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日期 2024-06-09 回复部门 吕梁市城市管理局
信件内容

非机动车乱停乱放专项整治工作是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提升城区良好形象的重要载体。在我市新区第一人民医院门口没有划设非机动车停车位,造成非机动车乱停乱放,大量的非机动车停放人行道上,加之紧邻马路,因此严重影响了行人的正常通行。另外,在该处停车需要将车辆从路牙石上搬上去,对部分人群较为困难。据实地观察了解,门口绿化带大约有10米宽,建议缩减1~2米,可以全路段或部分路段划设非机动车停车位,解决就医群众的停车需求。同时建议在改建、新建的时候,广泛使用无障碍路牙设计,在硬件上保障市民停放非机动车的的便利。


回复状态 已办结 回复日期 2024-06-21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您好!经执法人员与吕梁市第一人民医院沟通,吕梁第一人民医院院内没有电动自行车存放点,就现有情况,只能停放在大门两侧人行道停车点上,下一步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将与吕梁市第一人民医院、交警部门共同加强医院门口电动自行车的规范停放管理。

再次感谢市民朋友对城市管理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希望今后能够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并给予监督、帮助和理解,共同促进和提高我市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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