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房屋产权确认的来信
| 受理日期 | 2023-01-22 | 回复部门 | 离石区人民政府 |
| 信件内容 | 我家农村住房2003年因修建青银高速占地拆迁后重新换地进行修建,房屋修建完后2021年夏季政府工作人员来进行了面积核定,截至目前房屋使用证仍未下发给我,特此向市政府提请诉讼,望相关领导能够给予帮扶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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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状态 | 已办结 | 回复日期 | 2023-02-17 |
| 回复内容 | 刘先生,您好!依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84号)和山西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通知》(晋自然资发〔2020〕18号)文件精神,离石区于2021年对吴城镇辖区范围内的所有村庄开展了房地一体登记确权调查工作。因事业单位改革,离石区自然资源局正在走程序完善场所及人员配备。待区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工作开展后,按照登记流程,及时为您办理不动产登记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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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附件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