推动解决不顾财政承受能力盲目“铺摊子”“上项目”问题,有效提高市县财政可持续性。积极开展资金竞争性分配。出台《市级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办法》,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安排竞争性分配项目8个共1亿元,精准筛选符合支出方向、具备实施条件、带动效应明显的项目,按照“绩效优先、多中选好、好中选优”的原则开展竞争性分配,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坚持防范风险,守牢财政安全底线

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坚持底线思维,从严开展违规新增债务风险摸排,把不新增隐性债务作为“铁的纪律”。督促项目单位建立“一债一策”化解台账,积极争取增量再融资债券置换存量债务,扎实推进隐性债务化解工作。开展实地督导,逐笔逐项分析市城投公司剩余债务情况,加快推动融资平台转型退出。兜牢“三保”安全底线。坚持将“三保”摆在财政工作最优先位置,落实“三保”分级责任体系,确保不出风险。完善“三保”预审机制,根据上级最新“三保”口径,对所有县(市、区)开展“三保”预算审核,从源头上保障“三保”支出需求。完善“三保”监控机制,对县级“三保”支出进度、库款保障水平等实行动态监测,确保风险隐患早发现、早处置、早化解。强化财会监督效能。开展财经纪律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围绕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管理、违规税收返还等方面,坚决纠治违法违规行为,持续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经秩序。开展商务领域消费品以旧换新资金、生态环境专项资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等领域的专项监督工作,不断强化财政资金管理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

四、下半年财政重点工作计划

2026年下半年,全市财政系统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财政经济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严格按照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关决定、决议要求,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确保年度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一)聚焦增收节支稳定财政运行

不断强化财政收入组织。锚定年初财政收入计划,及时分析研判税收收入形势,深化多部门协同征管,细化各税种精细管控,有效拓宽增收渠道。充分挖掘非税收入,依法依规推进矿业权出让,形成对财政收入的有效补充。抓好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效益各项工作,持续完善“闲置资产总台账”和“重点盘活资产台账”,统筹推进资产盘活,变闲置资产为增收“活水”。持续加大财政支出力度。优化支出结构,大力压减非刚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保障民生支出资金投入。监督指导市县加快财政支出和债券资金使用进度,引导扩大社会有效投资,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坚持硬化预算刚性约束,严格执行各级人大批准的预算,严禁无预算、超预算支出。加强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坚持尽力而为、量入为出安排财政支出,确保年度预算收支平衡。

(二)聚焦财政改革提升管理效能

加力推进财政科学管理。加快支出标准建设应用,探索制定城区供热企业运营及城市污水、垃圾处理厂运行标准,进一步降低城市运维成本。加强财政暂付款管理,明确暂付性款项管理、存量暂付性款项消化的管理责任和监督检查等要求。开展非税收入征收改革,推进电子化改革全域覆盖,健全全链条闭环监管体系,强化非税数据分析研判。提升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效益。提请市政府印发《吕梁市市本级深化国有资产盘活利用实施方案及2个子方案》,用足“用、售、租、融”等方式,提升资产资源统筹能力和资产运营收益。督促各县(市、区)及时制定出台资产盘活利用实施方案,持续推动全市资产盘活工作。健全绩效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事前绩效评估,明确事前评估审核要求、报告质量标准和规范化报送流程,对未提供事前评估报告或报告论证不充分的,不予纳入项目库、不予安排预算,进一步筑牢财政资金高效规范使用的源头防线。加大财政重点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力度,形成事前评估与事后评价“相互衔接、各有侧重”的工作机制。依据财政重点评价结果,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的机制,增强结果应用的可操作性和约束力。持续强化财会监督。推进财政基础管理工作专项核查,重点关注会计基础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及安全管理等方面。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存量项目推进落实情况专项监督工作,重点关注项目实施、降本增效、风险防控等方面。持续提升会商协商和“小切口”分析工作的深度和有效性,优化会商工作流程,推动解决财政管理难点、堵点问题,助力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三)聚焦安全稳定防范化解风险

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加强专项债券动态调整,完善“自愿申请+强制收回”的债券调整机制,强化奖惩引导,切实提升债券资金与项目实施匹配度。加强专项债券对应资产管理,对已投入使用资产尽快转为固定资产、登记入账,对已建成未使用资产查明原因推进资产运营,对已运营资产加强收入征缴管理。加强专项债券项目评审,坚决杜绝“负面清单”项目,从严审核项目收入和成本测算。加快推动融资平台转型退出,按照“一平台一策”细化完善举措,确保压降目标顺利完成。兜牢兜实“三保”底线。指导县(市、区)制定本地区“三保”清单,落实好市县“三保”分级保障责任。持续加强县级“三保”运行监测,对工资发放不及时、执行进度明显低于序时进度、库款余额无法保障当月工资发放需求等情况及时预警,督促县市将资金优先用于“三保”支出。加强县级财政收支形势研判,按照“月初保工资、月中保民生和重点、月末保库款”的原则,根据县市财力情况和上级补助情况进行资金调度,确保基层“三保”和其他重点支出及时兑付。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做好今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主动作为,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迎难而上,持续推动财政改革创新,为全市经济转型发展、奋力谱写三晋大地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吕梁新篇章贡献更大力量!

附件1.关于对2025年市本级财政决算和2026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pdf

       2.2025决算草案及2026预算执行.pdf

   3.2025年市级转移支付情况说明.pdf

    4.2025年市级“三公”经费决算情况.pdf

   5.2025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pdf

    6.关于2025年市级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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