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石区环卫工人受伤后得不到环卫中心医疗补助的问题
受理日期 | 2024-03-27 | 回复部门 | 离石区人民政府 |
信件内容 | 我父亲是一名环卫工人,在离石滨河路扫了几年的街道,去年冬天雨雪较多在凌晨五点出去扫雪的途中由于道路结冰滑,在去的路上滑倒导致胳膊骨折,医院花费了两万多,环卫中心、街道办没有一个愿意管,我跑前跑后才知道离石的环卫工人都没有签署劳动合同,不交五险一金,在上班的途中自己跌倒不属于工伤,环卫中心不管,违反劳动法,由于花费巨大,两口子辛辛苦苦起早贪黑扫了几年街,积攒的一点积蓄都花光,现在除了打官司,上天入地无门,恳请政府为他们这些最底层的环卫工人做主,据我所知就在去年冬天由于下雪导致骨折的有7、8个,有的花费好几万,希望政府能给他们签个劳动合同,交个五险一金,给他们一点最后的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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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状态 | 已办结 | 回复日期 | 2024-04-12 |
回复内容 | 网民朋友,您好!来信人父亲在离石区城乡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滨河环卫处做保洁工作,于2023年12月15日早上5时左右在上班途中,由于雪天路滑,不慎滑倒,然后回到家中,感觉右胳膊肿胀疼痛,于12月19日去吕梁市人民医院进行检查,诊断结果为:右侧尺骨鹰嘴骨折。 工伤保险法条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为工伤。因为来信人父亲事故原因不符合此工伤认定条件。因此不予认定为工伤,其街道环卫处管理人员也将此原因告知当事人。 不久后来信人到中心咨询,我中心工伤承办人将工伤认定内容详细给其解说,并举例同样事故内容且未认成工伤的案例给其了解。 我中心严格按照工伤管理条例开展工作,并积极为职工争取福利和待遇,希望来信人能充分理解和支持中心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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