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日期 2024-03-29 回复部门 吕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信件内容

自2023年10月份商转公文件出台以来,到现在已经有好几个月了,但我市在建行办理的商业贷款仍然无法办理商转公,而且咨询公积金中心得到回复,即使能办理了,也必须提供自然人担保,条件非常苛刻。希望政府部门能够本着真正为群众办实事的原则,尽快推动建设银行商贷客户商转公政策的落地,真正减轻老百姓还贷压力。同时,因自然担保人要求甚高,对没有几个有公积金亲戚朋友的普通老百姓来说,实在是太难找了。我想问问,在贷款人房产产权证书已经在手的情况下,为什么不可以由政府相关部门协调采取房产抵押的方式取代自然人担保?为什么非要给老百姓增加那么多的门槛,让普通老百姓享受不到本来好好的利民政策?上述诉求,恳请政府有关部门领导予以重视,真正把有益于老百姓的好政策尽快落实到位,谢谢!


回复状态 已办结 回复日期 2024-04-08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您好!我市商转公贷款业务自开展以来,一直稳步推进。目前,我市工行、农行、建行、交行、中行、招商银行、民生、邮储等8家商业银行已与中心签订“商转公”合作协议,可办理商转公贷款。近期,我中心与不动产中心、受托银行多次协调、沟通,增加商转公贷款顺位抵押业务,已具备试运行阶段,如有该需求的公积金缴存人,请持有所购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商业银行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等所需资料,前往中心业务窗口咨询、办理。中心工作人员与来信人进行了沟通,该对回复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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