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信日期 2023-06-12 回复部门 柳林县人民政府
信件内容

吕梁市柳林县平安驾校,自2022年5月起(共计3个月)拖欠我个人工资共计7500;并以学员学习过程中退款为由强行扣除我2480元工资;并在去年8月无故辞退我且未支付任何赔偿。在和公司领导经过3次交涉后均未得到妥善处理。柳林县平安驾校,无故拖欠、克扣工资以及无故辞退的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第五十条以及第四十七的规定。以上行为侵害了我作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严重违背了国家鼓励消费,促进内循环的大政策,恳请政府出面解决。

回复状态 已办结 回复日期 2023-06-27
回复内容

刘女士,您好!经核实,您于2022年5月至2022年7月在柳林县平安驾校负责前台文员工作,2022年8月10日辞职后,平安驾校拖欠部分工资,双方存在争议。经县人社局工作人员督促,双方协商一致,确定被拖欠工资数额为4065元。

2023年6月15日,平安驾校足额支付了被拖欠的工资406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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