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岚县民宜供热公司随意变更供暖面积的来信
| 受理日期 | 2023-09-18 | 回复部门 | 岚县人民政府 |
| 信件内容 | 略 |
||
| 回复状态 | 已办结 | 回复日期 | 2023-10-24 |
| 回复内容 | 网民朋友,您好!经核实:2021年坡上村供暖全覆盖工程由东村镇实施,各户主的房屋建筑面积由东村镇进行测量,2021年东村镇提供给民宜供热公司该反映人的供暖收费面积为278.81平方米。2022年民宜供热公司对该反映人房屋面积进行了重新核实,测量出该反映人房屋建筑面积为294.98平方米。由于两次测量主体及测量方式不同导致该反映人房屋面积出现误差。 2022年10月25日,经岚县城乡环卫中心与民宜供热公司沟通协商,2022年该反映人的取暖费按东村镇提供的建筑面积278.81平方米收取。2023年9月25日,经县城乡环卫和公用市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再次与民宜供热公司人员沟通协商,现已将系统里该反映人的房屋面积更改为278.81平方米,且该反映人已按房屋面积278.81平方米全额缴纳2023年取暖费。 经排查,岚县目前未发现同类现象。下一步,岚县将加大排查力度,对排查出的该类现象,将全面贯彻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积极整改,确保人民群众能温暖过冬。 |
||
| 回复附件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