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吕梁市公安局警察支队道路交通事故复核的问题
受理日期 | 2024-04-01 | 回复部门 | 吕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
信件内容 | 您好,我于2024年3月8日向吕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提交了“2024年2月18日汾阳市贾家庄路段道路交通事故”书面复核申请,受理书中写明30日内作出复核结论,请问什么时候可以出复核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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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状态 | 已办结 | 回复日期 | 2024-04-09 |
回复内容 | 网民朋友,您好!接到来信后立即查阅复核资料,该起事故当事人任*华于2024年3月8日提出复核申请,依据《山西省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第五十五条规定,现已出具复核结论并送达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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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