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阳县金罗镇朱家店村政府采购工程项目野蛮施工的问题
| 写信日期 | 2024-05-19 | 回复部门 | 中阳县人民政府 |
| 信件内容 | 1、施工人员自称政府采购项目 <(朱家店污水厂附近居民灾害治理建设项目(朱苏公路朱家店连接 G209 国道道路工程项目)>野蛮施工,恐吓强行施工,无开工令或开工报告; 2、中标单位为山西维思通路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现场未见该公司管理人员,违法分包、违法转包; 3、施工现场封闭式管理强行封堵了居民出行道路; 4、施工人员未佩戴安全帽、动土作业未洒水降尘覆盖处理; 5、未见张贴施工告知书,不履行告知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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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状态 | 已办结 | 回复日期 | 2024-06-04 |
| 回复内容 | 网民朋友,您好!朱家店污水厂附近居民灾害治理建设项目(朱苏公路朱家店连接G209国道道路工程)由中阳县金罗镇人民政府进行了项目前期手续的办理,可研批复为《中审管发〔2023〕120号》,预算评审报告为《中财评审报〔2023〕60号》。经县政府安排部署,县交通运输局负责该项目的道路工程施工,金罗镇人民政府负责征地拆迁工作。项目已完成工程招标,中标施工单位为山西维思通路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目前,施工单位正在配合金罗镇人民政府进行前期清表征拆,尚未正式开始道路施工。 经县交通运输局现场调查和走访周边群众,因项目尚未开始施工,未发现野蛮施工、恐吓强行施工的情况,也未发现分包、转包及强行封路的情况。针对群众反映征地现场存在施工人员未佩戴安全帽和动土作业未洒水降尘等违规现象,县交通运输局已对相关人员进行了严厉批评并已责令立即整改。下一步,县交通运输局将严格管理,确保道路施工过程中规范施工、高质量施工,推动项目成为人民群众满意的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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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附件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