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信日期 2024-07-19 回复部门 离石区人民政府、吕梁市公安局
信件内容

离石区中央公园小区五号楼和六号楼之间的商铺在每晚(不完全统计)17:30到22:30之间,在居民区,未经报备审批,连续长时间使用大型音响设备招揽顾客,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投诉给物业,物业不作为。


回复状态 已办结 回复日期 2024-08-14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您好!收到通知后,吕梁市公安局将该事项第一时间转离石分局办理。离石分局凤山派出所安排管片民警第一时间进行调查,在现场,民警就噪音问题进行了检查,发现该小区5号楼与6号楼之间的商铺产生的噪音主要是烧烤摊点搭建舞台,晚上在营业期间放音乐。该问题凤山派出所于2024年7月19日已对该商铺进行了检查,并责令负责人将音箱设备搬离,在营业期间不得产生噪音,不得影响附近居民的休息,同时民警告知负责人如再出现噪音扰民现象,将对其进行处罚。

下一步,市区两级公安机关及辖区派出所将持续开展常态化综合治理,依托当前正在开展的2024年夏季治安打击整治专项行动在重点场所、重点时段加大巡逻力度,切实防范噪声扰民问题,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离石区凤山街道办已与物业进行沟通,督促其加强管理商铺使用音响设备的时间及音量,积极解决居民的诉求,并禁止商户在居民休息时间进行高噪声的活动。夜间 22:00 以后禁止使用音响设备。

感谢您的关注、理解和支持,欢迎继续批评和监督,同时祝您身体健康、生活顺心、工作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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