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石区低保老人去世是否有补助的问题
写信日期 | 2024-06-19 | 回复部门 | 离石区人民政府 |
信件内容 | 我想咨询一下,低保老人去世后有没有丧葬等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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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状态 | 已办结 | 回复日期 | 2024-07-26 |
回复内容 | 网民朋友,您好!根据《山西省民政厅关于建立社会救助对象动态调整月调度机制的通知》(晋民办函〔2023〕14号)和《吕梁市民政局关于建立社会救助对象动态调整月调度机制的通知》(吕民函〔2023〕61号)要求,救助对象实施动态管理,对于去世的低保对象,尤其监护人及时向辖区村(居)报备,村(居)接到报备后向所在乡镇(街道)报送,当月20日前乡镇(街道)报至区民政局,区民政局停发救助对象低保救助金。目前,对于低保对象去世后区民政局无任何补助救助政策。 根据《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吕人社字[2018]284号)文件精神,从2019年1月1日起,我区对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在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期间死亡的,其指定受益人、继承人按规定可以领取1000元丧葬补助金。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低保户的受益人、继承人也可按规定领取1000元丧葬补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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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