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信日期 2024-05-28 回复部门 文水县人民政府
信件内容

我的举报内容如下:一、警苑小区物业违法占用国有土地修建铁制大门和车辆进出小区自动栏杆等设备。二、未经城市规划和审批私自违法修建大门。三、修建大门堵住我家窗户给我造成了阳光和视线的阻挡。四、大门距离我家窗户仅仅2.5米,给我家造成了极大的安全隐患。

希望相关部门对以上违法行为尽快调查核实,并拆除违法建筑给群众一个合理的答复。


回复状态 已办结 回复日期 2024-07-31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您好!经调查,文水县警苑小区位于新建胡兰大街北侧,2012年该小区修建时规划2个出入口(南、北门),当时因胡兰大街未修建多年来居民只能从北门进出小区。2022年我县启动胡兰大街建设工程,且现已具备通车条件,小区物业为更好服务居民,依原规划开启小区南门方便出行,同时完善南门出入口配套辅助设施,修建铁质门楼、安装道闸,用于标志该小区南门出入口,确保居民安全通行。

关于文水县警苑小区物业违法占用国有土地修建铁制大门和车辆进出小区自动栏杆等设备问题。经核实,该小区搭设铁质门楼未占用城市绿化带;安装道闸,根据小区南门通道实际情况,排布机动车通道时因车道间距原因,将道闸主机紧靠绿化带基石西侧布设,占用绿化带0.25㎡,经实地查看,对绿化带整体环境影响轻微,已向物业提供整改措施,采取草坪绿化覆盖,达到美观效果。

关于规划审批手续、阳光视线阻挡、距离窗户近存在安全隐患问题。2024年6月3日,我县工作人员组织物业负责人、当事人现场协调。经协调,双方已达成一致意见,物业根据现场协调情况,制定整改方案,并责令物业5日内完成整改。


回复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