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离石乔家沟红旗苑路段肇事逃逸事故科迟迟不予理睬的问题
写信日期 | 2024-03-25 | 回复部门 | 吕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
信件内容 | 2023年2月1日,晚18:29分,在离石乔家沟红旗苑路段,一辆白色本田crv,我在正常行驶过程中,在不具备超车的条件下,被这辆车强行超车,碰撞到我车后,我报122事故科处理,当时那里修路,事故科来的时间比较长,对方停下来等了几分钟,就开车走了,都没来得及拍照,只拍到的车牌号,我就又打事故科电话,说对方跑了,后来,事故科民警过来,打电话告我说堵车上不来,让我把车开下去文丰路口,给我登记信息,我把车牌号告诉民警后就回家了,第二天我去事故科,民警告我案件较多,还未联系到他,后续会联系对方,我就走了,过了几天我又去事故科,民警告我车不在离石了,到了忻州了,过年才回来,只能等,又过了几天,我又去事故科,民警告诉我,给对方打电话,对方不承认,说会稽查布控,扣对方车辆,让我等待消息,我又走了,但是在2023年3月14号,我在离石文丰路见到这辆车,这辆车当时从泛华盛世南门驶入小区,这说明民警就没有办理这件案件。到了2024年1月份,我给事故科打电话,民警告诉我说对方生下孩子了,顾不上,2024年2月份,我又打电话,民警告我对方把他电话拉黑了,他也没办法。这件事一直拖到现在不给处理。希望这件事尽快处理。拖了一年多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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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状态 | 已办结 | 回复日期 | 2024-03-28 |
回复内容 | 网民朋友,您好!我支队民警在接到报警后就及时出警并且展开调查,发现该案件为两车轻微的剐蹭事故,而且在事发路段堵车严重而导致双方发生,来电人车辆为一辆面包车,该车保险杠及叶子板位置受损需要喷漆处理,后在民警与肇事车辆取得联系后该车主称:一个小事故我不会逃避,而且他还让对方留了车牌号说我不会逃避,并表示会积极配合处理事故,但是由于个人原因需要等几天来事故科配合处理,但一直未来。后民警又先后多次联系该车主,其称自己正在坐月子,车是他老公驾驶的且双方正在起诉离婚阶段有什么事找他老公,民警又与该驾驶员取得联系后说明情况,该驾驶员一直推诿且不配合处理,还将民警电话列为黑名单。之后民警就该情况与来电人耐心解释沟通得到来电人的理解,来电人非常大气的表示该事故不大没有造成太大的损失我自己修也无所谓,并且对民警的辛苦工作表示了感谢。目前,民警再次与来电人取得联系,来电人表示其当时的意思是车可以自己先修好,但是需要找到对方之后得到相应的赔偿,现该案已经通过调解将矛盾化解,来电人也得到了相应的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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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