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教育局关于立即开展全市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暨学生欺凌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

来源:吕梁市教育局 更新时间:2021-01-22 18:17:00

为了吸取近期几起学校安全事件教训,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治理学校安全隐患,全面开展学生欺凌专项整治,坚决遏制学生伤害事件发生,根据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指示精神,市教育局决定从12月20日开始,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暨学生欺凌治理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安全生产新理念思想为指导,充分认识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对于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贯彻落实《山西省中小学安全管理指导手册》,以安全工作“三管三必须”为原则,以“平安校园”“ 三零”创建为抓手,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积极构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工作机制,全面加强学校安全防范能力,深入推进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全力开展学生欺凌专项整治,保障学生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及周边环境秩序安全稳定,为全市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 

二、重点范围 

在全面开展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中,突出道路交通、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学生欺凌等方面,采取更加严厉、更加有效的措施,集中进行整治。 

三、整治内容 

各地各学校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规定的要求,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抓好本区域、本校安全工作,全面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安全事件的发生。重点突出基础设施、技术装备、防控手段、学生欺凌治理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安全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现场管理、事件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总方针,一把手亲自安排部署安全工作,厘清和压实安全主体责任、监管责任、直接责任,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安全责任;开展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经常性开展消防知识培训和灭火逃生演练。安全管理机构是否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2.开展现场隐患排查。在较大危险的场所、重点环节和部位、重大危险源建档立卡、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安全隐患排查是否建立工作机制,排查的安全隐患是否建立台账,对照台账,检查整改的安全隐患条目内容。 

3.开展学生欺凌治理专项行动。贯彻落实《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国教督办函 [2016]22号)、《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教基一【2016】6号),《教育部等十一部门<关于印发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教督【2017】10号)《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校校园欺凌防治工作的通知》(晋教政〔2017〕19号)等文件精神,跟踪学生发展,精准实施校园欺凌防治工作。要通过综合分析学生的家庭特点、成长过程、行为表现、情绪变化等,及早研判校园欺凌发生的可能性和概率,对有不良倾向的特殊群体学生要建档造册;对重点学生进行分层分类一对一或一对多精准指导,及早发现、及时干预和制止欺凌、暴力行为,要持续推进“零欺凌”校园文化建设,达到校园欺凌“软防治”和“硬防治”两手抓、两手都要准的目的。 

4.开展安全实施隐患排查。学校食堂、实验室、化学危化品、消防栓、灭火器、学生宿舍等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加强食品卫生安全隐患排查,学校配餐做好留样管控,就餐环境整洁;从业人员是否持有健康证和卫生许可证上岗,常饮用水卫生状况,公共卫生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情况。继续开展整治消防设施不完备不健全、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封堵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学校及周边或活动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高陡边坡、易滑坡山体、河流水库等)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5.开展学校校舍安全评估。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执行情况;学校项目或场所是否经公安、消防部门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对损坏严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危及师生安全的危房要优先从速安排,尽快改造。 

6.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加强对学生上学放学的过程管理,对每个学生的上学放学方式进行摸底,对接送学生的车辆要逐一登记,积极配合交警部门加强车辆管理,严禁“三无”车辆运送学生,杜绝超员、超速现象和酒后驾驶,确保学生出入安全。开车入校教师严控车速,文明驾驶。学校执勤教师做好学校门口人车分流工作。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排查是否实行校车“六定”管理模式(定人、定车、定座位、定检、定时间、定线路),排查非法营运接送学生车辆,私自改变校车线路、私自跨区接送学生等不法行为,汇总上报相关部门联合整治。 

7.开展安全法治教育。安全基础工作及安全教育培训、演练开展情况。安全教育是否进课堂,安全教育是否课时、教材、师资、资金的“四落实”。学校是否面向全体学生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是否组织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对有身体和心理疾病、特异体质和问题家庭的学生是否建档造册、跟踪监管。 

8.开展师德师风专项整治。加强教师队伍管理和师德师风建设,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对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教师进行认真自查自纠,坚决纠正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典型事件,严肃查处《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中规定的十种情形及《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的通知》中规定的六种情况等内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都要建立师德档案,教师师德档案由学校(单位)负责建立、管理、考核,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抽查。 

9.疫情防控常抓不懈。落实疫情各项要求,因时因地因校细化防控方案和措施,并及早谋划部署假期工作,继续加强师生活动轨迹和健康状况的动态监测,确保万无一失。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12月20日-12月25日)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学校按照此次大排查大整治的工作要求,结合各自实际情况,成立领导小组,制定细化工作方案,指定专人抓落实.制定目标明确、内容具体、重点突出、措施有力的工作方案。通过广泛宣传动员,形成全员参与整治的工作氛围. 

(二)排查整治阶段(12月26日-2021年1月15日)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学校按照大排查大整治通知,组织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等,对道路交通、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校园欺凌等方面进行深入细致检查。对查出的隐患登记建档、分级管理,属于一般隐患,应当立即整改;属于重大隐患,上报主管部门实行挂牌督办,及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和任务、方法和措施、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整改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等.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1年1月17日-1月25日) 

各县(市、区)、市直各学校对开展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情况进行总结,于1月28日前将大排查大整治情况上报市教育局综合科。市教育局将结合综治安全目标责任制进行检查并不定期对各县各学校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工作督查、抽查,结果向全市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学校要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充分认清此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暨学生欺凌治理专项行动是市委、市政府贯彻红线意识的决策部署,具有极端重要性,要长期坚持贯彻落实。市教育局已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各县各学校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机构,抓紧制定工作方案细化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加强指导,全力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全面治理。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学校要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学生欺凌、校舍建筑等方面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突出事件多发、易发的重点地区、重点时段,安全管理基础薄弱的重点单位等,切实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坚决遏制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强化督查,确保实效。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学校要切实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和自查,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规范监督检查方法和程序,采取巡检、抽检、互检和“四不两直”等方式,深入基层,加强督促指导。要建立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制度。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学校安全事件的,要依法查处,严肃追责问责。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加大此次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要深刻认识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大排查暨学生欺凌治理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推动主体责任的落实,增强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师生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监督和激励机制,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全面认真细致地查找各类安全事件隐患. 

(五)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学校要以此次隐患排查和学生欺凌治理专项行动为契机,不断加强和规范安全管理与监督。要结合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和“平安校园”创建,督促加强安全管理,全面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提升安全防范能力和水平。要切实加强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送制度和隐患数据库,夯实隐患排查治理基础工作。要建立健全隐患登记、整改、销号的全过程管理。要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治本之策,加快解决影响校园安全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市教育局将不定期对各县(市、区)、市属各学校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情况进行检查、抽查、督查。请各县(市、区)、市直各学校将此次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于12月24日前报市教育局综合科。 

联系电话:3380929 

传真:3380901 

邮箱:286176954@QQ.com。 

附件:1.吕梁市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暨学生欺凌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2.吕梁市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情况报表

3.吕梁市学生欺凌治理专项行动情况表

吕梁市教育局 

2020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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