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信日期 2024-07-24 回复部门 文水县人民政府
信件内容

百年危房,别人盼下雨,我怕下雨。家在文水县南安镇蔚家堡村,2021年左右正房塌陷,被迫搬至西房(同一院子内),2022年文水县组织重建危房,咨询村长被告知人在哪儿住就盖哪儿,只能修缮西房,2023年文水县城建局复查危房时,工作人员告知其家的危房指标已被用,不能算危房,正房的已经盖了,不能再盖,但实际正房房屋并未重建,希望核实处理,重建正房。


回复状态 已办结 回复日期 2024-07-31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您好!依据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4年度农村危房(抗震)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补助资金用于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包括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不得用于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以外农户的住房安全保障支出。”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当事人房屋改造事宜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自行进行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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