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日期 2023-04-06 回复部门 临县人民政府
信件内容

我媳妇于2022年10月14日在临县人民医院住院分娩。出院后由于疫情原因无法办理出生证(医院没有出生证)。没有出生证办理不了住院分娩报销。直到2022年12月底临县人民医院出来政策没有出生证也可以办理报销了。办理报销时临县人民医院报销医保系统查询未缴纳医疗保险,不能享受报销。需要合医办系统处理一下。(本人2020年前缴纳职工医疗保险,2022年缴纳居民医疗保险)。后来合医办说系统没问题,医院说查不到,经过多次合医办和医院之间来回跑依然由于查询不到缴纳保险记录没有办理成功。 2023年3月1日临县人民医院向临县医保中心开具了无法读取病人医保信息,不能进行医保结算的情况说明。拿上情况说明临县政务大厅医保窗口终于受理了报销事项,并且办理成功。2022年4月4日给我媳妇打电话,说系统审核不过去,因为2023年3月底我媳妇又参加了职工医疗保险。 临县人民医院和临县合医办跑了好多次。最后开了情况说明终于办理成功了,最终又是不能报销了。 居民缴纳了医疗保险,为什么因为非本人原因而不能享受报销政策。

回复状态 已办结 回复日期 2023-04-19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您好!2023年4月7日经医保中心查询,并与您电话沟通:因您妻子2022年居民医保还未报销结算就参加了职工医保导致报销失败,需暂停您妻子的职工医保恢复居民医保后方可进行报销。

2023年4月10日您已重新提交报销手续并于当日进行医保报销。

回复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