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公教育拒不履行退费义务问题
受理日期 | 2024-06-27 | 回复部门 | 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信件内容 | 2021年,我与中公教育签订合同,合同规定如果诉求人未入围2022年军队文职考试,中公履行退费义务,退费金额16400元,诉数人并未入围考试,且于2023年初向中公教育提供了相关证明,经过多次沟通,本应一次性付清的16400元中公教育承诺分10次付清,截至目前,我仅收到2023年7月的退费1640元,其余费用并未退回,今年三月,我与当地中公教育机构工作人员(即报名时的工作人员)进行了沟通,工作人员推诿搪塞,态度很不友好,并要求我们去北京中公教育总部退款,说是他没办法,自己的亲戚也有好几万没退,非常嚣张蛮横,后本人通过市长信箱平台表达诉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于四月底联系到我,表示他们已与吕梁中公教育沟通,对方承诺从五月份起分九期退还剩余金额,但目前已经六月底,我仍未收到中公教育任何退费。中公教育言而无信,对政府工作人员调解置若罔闻,拒不履行合同规定,希望能够解决,维护受害人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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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状态 | 已办结 | 回复日期 | 2024-07-03 |
回复内容 | 网民朋友,您好!执法人员督促中公教育吕梁代办处,要求尽快落实今年四月份经我局执法人员调查处理时的公司承诺“分期分批退还学员学费的行为”。中公教育吕梁代办处负责同志积极表示,他们将督促中公教育北京总部履约,但何时能处理完成也没有具体的时间。鉴于此,执法人员又致电来电人:根据市场监管部门关于消费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教育消费不属于该规定调整,属于是合同纠纷调整,需按司法起诉程序进行维权,建议来电人果断通过法院起诉去追回所受损失。来电人接受了执法人员的建议,准备按司法起诉程序进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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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