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拖欠工资的来信
受理日期 | 2023-02-20 | 回复部门 | 柳林县人民政府 |
信件内容 | 柳林镇幼儿园拖欠临时教师长达半年的工资,从2022年9月发完工资以后,2022年10月至今的工资一直拖欠未发,而且每年开学季园长就让员工抵押1000元工资,希望协调解决上述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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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状态 | 已办结 | 回复日期 | 2023-03-13 |
回复内容 | 网民朋友,您好!您的来信答复如下: 一、关于柳林镇幼儿园拖欠教师工资的问题。经核实,柳林镇中心校因2022年10月份更换报账员、印章导致报账延误,县财务系统在2022年12月份结算时,中心校的资金被全部收回,造成拖欠2022年10月和11月的工资(12月及以后工资在本月正常发放,不属于拖欠)。 二、关于抵押工资的问题。经核实,来信人反映的“每年开学季抵押1000元工资”,属于试用期工资。柳林镇幼儿园新入职教师都有为期半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工资在年终考核合格后予以发放。经考核,2022年新入职教师全部合格。 县财政系统于2023年2月27日向柳林镇中心校下达2022年结转资金。关于来信人反映的拖欠工资和抵押工资已及时发放。 经信息中心回访,来信人被拖欠工资已发放,来信人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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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