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日期 2024-04-13 回复部门 柳林县人民政府
信件内容

柳林县多年来的退耕还林,被养羊户彻底毁灭了,尤其近两年更为严重,禁牧工作一直都是形式主义,长此以往自然生态环境彻底沦为真正的黄土丘陵。一泓清水入黄河也将注定一败涂地。禁牧工作如果能和护林防火一样真抓实干,生态环境才能得到真正改善。禁牧工作真的是势在必行,大好河山惨不忍睹,落实禁牧圈养工作,利国利民。


回复状态 已办结 回复日期 2024-04-19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您好!首先,非常感谢您对禁牧工作的高度关注,和柳林生态环境的重视。野外放牧导致新造幼林成活率不高,保存率不足,柳林县政府高度重视。尤其是《山西省禁牧休牧轮牧条例》《吕梁市禁牧休牧条例》实施以来,县政府要求各部门各乡镇积极贯彻落实,禁牧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具体做法是:

1、《山西省禁牧轮牧休牧条例》《吕梁市禁牧休牧条例》出台后,按规定将55项行政处罚权下放各乡镇人民政府,并由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使与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实行综合行政执法,其中包括禁牧执法。为了使行政执法权下放后各乡镇林草行政执法工作有序开展,提升一线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增强依法行政意识,规范林草行政执法行为,2023年4月27日—28日,县林业局组织各乡镇执法人员、护林员进行为期两天执法培训。要求行政执法人员办案要做到依法办案、严格办案,要切实增强保护林草资源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严厉打击和遏制各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全县林草资源安全和生态安全。

2、县政府印发了《柳林县实施禁牧促进林牧协调发展工作方案》(柳政办发〔2022〕57号),县级总林长签发《关于实施禁牧促进林牧协调发展的令》(2022年第1号),县林业局加大禁牧工作宣传力度,融媒体播出1号林长令,全县主要交通沿线书写禁牧标语60条,县林业局组织专业骨干利用各乡镇禁牧工作会议对护林员开展森林管护培训,执法人员每天深入一线督查,对宣传发动不力、进入林地放牧的现象电视公开曝光处理。近年来,打击了110多起放牧牛羊毁坏林草行为,罚款9万余元。

尽管我们采取了有力的整治措施,但各乡镇监管执法方面还有一定疏漏。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强化措施,压实部门、乡镇的监管责任,积极开展工作。

一是推行林长制,划定禁牧区,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禁牧休牧巩固造林成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各级职责。县、乡、村三级林长抓禁牧,林业局、农业农村局、公安局、纪委等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配合工作。

二是要求各乡镇加大禁牧执法力度。综合执法队常态化开展禁牧执法,对违规放牧行为进行严厉处罚,并形成高压态势。

三是强化源头管控措施。动员经营单位或个人采取围栏封禁等措施防止牲畜进入林地,促进幼林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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