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家售卖三无食品的来信
受理日期 | 2023-11-22 | 回复部门 | 汾阳市人民政府 |
信件内容 | 我在抖音上买到三无食品,店铺名字是醉垂专营店,收到后发现它是三无食品,没有合格证,没有执行标准,没有预包装食品规定的净含量规格,没有生产许可证编号,没有生产许可证,没有营养配料表,没有生产厂家地址,没有联系方式,没有生产日期,没有保质期,商家也不能提供出商品的国家CMA质检报告,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67条和《产品质量法》第27条,商家欺诈消费者。诉求是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法》第148条,让商家联系消费者赔偿损失,并且责令商家下架整改产品,立案行政处罚商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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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状态 | 已办结 | 回复日期 | 2023-12-12 |
回复内容 | 网民朋友,您好!收到您的来信后,汾阳市市场局工作人员于2023年11月23日在杨家庄镇北偏城村支书的见证陪同下前往被投诉人市场主体注册信息登记的住所(山西省吕梁市汾阳市杨家庄镇北偏城村西街52号<与投诉人提供的住所一致>)现场核查。经核查,未在该公司登记注册的住所找到该公司,该市场主体及负责人下落不明。 2023年12月4日市场局工作人员再次在杨家庄镇北偏城村支书及村官的见证陪同下前往现场核查,仍未在该地址找到该公司及负责人。 核查处理情况。依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第四项,拟将该市场主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相关工作流程正在进行中。 因被投诉人下落不明致使案件暂时无法调查,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现决定中止案件调查。中止调查的原因消除后,立即恢复案件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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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