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信日期 2023-03-22 回复部门 离石区人民政府
信件内容

我们是离石区后王家坡文华苑(教师公寓)小区的住户。吕梁市众鑫服务有限公司是开发商聘用的前期物业,2019年11月开发商向物业下达了《关于重新选聘物业公司的通知书》。该物业赖着不走,强行收费至今。 众鑫物业以每度0.6元的价格向小区住户收取电费,根据国务院、山西省、吕梁市各级物业管理条例,明确指出了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等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费用的,可以向委托单位收取手续费,但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也明确规定:任何单位不得超越电价管理权限制定电价。供电企业不得擅自变更电价。 

回复状态 已办结 回复日期 2023-04-06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您好!经核实,文华苑小区未实现用水用电直抄到户,水电费由吕梁市众鑫服务有限公司代收代缴,物业公司按照2015年服务该小区之初由业主代表和开发商协商一致的电价标准向用户收取电费,收费标准为每度0.6元。

为有效解决文华苑小区电价高的问题,目前凤山街道办已委托前王家坡社区和电力经营单位对小区电力设施改造进行规划设计,加快用电直抄到户改造,最终实现用电终端缴费,彻底解决物业在水电费代收过程中加收损耗的问题。

回复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