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文水县私评村公共广播外放音乐过大问题
写信日期 | 2024-07-12 | 回复部门 | 文水县人民政府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市人民政府领导:你们好,吕梁县文水县是中国山西省的一个美丽县城,以其丰富的历史文化和独特的地理环境而闻名。这里不仅拥有深厚的文化底蕴,还孕育了一代又一代勤劳智慧的人民。文水县在国家发展中扮演着重要角色,特别是在农业、能源和文化传承方面做出了显著贡献。当地政府有效管理,推动了经济的持续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为国家的繁荣昌盛贡献了自己的力量。但是,最近在文水县私评村中,出现了白天外放音乐喇叭过大的扰民现象,并在昼间声音分贝超过55分贝,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对当地居民造成巨大困扰,困扰如下:本人因工作需熬夜,白天存在部分时间段进行睡眠休息,外放音乐过大对睡眠造成极大困扰。我理解每个人都有享受音乐的权利,但这种权利不应以牺牲他人的安宁为代价。使用外放音响设备播放音乐,音量之大严重影响了周围居民的休息和日常生活。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我们社区的宁静和秩序,也侵犯了其他居民的合法权益。该现象违反以下法律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标准适用于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乡村居住环境可参照执行该类标准:昼间55分贝,夜间45分贝。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七章第八十二条规定: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说服教育,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对个人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一)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使用高音广播喇叭的;(二)在公共场所组织或者开展娱乐、健身等活动,未遵守公共场所管理者有关活动区域、时段、音量等规定,未采取有效措施造成噪声污染,或者违反规定使用音响器材产生过大音量的;(四)其他违反法律规定造成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的文水县是一个美丽的县城,居民热情友好。我们期待贵部门能够给予足够的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这一问题。感谢您对此事的关注和处理。我期待着您的积极回应,并希望能够尽快得到解决,一同建设美丽文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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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状态 | 已办结 | 回复日期 | 2024-07-25 |
回复内容 | 网民朋友,您好!经核实,2024年7月初,私评社区为有效利用村内大喇叭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宣传工作,在正常工作时段内,对村内的大喇叭进行问题排查,对存在问题的进行修理、调试。2024年7月12日已全部修理、调试完毕,并正常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宣传工作。 现已对私评社区进行工作提醒,要求其加强管理,在播放宣传内容、调试设备时,充分考虑周边群众正常作息,合理控制音量,避免噪音扰民的事情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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