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信日期 2023-10-26 回复部门 离石区人民政府
信件内容

您好领导,我是离石区罗马世家小区的业主。近年来,我小区凯峰物业在电梯内部设置三个板面广告,一部电子屏幕播放流动广告。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电梯属于小区业主共有部分,电梯内广告收入属于小区业主共有。凯峰物业对于该广告收入的使用与分配未进行公开。在提出公开广告收支明细时,物业拒绝回答,侵害了小区业主的合法权益。请政府督促物业公开该部分收入明细。

回复状态 已办结 回复日期 2023-11-24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您好!关于您的来信答复如下:

经核实,来信人所在的丽华苑小区物业服务公司自2023年3月起替换,新物业公司对于电梯内的广告牌情况不知情。经多方沟通了解得知,该小区电梯内的广告牌共有3块固定版面广告牌、1块电子广告牌,原物业公司未进行过收费。经物业公司与小区所在属地高家沟社区反复研究,决定保留两块固定公益性消防广告牌,其余1块广告、1块电子屏广告牌全部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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