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兴南市场对居民按商业用电收费的来信
写信日期 | 2023-12-06 | 回复部门 | 离石区人民政府 |
信件内容 | 离石区兴南市场对居民按商业用电收费,极不合理,请帮忙沟通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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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状态 | 已办结 | 回复日期 | 2024-01-03 |
回复内容 | 网民朋友,您好!经核实,兴南市场原村委按门面房分配的房子是按商户用电收取电费。根据指导价格改革,南关社区通过居民走访和意见征求,暂时统一按居民用电0.65元/度收取。结合广大居民的需求与实际情况,我区将责成属地街道会同地电公司和市场监管局共同协商对兴南市场整体线路进行实地改造,将来会按国家规定价格收取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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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