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蔚汾镇派出所不作为的来信
受理日期 | 2023-11-18 | 回复部门 | 兴县人民政府 |
信件内容 | 我是兴县蔚汾镇贺家坪村民,叫窦有幸,我于23年11月16日上午11点30分有人拿凶器(铁锤)上门打了我,砸了我的东西。我11点40我打110报案。蔚汾派出所接到报案,至今我尚未收到任何回复。我实名举报蔚汾派出所不作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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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状态 | 已办结 | 回复日期 | 2024-01-03 |
回复内容 | 网民朋友,您好!经核实,2023年11月16日11时38分,来信人报警称:“自己的店内有人砸东西”,兴县公安局蔚汾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后,迅速赶赴现场展开调查。经查:2023年11月16日11时30分许,在兴县蔚汾镇环城路中南海路段来信人经营的羊毛毡床垫榻榻米店门市内,任某儿与来信人因缝制好的飘窗垫退货一事发生争执。2023年11月22日蔚汾派出所受理该案,任某儿因复发性抑郁障碍且伴有精神病性症状的重度发作入住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精神卫生科。2023年12月5日任某儿出院,医生出院嘱咐:遵医嘱服药、家属保管药物、定期门诊复诊、不适随诊、家属做好24小时陪护,防冲动、防外走、防自伤、防自杀、防跌倒、监督服药。基于任某儿目前病情状况,蔚汾派出所待任某儿病情好转后将对其进行行政处罚。蔚汾派出所已与来信人沟通,来信人表示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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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