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黄金店铺未能履行承诺诱导消费的来信
受理日期 | 2023-07-04 | 回复部门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信件内容 | 本人在离石宏泰老庙黄金店铺购买黄金生肖吊牌,本打算购买两个,因店内只有一个,导购员让先购买一个,并押金1万元,承诺3天内给定做到货,本人共支付20880元(押金1万),结果第3天导购员说无法定做,让换款式,提供多种款式,本人就工费,金价还有重量与导购员约定与之前购买价格一致,导购员于2023年5月25日说已到货,我于6月1日到店内取货,结果告知生肖牌比原来重了10多克,工费还比原来贵一倍(之前未告知重量和手工费增加),就此事与导购员沟通无效,导购让退货,本人因为宏泰老庙违约(多次承诺金价和手工费不会增加),故投诉到宏泰商场部,于次日经宏泰商场负责人调节无效,老庙黄金店长报警处理,后因调节无效,本人又投诉到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调节老庙股东承认是自己员工错误在先,答应下午让按原约定进行交易,可到下午又违约不能履行承诺,说导购有相关记录,还告知导购旅游外出得3到4天才能回来,双方见面处理,并承诺等待这些天会给予补偿,时至今日为止,未接到老庙股东的任何回复。麻烦相关部门督促协助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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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状态 | 已办结 | 回复日期 | 2023-07-20 |
回复内容 | 高先生,您好!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和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执法人员通知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一致同意采取调解方式解决本投诉,经执法人员调解达成如下协议: 经双方协商同意将顾客购买的黄金首饰和之前预交的押金一并退还(共计20880元),并给予被投诉人400元做为补偿; 被投诉人针对投诉人所述问题做出了整改,当场表示在以后经营过程中销售人员应当及时向消费者告知黄金购买注意的有关事项,尽到告知义务。进一步把好进货关,在进货时及时索取相关产品的检验报告、厂商资质等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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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