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日期 2024-04-01 回复部门 吕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信件内容

您好,我于2024年3月8日向吕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提交了“2024年2月18日汾阳市贾家庄路段道路交通事故”书面复核申请,受理书中写明30日内作出复核结论,请问什么时候可以出复核结果?


回复状态 已办结 回复日期 2024-04-09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您好!接到来信后立即查阅复核资料,该起事故当事人任*华于2024年3月8日提出复核申请,依据《山西省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第五十五条规定,现已出具复核结论并送达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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