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信日期 2023-01-08 回复部门 临县人民政府
信件内容

我家林地被毁,请求政府能帮我出具一份《林地毁坏鉴定报告书》。 我村村民故意毁坏国有林地面积大约2亩其中我家的约1亩多,剩余是别人家的。

回复状态 已办结 回复日期 2023-03-20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您好!经核实,毁林区域位于安业乡暖泉会村东岳山组五居洼,系本村村民韩某平兄弟为合葬其父母通行方便,用挖掘机在林区平整了一条路。施工过程中,毁坏了部分林木。林区原设计栽植密度110株/亩,侧柏与黄刺玫6:4配比,株行距2*3M。经现场勘查,并与历史影像比对,实测毁坏树木21株(丛)。

处理情况。根据《吕梁市城市绿化条例》,韩某平未经批准砍伐城市树木,违反了《吕梁市城市绿化条例》有关规定,依法应恢复原状,并处罚款;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初拟:根据规定对其进行罚款,并要求其还原被破坏绿地;按要求异地进行补植补造。现案件正在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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