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汾阳市职工职业年金无法转移的问题
受理日期 | 2024-05-06 | 回复部门 | 汾阳市人民政府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各位领导,想问一下关于职业年金的问题。我是2018年3月通过教师招聘考试考到汾阳市的在编教师。2024年1月份调回孝义市。回到孝义以后涉及到我的养老职业年金转移问题,咨询了汾阳市的相关部门,一直含糊其辞,没有给解决。根据《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国办发〔2015〕18号)文件精神,履行了相关手续,我的原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就可以随同转移至新单位,但汾阳相关部门却一直无法给我解决这一合理合法的诉求。我想请市领导给予帮助,尽快帮我把在汾阳工作期间的职业年金转移到我的新单位。同时我想请相关部门答复几个问题:第一,作为2018年3月入职的在编教师,我的职业年金从什么时间开始交的?单位、个人的缴费比例是多少、金额多少?截止2024年1月份我个人账户的职业年金共多少钱?第二,我的职业年金多会可以从汾阳转至新单位?多会可以落实这件事?各位市领导,恳请尽快协调帮助解决,毕竟这部分职业年金有好几万,这对一个普通职工来说非常重要!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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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状态 | 已办结 | 回复日期 | 2024-07-24 |
回复内容 | 网民朋友,您好!经人社局工作人员核实,留言人咨询事宜为:1、留言人的职业年金于2018年3月开始缴纳,单位部分缴费比例百分之八,个人部分缴费比例百分之四,截至2024年1月,留言人职业年金的个人账户职业年金共计12587.98元;2、2018年3月至2023年12月,留言人任教于我市**小学,2024年1月,市人社局社保中心根据留言人的用人单位提供的相关手续,办理了留言人的“统筹范围内转出”业务。 因留言人属于跨县转移职业年金,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一次性记实省本级财政全额供款单位职业年金单位缴费部分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22]352号)的规定,2024年4月29日,市人社局社保中心将留言人职业年金做实,2024年6月已为其办理了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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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