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信日期 2024-06-11 回复部门 方山县人民政府
信件内容

您好,我是方山县大武镇西相王村的居民,现就吕临铁路附属排水设施未及时建设造成房屋受损有关情况向市领导说明,望领导能够安排相关部门及时调查解决。 本房屋手续齐备,上院于1987年建成,共四间砖石圆拱窑,占地面积150㎡;下院于2003年建成,砖混结构,占地面积为400㎡,。 本村于2011年因铁路修建进行拆迁,本房屋未规划到拆迁红线内,家人一直居住其中。2012年铁路开始修建,2014年修建完成。从2014年到2023年共10年之久,铁路部门未建设非常重要的排水泄洪安全设施。每年从铁路上方汇聚流出的雨水无处可排,到处乱窜,一直冲刷流到本房屋内,导致本房屋遭受了许多次水灾,房屋的严重沉降,外墙开裂,内部开裂坍塌,房屋内家具等因泡水腐烂,严重影响安全居住。10多年来,本人多次对房屋及排水引流设施进行修缮,投资达20多万元,但因房屋受损严重,未能修缮达到安全居住标准,后续仍需要投入大量资金进行修缮。 在此,我向市政府领导提出申请,一是明确铁路设施维护的具体承载部门,开展好日常维护工作,确保不再发生类似情况。二是对本人已投入的房屋及相关设施修缮费用进行补偿20万元。三是因房屋实质性受损,不具备居住条件,由政府相关部门牵头,对房屋进行拆迁安置。 望政府领导在法律法规规定时限内,安排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尽快解决涉及民生的重大问题,维护百姓安居乐业的美好愿景。

回复状态 已办结 回复日期 2024-06-21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您好!

关于第一条诉求,经与县铁路协调领导组多次协商申请,为彻底解决排洪渠问题,现已进行公开招标,由环宇建筑公司建设施工,对保安至西相王段排洪渠进行维修,待施工完成后,将彻底消除隐患,给反映人造成的不便,请反映人谅解。

关于第二条、第三条诉求,来信人房屋受损,我县积极进行调查核实,已与县相关部门反映房屋受损的情况,目前已经聘请博瑞通鉴定公司对受损房屋进行鉴定,预计三周后出具鉴定结果。待鉴定结果明确后,我县将积极与铁路部门沟通,争取解决来信人的诉求,请反映人理解并耐心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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